近兩年,政府連續出臺房地產調控政策,從限購、限貸到限價、限售,無疑不彰顯政府對健康穩定發展房地產市場的決心。另外,在若干調控政策之外,還大力推進了「租售同權」、「共有產權」,意在為更多的低收入者提供了「有所居」的條件。那麼,小編今天就來說說:共有產權房能買賣嗎?
一、什麼是共有產權房?
一般來說,共有產權房就是指政府與購房人各自持有一定比例的產權,然後整個房子的使用權政府會暫時讓與給自住的購房者。購房者可向政府「贖回」產權,待房屋滿5年後才能上市,另外,政府是有優先購買權的。
二、下列4類人不能購買「共有產權房」
1、申請家庭已籤訂住房購買合同、徵收(拆遷)安置房補償協議的。
2、申請家庭有住房轉出記錄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後單獨提出申請,申請時點距離婚年限不滿三年的。
4、申請家庭有違法建設行為,申請時未將違法建築物、構築物或設施等拆除的。
三、共有產權房能買賣嗎?
可以,但需先滿足條件才可進行買賣,一般來說,按照國家的規定:當共有產權房滿5年後,才可上市買賣。那麼共有產權房要如何出售呢?請看以下:
1、購買共有產權房不滿5年的
若是購買不滿5年的,按國家規定是不允許轉讓房屋份額的。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轉讓的,可向原分配區住建委(房管局)提交申請,由代持機構回購。
2、購買共有產權房滿5年的
若是購買滿5年的,可向原區住建委(房管局)提交上市申請,代持機構優先購買,在這裡有兩個選擇:一是若代持機構行使優先權的話,繼續作為共有產權售賣。二是若代持機構放棄購買的話,那麼購房者就要發布轉讓信息。
在購房者發布共有產權房轉讓信息處,也有兩個選擇:一是若購房者是單獨轉讓產權份額的話,那麼轉讓的對象一定要是其他符合共有產權房購買條件的家庭,且轉讓對象所佔房屋產權份額比例不變。
二是若購房者和代持機構共同轉讓產權的,那麼就必須向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的家庭轉讓房屋。
四、關於共有產權房的相關問題講解
1、關於共有產權房比例問題
一般來說,共有產權房是由政府制定的代持機構和購房者共同分配房屋產權。即一部分產權歸政府,另一部分由購房者的房屋收益比例分成,當然了,出售價格接受政府指導。
2、共有產權房申請條件
申請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單身家庭申購的話,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申請家庭須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