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2bulu.com/mc/community/detail?id=62736991
【信息選錄】
2020年2月26日,微信公眾號「新民晚報」發布由記者毛麗君採寫的《「最嚴禁令」已下,炭烤牛蛙、燻拉絲還能吃嗎?八哥還能養嗎?》,紙質版《新民晚報》第6版刊登了內容稍縮減後的《最嚴禁令下,請放過這些野味》。
當天,《上海法治報》第B02版刊登了西北政法大學動物保護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李堅強撰寫的《疫情視野下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構建:法律不應維護食用野生動物產業利益》。該文引用了2017年由中國工程院諮詢研究項目公開發布的《中國野生動物養殖產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報告》中的有關數據,該報告的部分影印件可參閱:
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11310.html
當天,「上觀新聞」發表由記者陳璽撼採寫的《我國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這家超市卻叫賣「三有」動物,市場監管部門立案重罰》,報導了上海市場監管部門對2月21日在閔行區顓盛路某超市內發現的違規銷售黑斑側褶蛙(60隻)一事進行立案查處:
https://www.shobserver.com/news/detail?id=216686
【相關】
麻雀雖小不能捕, 「燻拉絲」野生不要吃
最嚴禁令下,請放過這些野味
(2020.02.26《新民晚報》毛麗君)
https://paper.xinmin.cn/html/xmwb/2020-02-26/6/58512.html
——摘除「四害之首」頭銜的麻雀現在與申城市民和睦共處(種楠 攝)
——在市郊古鎮上,曾有中華蟾蜍被宰殺後,加工成「燻拉絲」出售(楊建正攝)
——每年秋季到次年春季,是申城候鳥最多的時節,圖為楊浦區江灣溼地裡的野生白鷺(楊建正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下簡稱「三有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並於當日實施,以最嚴格的法律條文禁止和嚴厲打擊一切非法捕殺、交易、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這一防疫阻擊戰裡的「最嚴禁令」,引起了極大的關注。
養殖牛蛙還能吃嗎
牛蛙衝進微博熱搜前五,是因為一份「網傳」的野生動物銷售名單。就在這份名單出現的幾天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明令禁止餐飲單位、農貿市場、超市等以任何形式進行野生動物交易活動。
口水蛙、牛蛙火鍋、炭烤牛蛙……對於長時間在家「閉關」的「吃貨們」來說,疫情解除之後再也吃不到這些「美味」的消息,足以引發了他們的「吃牛蛙焦慮」。
比「吃貨們」更焦慮的,是處於牛蛙養殖、銷售產業鏈上的農戶和商家。相關報導信息顯示,2019年國內牛蛙產量超過50萬噸,整個產業價值近2000億元,包括養殖戶、合作社、水產公司、飼料企業以及餐飲店在內的從業人員數以百萬計。
一份近百萬網友參與的「你吃不吃牛蛙」的投票中,除了不到三成網友選擇「不吃牛蛙,不關注」外,「如果存在風險,不吃也罷」和「養殖的不算野味,該吃吃」的票數相差無幾,評論區的爭論大多集中在:已經規模化養殖的牛蛙是否屬於「野生動物」。
對於因「禁止銷售牛蛙」引起的爭議,國家林草局相關負責人闢謠稱,三部委並未發布相關野生動物名錄,更沒有發布禁食名單。但在滬上長期關注野生動物保護的志願者姜龍看來,不論禁食與否,明確「準食動物名錄」卻是必不可少。
「比如,野生虎紋蛙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但目前人工繁育虎紋蛙產業已經非常成熟,上海市場年前的零售價在20元左右/斤,是否在此次禁食的名單裡,需要相關部門進一步確認。」已從事野生動物保護10多年的志願者姜龍說,《決定》的禁食範圍較此前相關規定擴大很多,但「其他陸生野生動物」並沒有明確的定義,後續執行盼跟進,需通過「黑名單」或者「白名單」形式明確。
非常時期「非常決定」
