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5月9日訊5月9日,長江網記者從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法院啟動網絡變賣程序,給出60天緩衝期,依法依規保護各方當事人利益,呵護企業渡過難關,從而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全力投入復工復產。
2013年,吳先生向銀行貸款1.54億元,購置房產辦酒店,以貸款所購商業用房為抵押,武漢某房產置業公司提供階段性連帶保證擔保。2018年3月,吳先生未按合同約定歸還本息,經銀行催討,法院核實,吳先生確無力償還,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但時至2019年11月,被執行人仍未全部履行。武漢中院根據調解書內容,依法查封了吳先生用以抵押的2.1萬平方米的商品房。
「 2019年12月18日,在法院主持下,吳先生的房產在網上拍賣,但流拍。當日,武漢中院應銀行申請,凍結擔保人武漢某房產置業公司1.5億元銀行存款。根據法律規定,直接扣劃該房產企業資金,法院即可結案。但若直接扣劃,則該公司會在可能的後續訴訟執行程序中喪失首封權和抵押權,或導致新訴訟、新執行、新評估、新拍賣等。這將讓本來受到疫情衝擊的企業雪上加霜。
為緩解企業因疫情面臨的困境,法院積極與銀行溝通,繼續推進2.1萬平方米的房子網絡拍賣。2020年2月1日,受疫情影響,吳先生的房產二拍流拍,銀行再次申請扣劃該房產公司帳戶存款。
「4月17日,法院在取得銀行理解的前提下,果斷決定將這些房產進入變賣程序,並給出60天緩衝期,幫助該企業聯繫買家、促進成交。」武漢中院執行局工作人員李全勝介紹。
緩解壓力後的涉案房產公司負責人多次向法官點讚,稱武漢中院「拒絕簡單粗暴式執法,依法依規保護各方當事人利益,呵護企業渡過難關,體現了優化營商環境的司法擔當。」
武漢中院執行實施處處長喻英輝介紹,「根據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的精神,對在疫情中受衝擊遭遇困難的大型企業,依據現有政策,給予還款寬限期、債務延展期,在法律允許範圍內變通執行強制措施,用善意、文明執行,儘量保護企業。」
據悉,今年3至4月,武漢中院執行和解案件30餘件,和解金額近億元,發放執行案款10億餘元,助力企業渡過難關、快速恢復生產。 (記者萬勤 通訊員王田甜 蔡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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