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全書逐節匯查-羅馬書08聖靈及生命的確據,神之愛的保障
【聖靈住在我們裡頭,必定會讓我們結出討神喜歡的果子來,所以我們滿有保障;但是聖靈有許多工作,都要等候我們回應。保羅在這裡審慎地為我們提出一種平衡:他把責任加在我們肩頭上,你們必須將罪治死;但同時也清楚指出,我們只能藉著聖靈達到這個目的。】
聖靈及生命的確據(1-30)
羅馬書第8章無疑是聖經中意義豐富深刻的篇章之一,有說是「基督教信仰殿堂裡的至聖所」。保羅在1-3章論普世及猶太人的罪及其審判,從第3章最後一段起論因信稱義,至第6章論罪的權勢,第7章是律法的地位,第8章論到聖靈的工作及聖徒的福氣和保障。本章有十九次提到聖靈,每兩節就出現一次。
1-17提到聖靈十五次,18-39隻四次。神的靈(9節)是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11節)、基督的靈(9節)是兒子的靈(15節,加4:6)、聖靈是生命的靈(2節)。三一神的靈內住在聖徒裡面,灌注神的律(7:22)/賜聖靈生命的律(2節)。這律能勝過人性裡罪的律(7:20)及肢體中犯罪的律(7:23),和死的律(8:2)的轄制。
本章從「不定罪」(1節)開始,到「不隔絕」結束(39節),都是藉每項恩賜和恩典論證從稱義到成聖的過程。肉體與聖靈兩個字一再交集,除非了解保羅怎樣應用這兩個字,我們就很難明白這段經文。保羅重點講論「在基督耶穌裡」(1節),「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4節)的人,如何在盼望中有保障。分為四部分:
△1-13,描繪生命的聖靈的釋放、內住、成聖、引領、見證等各樣的事工;尤其是在基督裡,藉著聖靈免去神的懲罰(稱義),與脫離罪和律法的權勢(成聖)。
△14-17,兒子名分的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被神收養為神的兒女了。
△18-30,我們在信心和愛心中,盼望將來的榮耀。儘管處在末世的爭戰中,聖靈卻和我們及萬物一同嘆息,替我們祈禱,到達神面前;並知道萬物都互相效力,要使愛神的人得益處。
△31-39,神的愛堅定又堅強,他白白的賜下基督連同萬物,基督為我們死而復活,又替我們祈求。因此,沒有任何事情能使我們和神的愛分離。
概括地說,這一章將我們信徒所能享受到最奇妙的福氣,展現在我們面前:神不再定我們的罪,有神自己的靈內住,成為神家裡的人,註定要復活和得榮耀,並且因著神對我們的愛,以及他應許要在生命的每一個處境賜福我們,讓我們滿有盼望。
穆爾指出,我們應當注意羅馬書第5與8章的迴環關係:就是8:18-39「榮耀的靈」和「愛的凱歌」連接到5:1-11「稱義和得救」後面,8:1-17「生命的靈」和「兒子名分的靈」連接到5:12-21「亞當和基督」後面。此外,7:6提到「聖靈的新樣」,是預期到第8章將聚焦於聖靈;8:2-4是為7:7-25的「我」勾劃出解決之道。
生命的靈(1-13)
保羅在這一段繼續5:12-21得勝的結論。對於「在基督裡」的信徒來說,永生代替了那每個「在亞當裡」的定罪和死亡。這裡保羅又回到7:6預先提到的「在聖靈的新樣中服事」,就是聖靈在聖徒成聖過程所主導的工作,也可以看作是聖靈的一個新的職事。在這個過程中,聖靈所面對的是那些舊世代的權勢。
4-9的議題是肉體與聖靈之間的對比,整個1-13的中心是「生命」。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保羅說「生命的真理」,約翰說「真理的聖靈」。5-9肉體與聖靈爭戰,與7:21-25罪的律與神的律為敵,相類又相異;關鍵是本章有聖靈。聖父差遣聖子,聖父和聖子又差遣聖靈,聖靈的工作融化在聖徒中間。
1-2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1-2 上一章,保羅以神的律及心中的律,與罪的律及肢體中犯罪的律相對。這一章,開篇就進入永恆的「如今」,在基督耶穌裡宣告「不定罪」,並賜生命聖靈的律,與罪和死的律相對。保羅在其他地方,以「聖靈的職事」形容福音(林後3:8)。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的,正是這代表福音的聖靈生命的律。
在救恩歷史中,因基督的死和復活開啟了永生的世代,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不再定罪。「如今」原文前面有「所以」,保羅在這文脈裡聚焦於基督裡的新生命,經歷了前面痛苦呼求,現在處在賜聖靈生命的律/權能以下的新世代,是已經脫離罪和死的律/權勢了。羅馬書到這裡第三次提到聖靈(5:5,7:6)。
「不定罪」,包含了在所有層面上打破了罪的權勢,也包括除去罪的刑罰。「定罪」指「失喪」、與神隔絕的景況,這是每個在基督以外的人都會永遠經歷的。凡「在基督耶穌裡」的人都經歷基督「為我們死」的好處:他是在定罪之處代替了我們,我們在他裡面,就是所有的定罪傾洩其勢力的地方。