在網上引起關注的,除了牛蛙,還有「華農兄弟」。除了是一對粉絲數過百萬的視頻博主兄弟,他們還是持證的竹鼠養殖戶。這些甚至曾經作為地方脫貧明星的特種養殖項目,如今也面臨被喊停的局面。
「一刀切」是不少依法依規從事相關野生動物養殖的普通養殖戶心中的疑問。而在姜龍看來,短期的「一刀切」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決定」,「在最大限度保護公眾利益、推動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方面有進步」,但具體操作過程、配套措施有待落實。
「疫情發生後,上海關閉了40多家『室內動物園』,商場的『寵物展』被叫停,『存欄』動物怎麼處理,建議農業、林業部門應儘快出臺配套的處理意見和實施細則。」姜龍說,《決定》出臺有很多問題需要考慮,比如對經濟生活、消費的影響,現有的「存欄」動物怎麼處理,還有對「特種動物」養殖戶及相關從業人員的影響。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表示,《決定》的出臺實施,可能會給部分飼養動物的農戶帶來一些經濟損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指導、幫助受影響的農戶調整、轉變生產經營活動,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償。
解釋工作急需跟上
「之前依法依規提倡、鼓勵發展的產業,現在遇到「最嚴禁令」,大量說服工作、補償工作落地需要運作,在過渡期間,有效的解釋工作需關注,配套政策要儘快出臺。」姜龍說。
疫情讓大眾對野生動物保護產生了極大的關注,但野生動物保護的初衷,並不局限於疫情防控。姜龍說,要做好野生動物保護,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三有」動物名錄亟待「擴容」和調整。例如,穿山甲還僅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蝙蝠也未被列入「三有」動物名錄。
「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要全流程立法肯定來不及,所以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緊急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先行通過了《決定》,條款相對比較籠統,操作性不強,但為下一步相關法律法規的梳理、修訂指明了方向,是一個過渡性的、綱領性的文件。」上海市人大代表、段和段總所主席吳堅律師一直非常關注野生動物保護的話題,反對獵殺、捕食野生動物行為,他認為,在疫情阻擊戰面前,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是利大於弊的決定,在《決定》明確了方向之後,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應儘快提上議程,同時,各地方政府也應對地方性法規進行全面梳理、細化。
事實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鐵偉表示,全面梳理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統籌開展相關立法修法已列入工作計劃,《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修法項目擬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今年還將加快《生物安全法草案》的工作進程。
監管不力存在盲區
公眾呼籲進一步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呼聲一直都有,疫情發生後,呼聲更為急切。姜龍說,其實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是比較到位的,真正需要重視的問題是監管不力、執法不嚴。
2019年,江蘇曾查處了一起非法捕捉中華蟾蜍的案例,調查顯示,查處的140多萬隻中華蟾蜍有70多萬隻流向了上海市場,一部分進了餐廳,一部分成了郊區古鎮等處售賣的「燻拉絲」,上海鮮有飯店因為銷售野味被查處,在因疫情「封控」前,「燻拉絲」也依舊作為特產在古鎮等處被叫賣。
花鳥市場中售賣以鳥為代表的寵物,販售場所衛生條件差,存在傳播人畜共患疫病風險;商戶售賣的野鳥來源,絕大多數來自非法捕捉,又有多少被主動追查?
