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滴滴打車遇害案受到持續關注。
今日凌晨4時30分許,經多方努力、全力搜尋,警方在鄭州市西三環附近一河渠內打撈出一具屍體。經查驗,其體表特徵與嫌疑人基本一致;DNA樣本完成鑑定,與此前在案發現場搜集的嫌疑人劉某華DNA樣本分型也一致,可初步確認該屍體系殺害滴滴順風車乘客李某珠的嫌疑人劉某華。
另一方面,遇害空姐李某珠父親則悲痛地稱:「遺憾兇手沒有得到法律的嚴懲,下一步,我要追究順風車公司的責任。」
儘管目前案件已告破,滴滴也提出了整改措施,但在網絡上,滴滴打車依舊處於風口浪尖。作為網約車平臺,滴滴應該如何擔責?為何網約車平臺安全問題屢犯不止?順風車車主申請條件是否存在漏洞……網絡上關於網約車平臺的安全問題仍在持續討論中。
最新:滴滴稱會對遇難者家屬賠償
據北京青年報報導,遇害空姐父親此前表示將追究順風車公司的責任。對此,滴滴平臺回應稱,一定會對遇害家屬進行賠償。滴滴表示,在所有的安全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中,不管是法律規定的賠償還是沒有法律規定的人道主義援助,這都是滴滴的安全賠付機制。
滴滴稱,案件發生之後,滴滴的專項工作組一直在協助警方破案,並趕赴鄭州和家屬做了初步的溝通。接下來也會進一步傾聽家屬的意見和訴求,盡最大誠意推進後續賠償和援助工作。
滴滴這次「冤不冤」?
我們先來看一下該案件中的嫌疑人「劉某華」本人。
劉某華的鄰居則稱:劉某華家裡不富裕,平時還經常向他父親要錢,不給錢就動手打,還因瑣事揚言要砍他叔叔。劉某華本人平時不愛說話,沒有正當職業,村民們都很怕他。
而據11日紅星新聞、北青報等媒體採訪犯罪嫌疑人劉某華父親、爺爺及鄰居,得知劉某華開順風車兩三個月,車是分期付款買的。三四年前,劉某華曾交通肇事撞傷人,給家裡欠了40多萬外債。
劉某華本人的「素描」如下——
製圖: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程依倫
那麼有過交通肇事的劉某華是如何成功註冊順風車司機的?對此,記者經過實驗發現,註冊滴滴快車司機需要審核犯罪記錄,然而實際上,註冊順風車司機,只要有車有駕照就行,甚至都沒有要求註冊時本人手持身份證拍照,也不限定必須提交車輛照片。
然而更鮮為人知的是,順風車在法律上,並不適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這是很多人搞混淆的地方。
在滴滴平臺上,網約車指的是專車、快車、計程車,而滴滴順風車並不屬於網約車的定義範疇。滴滴在提供網約車服務時,必須遵守《暫行辦法》的全部規定,當中就包括了保障乘客安全相關的內容:
第十六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而順風車卻並不屬於《暫行辦法》管轄的範疇。在《暫行辦法》裡,僅在最後附則部分對「順風車」這種形式做了規定:
第三十八條 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按城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而實際上,許多城市的人民政府對「順風車」的經營,並沒有出臺公開監管政策文件。這就導致了滴滴順風車處在一個監管真空地帶,用順風車的名義,開展網約車的實際業務。
實際上,滴滴的順風車平臺用戶協議裡也寫著「我們提供的僅是平臺註冊用戶之間的信息交互及匹配服務。」安全,也許是不存在的。
沒有一鍵報警!也沒有女性乘客安全提醒!
乘客在這樣的背景下,缺乏切實的對自身安全的法律保障。在發生安全事故後,也缺乏追究滴滴公司賠償責任的法律依據。本次空姐遇害,滴滴在法律上到底存不存在賠償責任,也就成為了一個模糊的問題。
對此,昨日滴滴也對外宣布,12日零點起,順風車業務在全國範圍內下線,停業自查整改一周;其他平臺業務對全量司機全面審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臺上可能的人車不符情況;運營及客服體系全面整改。
與此同時,針對網約車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政策「漏洞」,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也研究起草了《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出租汽車行業失信主體的認定標準。其中,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經營者及駕駛員出現以下6種情況的將被列入重點關注名單:
①「網約車司機」無證上崗,「網約車企業」無牌照經營;
②線上登記車輛、駕駛員與線下實際運營不一致;
③未按規定提供共享信息、不配合行政主管部門調取查閱相關數據信息;
④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侵害乘客利益;
⑤違規使用或故意洩露乘客信息;
⑥因乘客舉報對其實施報復行為。
被列入「重點關注名單」後6個月內仍拒不改正者,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列入「黑名單」。行為情節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的失信主體,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直接列入「黑名單」。
只是整改過後,滴滴一下,就會安全了嗎?
