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馬旭 蔡黃浩
2016年東華大學化學實驗室爆炸,導致3名學生1輕傷、2重傷一事曾引起廣泛關注。昨日(6月28日),涉事重傷學生郭宏振訴訟學校要求賠償一案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一審第四次開庭。
昨日庭審結束後,網上有傳聞稱雙方已同意調解。對此,今天(6月29日),郭宏振告訴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學校還暫未同意調解,只是法院給了一個調解途徑,我們提出調解要求,校方會開會決定是否同意,如果不同意,法院會擇日宣判。」
(一審第二次開庭時,郭宏振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大門前接受縱相新聞記者採訪。攝影:蔡黃浩)
「學校會在7月7日前給出答覆」
郭宏振在庭審前曾向記者強調,"我認為學校應該承擔包括殘疾金賠償等各項費用約170萬元,並且後續的治療費用實報實銷。」
「我因為病情,延期到去年才畢業,他們(校方)當時承諾過負責到底的,但學校實際上僅承擔了我截至今年4月8號的搶救和手術費用,此後的相關費用都拒絕支付了。"郭宏振補充道。
據了解,經傷殘鑑定,郭宏振目前左眼視力0.1,右眼無視力且嚴重異於常眼,面部和頸部疤痕嚴重,傷殘等級分別為四級、八級、十級和十級。
郭宏振稱,根據校方要求,他會在原有訴求的基礎上再提出另一份調解訴求,「具體我還在跟律師商量,這兩天會交給校方。根據對方律師的說法,一次性買斷賠償的調解訴求通過的機率會更大一些。」
據郭宏振介紹,學校方面表示將會在7月7號前開會決定是否同意調解,並給出答覆,「如果校方不同意,那我就等法院擇日宣判的結果了。」
這場爆炸案到底發生了什麼?
據了解,2016年9月21日上午10點30分左右,東華大學松江校區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3名研究生在實驗室進行化學實驗時發生爆炸。
(爆炸發生後東華大學該實驗室現場,圖源網絡)
郭宏振補充道:"當時我在讀研二,根據老師要求,在指導兩名研一學弟進行氧化石墨(烯)製備時突然發生爆炸,爆炸的瞬間我就看不見了,摸著牆壁跑了出去。"
此後,經上海五官科醫院三次局部麻醉手術治療後,郭宏振左眼視力不足0.1,右眼無視力且嚴重異於常眼。面部和頸部疤痕嚴重,經上海第九人民醫院、上海五官科醫院超過十次手術後,疤痕改善仍不明顯,面部已嚴重毀容。
據郭宏振介紹,除自己以外的兩名受傷學生現都已畢業,其中另一名重傷學生身體也已經完全恢復,"賠了(他)一筆錢,但具體金額他不肯透露,我要求他幫忙作證,他沒同意,說有苦衷。"
"你們現在因為疫情原因,口罩只需要戴幾個月,而我因為臉上都是疤痕,口罩已經戴了快四年了",郭宏振苦笑道。
郭宏振稱,此前他曾跟校方協調過畢業後治療費用等問題,並將訴求書遞交給了校方。東華大學相關負責人告訴他,將負責解決他的工作問題,但有關賠償事宜必須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派了律師來跟我談後續問題。"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將持續關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