「野生動物的保護不能只因為疫情,而是要回到保護的初衷。」姜龍說,他在上海郊區跑了10多年,不能否認,現在與10多年前相比已好很多,但很多郊區仍有捕鳥、獵捕野生動物的習俗,「一方面,動物保護名錄沒有修訂、保護級別沒有升格,執法沒有保障;另一方面,對野生動物的基準價值標準宣傳不到位,捕獵者對違法成本認識不足。」
姜龍舉例,一隻麻雀按照野生動物的基準價值標準是300元,查獲一張捕鳥網,即便沒捕到鳥,也能對相關人員處2000元以上的處罰。「一張網上如有10隻麻雀,就是5000元。提高違法成本,一定程度上有利於野生動物保護。」同時,他建議,將野生動物保護納入村鎮級地方幹部考核,納入美麗鄉村、生態村評選考核,「美麗鄉村,生態美除了環境好,還應有野生動物保護。」
期待增加禁獵區域
「結合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的數據,僅秋季(10月)至次年春季(3月),按1張網每天捕鳥1隻,張網時間6個月估算,至少有16.2萬隻鳥在西南三區(金山、松江、青浦)被網捕,而每年在上海全市被捕殺的野鳥數量則估算在54萬隻以上。」今年上海兩會期間,周保春、劉惠莉等19名市政協委員聯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呼籲將野生動物數量較多的青浦、金山、松江3個區劃定為野生動物禁獵區。
近年來,上海持續加大野生動物保護力度,已經劃定了南匯東灘、奉賢區全域及崇明區全域等3個野生動物全年禁獵區。在這些禁獵區範圍內,只要是野生動物棲息、停歇、繁殖和活動的區域,均屬禁止獵捕野生動物範圍,違者將被依據相關法律受到處罰。
「崇明設禁獵區後,情況有了極大改善。希望將『西南三區』也劃定為禁獵區,加大野生動物保護力度。」這是姜龍和其他為野生動物保護工作默默奉獻的志願者們的共同心願。
疫情視野下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構建:
法律不應維護食用野生動物產業利益
(2020.02.26《上海法治報》李堅強)
http://www.shfzb.com.cn/html/2020-02/26/content_898033.html
2016年食用野生動物的養殖產值達到1250億元。如果按每年6%的增長速度計算,這一產業2018年的總產值就有1400多億元。但新型冠狀病毒的爆發以來的兩個月時間裡,我國遭受的人命和財政損失何止1400億元。14億人民的安全利益,在任何時候都必須放到野生動物商業利益集團的狹隘利益之上。
野生動物的商業利用,被利益集團粉飾為有利於野外種群的保護;有利於治病救人;有利於脫貧致富。但每一個所謂的」好處「都經不起嚴格的推敲。商業圈養無法避免業者到野外捕捉種獸。野生動物養殖和買賣,鼓勵了消費者更加迷信野外個體更有療效的說法,從而鼓勵了對野外、和國外種群的盜獵。
對食用野生動物養殖和交易的「一刀切」式取締,有利於扭轉社會大眾對野生動物的功利性看法。為了保障國家有限的監管力量真正用在14億人民的食品安全上,國家必須用「一刀切」的方式取締食用野生動物的養殖和買賣。
目前肆虐全國的新型冠狀病毒,對個人、社會、國家造成的重創難於估量。這個傳播迅猛的病毒,也衝擊了亞、歐和北美等幾十個國家。
目前,科學界達成的一個基本共識是:這個新型冠狀病毒是由野生動物傳染給人類的。鍾南山教授早在2010年兩會期間和其他場合,就提醒國人野生動物買賣對公共衛生和公共安全的潛在危害。野生動物買賣和消費將原發於野生動物身上的病毒傳到人的身上,早就得到國際和中國科學家們的關注。肆虐全球的愛滋病,最早就是因殺大猩猩賣肉,買賣人或其他有關者感染得病,傳遍世界的。
2005年的禽流感和2014年的非洲伊波拉病毒,也是源自野生動物。2003年的非典,由感染了冠狀病毒的果子狸傳給了野生動物買賣業者,而後傳遍全世界27個國家,致死774人,感染8096人。