滴滴司機涉強姦案達11起
其實,在此次事件發生之前,滴滴司機犯罪的事件就屢次發生。對此,小編特地從裁判文書網上進行搜索:據不完全統計,單涉及滴滴司機犯罪的刑事案件中,強姦案件多達11起,司機毆打乘客7起。
製圖: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程依倫
在強姦類案件中,司機一般先通過聊天套取女乘客信息,再伺機作案;在故意傷害案件中,起因多為行程問題發生爭執。刑事案件中還有滴滴司機在載客過程中實施搶劫、故意殺人等案件。
小編對這11起女性被滴滴司機強姦的案例進行梳理分析發現,犯案司機中,95後2人,90後3人,85後3人,80後2人,70後1人;曾有過交通肇事等行為的司機1人。受害者中,有一名為六年級女孩,被害時間為2016年6月17日凌晨零點。
這些司機的犯案共同特點為在乘車過程中,多數實施強姦犯罪的司機都會先根據女乘客的性格特點及精神狀態,和女乘客閒聊搭訕,了解其個人情況(如是否獨居、是否單身等),然後決定是否下手。
製圖: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程依倫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行為的產生多為司機的臨時起意,11起案件中,這樣的案件有7起。
製圖: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程依倫
此外,司機實施犯罪的時間、地點和手段也有不同。
從時間上看,其中9起案件發生在氣溫相對較高、女性衣著較少的5月至9月,其中僅8月就發生3起。此外,與「深夜屬於作案高發時段」的大眾印象有所出入,在11起案件中,案發時屬於深夜或凌晨的僅5起,其他時間段則多屬正常的出行時間,其中案發時間為上午(6:00——12:00)的為3起,下午及傍晚(12:00——21:00)的為3起——由此可見,臨時起意的犯罪,實際上是不分時間的。
從地點上看,有的司機是直接將車開至偏僻處,實施犯罪;有的是套取女乘客獨自一人在家等信息,追蹤至其家裡實施強姦;有的則是先通過加微信成為好友,再伺機實施犯罪,而通過這種形式實施犯罪的3起案件中,司機多為開豪車,且較為年輕。
在哈爾濱市道裏區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滴滴司機孫某結識乘客尚某的第二天,將尚某騙到哈爾濱市一處「密室逃脫」工作間內,強行與尚某兩次發生了性關係。
而在故意傷害案件中,一般都是乘客與司機發生爭執,進而發展到毆打行為。發生爭執的原因多為行車線路、車費問題、打車退單、給差評等。在此類案件中,7起案件是乘客被司機打傷,3起案件是乘客被司機殺害。
此外,小編還發現有滴滴司機利用開網約車的機會運送毒品等。
製圖: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程依倫
據裁判文書網不完全統計,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僅2017年捲入的民事糾紛就有138起,其中合同糾紛55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52起,與乘客發生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2起。
怎樣看待此次「空姐遇害」案
雖然在此次事件中,滴滴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就事論事,也不能完全否定了滴滴這個平臺的全部意義。作為共享出行的領頭公司,滴滴在豐富出行方式、提供便利和優質乘車服務方面的貢獻是 巨大的,但作為一個新興的出行模式,以「滴滴出行」為代表的網約車,卻也存在著不少安全漏洞。
本次空姐遇害案後,除了交通管理部門加強監管、滴滴公司自行停業整頓之外,小編認為,接下來還應進一步引入更多的競爭者,通過市場機制約束滴滴更加注重提升乘客安全,同時也能給乘客更多的選擇餘地。比如最新進軍共享出行領域的美團打車,目前在上海就有取得不錯的成績。多一些這樣的正面競爭,無疑是好的。
當然,最最最重要的還是自己要提高自我安全意識。
央視新聞
儘管我們不願意以最壞的人心揣測別人,
但也別讓自己與危險擦肩而過!
資料據法制晚報、南都周刊、央視新聞等部分文/製圖: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程依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