第2節回頭解釋第1節的原因。我們之所以能夠擁有聖靈的真理得自由(約8:32),是因為耶穌道成了肉身,被釘十字架,死而復活;他「為義」往父那裡去,我們也不再見他。他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我們這裡來;他去,就差他來(約16:7,10)。賜聖靈生命的律預備我們得永生,「不定罪」成為我們的「鄉談」。
當然,「聖靈生命的律」代表聖靈的權能,並非取代或仿照摩西律法那樣運作。聖靈談論,聖靈行動,聖靈起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林後3:17);我們蒙召是一勞永逸得「自由」(加5:13)。「在基督裡」的關係中,我們因信稱義,擁有聖靈,脫離罪的權勢和罪的刑罰,脫離律法的指控及肉體的轄制。
保羅一再談到兩種「律」的對比,也提示保羅認為摩西律法有雙重角色。在「肉體」的場景中,律法是一連串的條規,成為罪的工具和人的重擔,導致死 (7:5,7-13)。但在聖靈的場景中,律法作為神的應許,更聖潔、公義、良善地被經歷到,它是義的工具,和人在信心中的愛心,解決無能,叫人活(7:10,林後3:6)。
信徒既被稱義,就得以站在神的恩典中(羅5:2);我們也許還會被主管教,卻不再和世界一道被定罪。基督徒有基督耶穌作逃城,可以逃過那報血仇的(民35:25)。信徒藉著受洗歸入基督的死,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領受了聖靈生命的律,就擁有了永生(5:21),不在神的忿怒以下(1:18)。
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3 保羅進一步從三一神差遣基督和差遣聖靈的關係,來論證神的恩典如何藉著神的愛子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贖,定了罪孽的罪,從而成全了人類有所不能行的律法;進而揭示聖靈接下來在救恩歷史中進一步的工作。神為我們安排了稱義和成聖之途,親自作成在宗教可能性範圍內所不能行的事。
律法原是強壯的,人性卻是軟弱的。全人類的敗壞導致律法既不能使人稱義,也不能使人成聖。神不能違背自己的聖潔和公義,任意赦免、遮蓋、不算罪人的罪。他差遣他兒子,聖靈感孕,取了「罪身的形狀」,卻不是以「罪身」來;作為末後的亞當,認同人性及世俗性、歷史性、自然性,來為我們贖罪。
基督原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汙的(來7:26),他穿戴了「罪身」,作為神的羔羊,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受割禮(路2:21),被贖(路2:24),受約翰的洗,盡諸般的義(太3:15-16),堅稱「人子」,「作了贖罪祭/關乎罪/為罪」,藉著他的身體在十字架上定了罪的罪(太20:18-19)。這是三一神大哉敬虔的奧秘(提前3:16)。
保羅對「肉體」一字的用法,有指血統、世人、肉身、身體,或指人性、罪身、舊性情、外在的生命等。各隨其不同處境,而用其不同含義。不過在保羅的神學性論述中,肉體大致上不是身體的事,是宗教的事;肉體是人的本性裡的一切罪及軟弱,屬於宗教的層面,宗教是人性的巔峰,在人此岸。
儘管罪苟延殘喘,還是誘惑取死的身體,信徒的身體還是等候得贖。但靠著內住的聖靈,能不容罪在我們必死的身上作王(6:12),並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13節),就不再照著和專注舊的生活方式和潛在思維。罪被定了罪案,死亡被解除了武裝,那掌死權的魔鬼被摧毀,我們就在基督裡,到達彼岸。
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4 在我們的稱義和成聖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3:21)。律法的義也不按著儀文的舊樣,要按著聖靈的新樣得以成就(7:6,太5:20,林後3:6)。我們曾違背神的律法,如今因著基督完美的義,滿足了律法最苛刻的要求,這義被歸在我們身上,正如奧古斯丁所說:「恩典的賜下,是要實現律法。」
我們要進到完全的地步(來6:1),要靠著聖靈生命的律,使信心生發愛心的律法刻在我們心裡(加5:6,提前1:14,提後1:13),從內心順服神的律所成就的義也歸算在我們身上,「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10)。我們已成為「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因為我們「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11:24)。