遺憾的是,當年非典還沒有結束多久,同年8月3日,國家林業局就宣布重新開放野味市場,允許54種所謂馴養繁殖成功的野生動物買賣和食用。在過去的17年中,野生動物的商業養殖、買賣和食用,得到了2016年修改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重新認可和進一步的支持。這個少數大養殖戶獲得巨額利潤的野生動物養殖業,像脫了韁的野馬一發不可收拾。
根據由東北林業大學馬建章教授主持編寫的《中國野生動物養殖業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中的權威數據,2016年食用野生動物的養殖產值達到1250億元。如果按每年6%的增長速度,這個食用野生動物養殖業2018年的總產值就有1400多億元。可是,2019年底新型冠狀病毒的爆發以來的兩個月時間裡,我國遭受的人命和財政損失何止1400億元。
國家到了對食用野生動物的商業利用進行抉擇的時候了。我認為,為了14億人民的安全利益,也是為了國家的根本利益,應該對食用野生動物養殖業採取「一刀切」的禁止政策。
公共安全高於商業利益
在任何國家,國民的安全、健康是國家根本利益。而中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的國家,最廣大人民的安全利益和健康福祉,就是黨的利益。因此,人民的利益自然高於任何商業集團的狹隘利益。
當我們擺正產業利益與14億國民的安全利益之間的關係時,不難認識到永久終止食用野生動物商業利用的必要性。
食用野生動物養殖業2018年的估計產值為1494多億元,不到中國當年91萬億元GDP的0.16%。食用野生動物養殖業2016年僱傭了622萬人,是當年中國9億勞動力總數的不到1%。這個產業對中國經濟和對百姓就業的貢獻,微不足道。將這個產業集團的利益,置於14億國民的安全利益之上,是不符合國家的整體利益的。
對食用野生動物養殖業採取「一刀切」,有利於14億人民安全利益、有利於維護國家整體利益和鞏固黨的執政根基。
「一刀切」下去,切掉的是極少數人的商業利益,保護的是14億人民的安全利益。全社會要有這樣一個共識,那就是在14億人民的安全利益面前,食用野生動物養殖業者的商業利益輕於鴻毛。
14億人民的安全利益,在任何時候都必須放到野生動物商業利益集團的狹隘利益之上。14億人民的生命安全,不能被少數野生動物商業利用者和少數嗜好野味者所綁架。
人工養殖野生動物弊大於利
自從上世紀80年代初野生動物商業利用產業開啟以來,有關野生動物商業利用之價值的話語權,長期把持在野生動物產業利益集團手中。
野生動物的商業利用,被利益集團粉飾為(1)有利於野外種群的保護;(2)有利於治病救人;和(3)有利於脫貧致富。這三個「好處」,長時間忽悠了國人。其實,每一個所謂的」好處「都經不起嚴格的推敲。
首先,野生動物的人工圈養,完全沒有幫到野外的種群。1989年,國家頒布中國大陸首個以保護動物為名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來,受國家保護的和不受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開始了崩潰似的野外種群數量的劇降。長白上地區野外黑熊和棕熊的種群數量從80年代初到2010年底,分別下降了93%和30%多。而在該地區,有中國最早一批的活熊取膽農場。
國內環保人士2016年發表的一個有關野外幾百種物種生存狀況的調查報告,發現60%多的受調查物種在野外的種群數量嚴重下降。在吃野味吃得昏天黑地的廣西,穿山甲已經快吃到瀕臨絕跡。2000年,廣西的穿山甲只剩下990隻左右。在2012年到2018年的六年間,廣西林業勘測設計院使用紅外相機的拍攝調查,盡然沒有發現一個野外個體。
人工養蛇遍布南方不少省份,野外蛇的數量本該得到鞏固甚至上升。事實不是這樣,2007年湖南洞庭湖岸上爆發了20億隻老鼠爬滿湖岸和沿湖村莊的「壯觀」鼠災。老鼠的天敵蛇、鷹和其他動物的捕獵,是這次鼠患的原因之一。而用鼠藥滅殺這些老鼠,對水資源、對土壤、甚至對農民身體造成的傷害會有多大,大家可以想想。顯然,所謂人工圈養利用保護了野外種群的說法,沒有得到事實的支撐。
