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昌訊 楊文超、信息日報/信息日報客戶端記者黃玉龍報導:共享單車自2016年投放進入南昌以來,已成為解決市民出行「最後一公裡」問題的有效手段。但隨之而來面臨的問題是:過度投放、亂停亂放。南昌不少地段出現共享單車「墳場」,更有網友直言犯了「共享單車密集恐懼症」。
近日,記者獲悉,南昌市交通運輸局草擬《南昌市關於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引導共享單車規範有序發展。為此,信息日報客戶端記者通過「問計於民」發布話題收集網友意見,並整理出熱點問題反映給相關職能部門。1月13日,回復來了。
關鍵詞:整治
●目前,南昌市共享單車路面投放情況如何?
南昌市交通運輸局:據統計,截至2020年12月8日,南昌市共享單車路面投放總量為428412輛。
整治後,截至2021年1月7日,12家共享單車企業逐步回收201407輛,被暫扣車輛數為38513輛,目前單車路面總投放規模為188492輛(其中自行車67293輛,電動車為121199輛)。
整治期間,各企業投入運維人員38492人次;投入運維車輛10030輛次;刪減優化停放點位439個;電子圍欄設置由7437個調整為10919個。
●針對亂停亂放等亂象,職能部門如何整治?
南昌市交通運輸局: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各縣區政府、市城管系統、市公安系統在全市六區三縣兩個開發區共投入城管執法人25467人次,組織4321輛次清障車上路,對路面上網際網路自行車各類違法行為展開了大力整治。
整治期間,共查處騎行交通違法行為(糾正、教育、勸導)共40131起;對在車行道上亂停放的車輛進行排移和清障,清理路面違規停放車輛(協助規整)車輛95816起;暫扣違法網際網路自行車33280輛;發現亂停共享單車抄告相關企業部門共2163次;對停車泊位施劃及調整數量4075米。
●南昌市規範共享單車尚存在哪些問題?
南昌市交通運輸局:主要是科技監管不夠以及考核機制不完善。
對此,市公安交管局將積極對接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企業,要求各企業將運營信息平臺接入市公安交管局的智能交通監管平臺,利用科技監管手段動態監管各運營企業的車輛投放、停放區域等數據。實現數據共享,各部門結合工作職責,加強對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企業的科學監管。
集中整治工作後,為進一步鞏固提升規範共享單車效果,還需完善建立動態考核機制,定期對各縣區、企業進行考核,杜絕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亂停亂放現象反彈,確保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規範管理常態長效。
關鍵詞:違停
●南昌市各縣區針對共享單車違停亂象採取了哪些舉措?
南昌市交通運輸局:東湖區形成「532分配法」典型經驗,即泊位的50%供市民使用,30%供企業投放,20%用於車輛回流調整。同時按照各路段泊位數量,採取「路長制」管理。
西湖區針對城區主次幹道等重要區域路段,採取日常檢查和不定期檢査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階段檢查與動態檢查相結合等方式,開展集中整治。
青雲譜區結合實際,採取「疏堵結合」方針,對轄區主、次幹道、地鐵口、車站、商場周邊合理施劃停車泊位。
●共享單車企業如何配合職能部門處理違停的工作?
南昌市交通運輸局:順道公司強化科技支撐,建設和運營的藍牙道釘電子圍欄站點可兼容其他企業車輛。滴滴公司響應及時,屯車力度大,各區域主要街道安排專人巡查。哈囉公司堅持「530」原則,5分鐘內回復,30分鐘內按照要求處理完畢。美團公司運維人員和運維車輛採取網格化管理。
關鍵詞:維權
●共享單車企業拖欠押金後,車主權益如何保護?
南昌市市監局:車主需聯繫押金收取共享單車企業註冊地址所在地市監部門。消費者因網絡交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向經營者所在地市監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臺所在地市監部門投訴。
例如,ofo小黃車拖欠押金的情況,建議消費者向北京12345平臺投訴,如果消費者是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交納的押金,也可向第三方交易平臺所在地市監部門投訴。
●在監管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企業方面,市監部門已經採取哪些監督管理措施?
南昌市市監局:市監部門要求各第三方平臺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落實平臺審核把關、許可信息公示、加強人員培訓等安全主體責任,定期開展自查和整改。
關鍵詞:上牌
●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的是否需要登記上牌?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目前不能上牌。
●事故發生後,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是否會因為查詢不到車主信息導致執法困難?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事故處理當中有一定影響。租賃自行車、電動車沒有號牌,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不配合處理或駕車逃逸增加了處理難度。
需要租賃車輛管理企業在投入運營前就要與交通管理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或地域對接聯繫人等制度,方便及時快捷核實直接使用人或責任人,調查取證,然後依法依規定責,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權威。
關鍵詞:違法
●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道路違法行為如何執法?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近期,該局按照《南昌市開展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集中整治實施方案》自12月8日起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網際網路自行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嚴管嚴罰網際網路自行車違法亂象。
整治期間,一是加派警力將對於有交通違法行為的共享電動車依法做出處理對騎行共享電動車的駕駛員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等嚴重違法行為,一律依法進行處罰。二是對未上牌的共享電動車,要求當事人在微信掃碼學習和考試後,開具警告決定書。
●對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駕駛人的道路違法行為,交警部門能否與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企業建立一個常態雙向溝通平臺,定期定量將違法違規行為的名單進行曝光?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該局鼓勵、支持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企業積極配合將運營管理平臺及相關車輛、駕駛人信息接入政府職能部門,交警部門將與市直相關部門利用平臺積極開展監管工作,定期通報網際網路企業車輛交通違法行為,並對嚴重違法行為進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