葡萄樹不會因議院的法案而結葡萄,葡萄出於葡萄樹的生命。合乎神國度要求的行為,也不是由律法/宗教產生,是神生命/性情的果子。因著神在基督裡作成的事,神又差遣保惠師賜下生命的律,使基督那順服律法的義,成就在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這不是藉著信徒的行為,是聖靈的恩賜。
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5 這一節保羅是在對比兩群人:已悔改歸信的人與還未悔改歸信的人。保羅的主要目的是強調肉體與聖靈之間的極端差異,以此說明為什麼只有那些照著聖靈思想、行為的人才能有末世的生命。生命/末世的生命只會被賜給那些「照著聖靈而行」的人。
稱義的信徒,必有聖靈引領以鑑查自己心思所專注的。我們怎樣才能曉得自己是隨從肉體、還是聖靈呢?耶穌說:「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6:21);撒但叫人「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16:23)。「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箴23:7)。
屬肉體的歡樂,世界的好處和榮耀,憑一時感覺的事,都是放縱肉體的事,是未重生的人的心態所關注的。有人說,若撒但能管制你的心思,就能管制你生活的大半了。「體貼」,主要是取向心態、思想專注。神的恩惠,靈魂的福祉,對永世的追求,是屬神的事,是那些照著聖靈/專注聖靈的人的心思。
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6 保羅的演繹法步步推進。他用中性的體貼/思想作為主動詞,把肉體或聖靈所導致的生活(照著肉體或聖靈的人),與成對比的命運連結起來:一面是死,另一面是生命和平安。「體貼」,更廣地指向精神的所有功能,包括意志、思考和理解、情感。「肉體」,是我們墮落、未得救的人性,是「被罪掌管的自我」。
當我們讀這節經文時,很容易想到創世記(4:7)神對該隱的警誡:「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 保羅的語氣也相仿:罪的工價乃是死(6:23),你若體貼肉體,就會使靈裡死沉,引向永遠的滅亡;你若體貼聖靈,就有生命的聯合,與神和好,就得著平安。
巴克萊說:受人罪的本性所產生的欲望與活動支配的人生,走向死亡的道路。他是沒有將來的,因為他日益遠離神。完全讓世界的事支配的人生,是自取滅亡。一個人度這樣的生活,使他永不能在神的面前站立得住。他與神為敵,對神的律法及管轄發怒;從來沒有人在反抗神的事上獲得勝利。
7-8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7-8 這節說「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比起上節所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還要糟,因為「撒但」才是神的仇敵。原來「我們作仇敵的時候」(5:10),是被魔鬼奴役(弗2:2),身陷囹圄。那時「不服」「也是不能服」,因為「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7:25),對神的日子、子民、話語,對他兒子、聖靈、榮耀,都懷著敵意。
若是信徒屈服於肉體的罪律,也與未得救者相差無幾(林前3:3)。屬肉體的人,被罪的權勢捆鎖,罪綁架迷失的靈魂,就不能行得神喜悅的事。因他不在基督裡,基督是得神喜悅的中保;他離棄基督真理,惟有真理能使他成聖(約17:17);想靠順從律法為義的,就註定失敗了(3:20,7:14-25)。
所有的人先天出於亞當,都是無可救藥地「傾向」自己的好處,不是神或他人的好處。誘惑人的各樣的罪,包括渴望財富、或名聲地位權勢、或性方面的歡樂,都不過是同樣病的不同症候而已,這病就是偶像崇拜式的要得到自我滿足。「肉體」,囊括所有的罪,體貼肉體勢必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了(雅4:4)。
9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9 「如果」,保羅在這裡改變方向;另譯「事實上」,把他的注意力從在基督以外的景況轉到羅馬基督徒身上。按定義,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在「聖靈裡」,沒有一個基督徒可以是「在肉體裡」。「肉體」與「聖靈」根本上就是代表兩個不同的世代和領域,也可以看作兩種權勢,甚至是兩個國度(太12:25)的不同地位。