另外,商業圈養無法避免業者到野外捕捉種獸。野生動物養殖和買賣,鼓勵了消費者更加迷信野外個體更有療效的說法,從而鼓勵了對野外、和國外種群的盜獵。
1989年《野生動物保護法》實行後,我國的野生動物商業養殖業可謂「碩果纍纍」。圈養的老虎數量,據說已經超過了全世界在野外的老虎的種群數量。中國已經在野外看不到華南虎了,東北虎在境內的個體也不超過30隻。因為棲息地的破壞、獵物被獵殺的所剩無幾、加上眾多非法設下的獵捕鐵夾,人工圈養的老虎沒有可放歸的棲息地。兩大養虎場(東北和廣西),沒有野外放歸成功的案例、更沒有為老虎的棲息地的改善做任何工作。這兩個養虎場,本身也不是為了生態和公益目的進入老虎養殖的。相反,它們製作和販售的「虎骨酒」、開設的老虎表演,和引起過國內外譴責聲浪的活體投喂,起到了鼓勵和延續虎骨消費、助長社會對野生動物偏見(是人類的利用物、不是生態平衡的衛士)、和鼓勵對動物殘忍的作用。
其次,所謂人工養殖有利「治病救人」一說,也經不起推敲。中醫的主體藥材是植物和礦物質,動物入藥很少。在有關中藥材料的選用上,動物入藥自古以來也是最具爭議的。這樣說應該是公允的,即沒有一劑含動物藥材的處方是救命藥。
病人不會因為沒有熊膽藥或含穿山甲片的藥而死去。即使動物藥材有它的某些藥用功能,使用替代品應該更安全、更划算、也更符合生態文明。
再次,野生動物人工養殖,是個純粹的商業活動。產業利益集團聲稱的「三有利」,難免讓人感覺是利益集團在「王婆賣瓜」,出發點是維護這個產業的狹隘商業利益,與野生動物保護、「治病救人」和國家經濟發展與民生沒有多大關係。
這次從武漢爆發的前所未有的公共衛生危機說明,野生動物養殖業對14億人民安全的危害,遠遠大於它對經濟和就業的那點微不足道的貢獻。
以生態保護的眼光看待野生動物
野生動物人工養殖這個產業,具有無法避免的對動物的殘忍性。人工圈養環境,永遠不可能複製野生動物在野外的天然生活環境。這個產業中的不少養殖場仍使用中世紀的「野蠻」方法,以集約化的手段,將有著重要生態價值的野生動物養殖、「囤積」、中轉和販售到市場上。
食用野生動物的養殖產業,包括有人工圈養、短途或跨省運輸、市場交易和餐館宰殺處理等環節。這其中的每一個環節,都是對野生動物習性和天然行為的全面壓抑。大數量的野生動物集中繁殖、飼養和囤積在有限的空間,幾十條甚至幾百條蛇或穿山甲被放養在擁擠的環境裡。這些動物在野外,基本上是獨來獨往,它們之間的疾病交叉感染不常發生。野外捕捉來的、帶傷病的野生動物個體,在經過長途運輸後送入圈養和囤積的環境裡,它們身上的病毒有了通過交叉感染得以變異的絕佳時機。準確講,對人類健康的威脅,不是野外帶病毒的野生動物個體,而是將野生動物從野外捕捉到圈養環境的野生動物養殖業。野生動物養殖業所以肆無忌憚和掠奪性從野生動物身上榨取使用價值,和它幾十年來用這個產業做示範,給社會灌輸一個野生動物是「自然資源」的概念很有關係。當然,對野生動物的「資源」定位,出現在1988年通過的《野生動物保護法》裡,也反映在它的2016年重新修訂版裡。
對食用野生動物養殖和交易的「一刀切」式取締,有利於扭轉社會大眾對野生動物的功利性看法。允許野生動物買賣食用,不利於打造綠水青山的生態和諧美麗家園,也不利於鼓勵社會培養關愛弱勢(動物是世上最大的弱勢群體之一)、愛惜山山水水、愛惜一草一木的新觀念。一個不能接受殘酷行為、殘酷產業的社會,也會是個更為平和、沒有暴虐情緒、更為和諧的社會。
監管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反對「一刀切」的利益集團和其支持者認為,只要加強監管,野生動物養殖業就不會成為公共健康的危害。利益集團這樣說,是為了維護產業利益和產業大業主的利益。請問反對「一刀切」的人,敢給國家寫下保證書,保證日後不再發生因為野生動物買賣而引發的疫病?請問食用野生動物養殖業利益集團,你們準備為這次國家和人民經受的損失買單嗎?不能向國家和14億人民做出保證、又沒有財力為這次國家和人民的損失買單,野生動物產業利益集團憑什麼繼續冒險經營下去?
野生動物產業在過去的30多年,幾乎成了一個獨立王國。成立各類養殖專家委員會,甚至得到已退休和在職國家工作人員各種名號的支持和參與。各地食用野生動物買賣攤點的髒亂差,病殘、血膿遍體野生動物的現賣現殺,完全沒有把國家工商、食品安全、動物疾病防控的法律和政策放在眼裡。食用野生動物業者在過去的30多年,缺乏自律、守法觀念淡薄、是個致富發財心切的群體。這是個需要國家各個監管部門花大力氣和投入大量監管隊伍,才能保證其不違法經營的行業。從過去的30多年的實踐來看,國家對食用野生動物產業的監管是有重大缺失的。
國家對食用野生動物產業的監管缺失,和監管資源的短缺也有很大的關係。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畜牧業養殖國,近年的年產肉品量多達8千多萬噸。蛋、奶和水產品的生產也居於世界的前列,滿足了14億人民對肉蛋奶的需求。國家有限監管資源主要投入到了對肉蛋奶的安全監管上,畢竟畜牧業是為了滿足14億人民的需求。將有限的監管資源從涉及14億人民的餐桌安全上挪開,來監管服務於少數野味愛好者的野味上,是不是本末倒置?會不會給人這樣一個印象,即將少數有錢人享用的野味的食品安全,看得比14億大眾的肉蛋奶的安全還重?
當然,國家可以增加監管人員。但是,對食品安全、動物疫病、動物運輸、市場管理和其他方面的監管,是個技術含量很高、專業能力要求也更高的國家公務員隊伍。要培養這樣一支隊伍,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對於像買賣和食用野生動物這樣一個高風險、國內外引發過多次疫病、而又服務於少部分人的產業,國家值得為其投入監管資源或挪用監管14億人民飯桌安全的資源嗎?
食用野生動物產業的利益和少數喜好野味人的利益,遠遠低於14億其他消費者的安全利益。國家有限的監管資源,不能從監管14億人民的肉蛋奶上面挪開。為了保障國家有限的監管力量用在14億人民的食品安全上,國家必須用「一刀切」的方式取締食用野生動物的養殖和買賣。當然,多數業者進入這個產業,是受到國家鼓勵和政策支持的,是國家的公信力做了他們的擔保。因此,在國家取締食用野生動物養殖和買賣的同時,國家有必要幫助那些沒有違法違規經營的業者轉產。國家拿出這筆錢來,是划得來的,一可以減少對取締的抵抗;二可以解除後患。
這次的新型冠狀病毒,給人民的生命安全、國家的經濟造成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損失。在這次巨大的災難面前,我們要深刻反思,不能再為了少數人的利益而重蹈覆轍。有些野生動物產業利益集團,似乎還沒有意識到自己給國家和民生帶來了多大的危害。這個利益集團的某些人,已經開始為自己和產業開始鼓譟,甚至拿古人的「偉大創舉」來為自己的狹隘利益唱頌歌。這種對遇難者及其家屬的傲慢和藐視、對社會的批評視而不見、無視國家深陷艱難也要爭奪話語權的架勢,正好說明這個產業中的不少人自私到了何種地步。這些人眼中哪有國家利益、哪有人民的安危、哪有一山一水和萬物生靈?他們看到的是產業的利益、自己個人的財富。國家到了和食用野生動物產業徹底切割的時候了,為14億人民的安全利益「一刀切」下去,完全正當。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學動物保護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