真信徒的身上都有神的靈內住,就算那些被「當作」屬肉體的,在基督裡為嬰孩的,保羅也說,豈不知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3:1,16)這節保羅同時提到「神的靈」「聖靈」「基督的靈」,他暗示,神的靈內住, 與屬聖靈和屬基督有密切聯繫。但他提出一條判斷準則:「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這節涉及聖靈/基督與聖徒的互相內住。「屬聖靈/屬基督」,原文另譯「在聖靈裡/在基督裡」。在救恩歷史中,信徒受聖靈與肉體兩個權勢的影響,卻不等於信徒的地位在聖靈與肉體之間搖擺不定;因為在基督裡的地位,是信徒在悔改歸正時得到的。說屬肉體的與屬世的相仿(林前3:3),只是對過犯的警告。
雖然我們或許還會有身體壞死、傾向要犯罪、受試探要讓肉體控制我們,但是保羅堅持認為,信徒從「罪和死的律」下被釋放了(2節),「向罪的權勢死了」(6:11),並且不再在肉體裡。屬基督的必像基督那樣有聖靈的果子,就像基督那樣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加5:22)。
本節明證聖靈的賜與是最初、最要緊、最普及的福氣,聖靈的內住是每個信徒一開始就擁有的特權。當然為了特別的事工,聖靈也有無數新鮮的恩膏。但是獨立的「聖靈的福音」是不存在的,我們不會從主耶穌基督,進到一個由聖靈所掌管、更高或更深的地步。認識基督和擁有聖靈是二而一的。
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10 耶穌曾經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14:23)。所以,上節說到三一神的靈,以聖靈的工作為代表;這節說到基督,顯示基督和聖靈密切相聯。這裡重申在成聖的過程中,信徒的生命與基督同死、同復活,跨越了人生界限的經歷。
「身體」代表舊人,死亡歸因於罪,我們是在受洗時,歸入基督的死;因基督「是向罪死了」(6:10)。這也是神的頭一條工作之約所帶來的結果(創2:17):亞當本是塵土(創3:19)。生命歸因於義(4節),如今我們的心靈,卻因神所歸算/基督所成就的義活著(4:23-24,5:19,約14:19);「義人必因信得生」(1:17)。
11 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11 既然神已叫耶穌「從死人中出來」(4:24,6:4),神就應許那些心裡住著他靈的信徒(9節):他必藉著他的靈,使他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換言之,神應許每一個信徒,他們必死的身體現在必得著屬靈的復活生命(6:4,8,11),在將來必得著肉身的復活(6:5,林前15:42,53,林後4:14)。
巴特說,聖靈是真理,聖靈若在我們心裡,我們心裡就有關於人的真理帶來的苦澀和甜蜜、困境和希望、尷尬和應許。「心靈卻因義而活」,最終也有生命為那同蒙憐憫的身體存留,他必「使你們必死身體又活過來」。因為人子順服至死,神卻不將他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他的聖者見朽壞(徒2:27)。
「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所指的是神,但這裡的焦點在聖靈。神的靈叫耶穌從死裡復活,也必藉著聖靈使我們復活。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6:5),在基督裡睡著的靈魂要和榮耀的身體聯合(腓3:21),聖靈賜生命的能力要使身體的必死性轉換為不朽的永生。
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12 保羅順著提醒羅馬基督徒,他說,我們的一個重要義務就是不順從肉體,不可照著肉體的習慣,不可傾向肉體的意思,不可遵行肉體的指示,活出一種不相稱的、羞辱主的、低水平的道德生活。因為在關係上,我們不欠肉體的債,基督耶穌已經在肉體中付清了所有的罪債(3節)。
的確,我們要穿衣吃飯,照顧好身體,讓身體為靈魂服務。但我們並不欠肉體的。肉體除了誘惑我們體貼、順從它,叫我們伏在罪和死的權勢下面以外,從來沒有給我們施加過恩惠,讓我們因著欠它來服事它。儘管福音不是順從的結束,是順從的開始;但在福音裡,我們只有一項順從神的義務。
我們是欠了基督和聖靈的債:對基督和聖靈,我們欠下「一千萬銀子的」債務(太18:24,34),欠下整個的人。因著我們免除了那麼大的罪債和死亡,這麼大的贖價,我們欠了我們的主救主無數(林前6:19-20)。福音是使我們離開絕望幽暗的領域的順從,福音是使我們進入盼望榮耀的領域的順從。
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13 保羅在5:12開始,從亞當與基督看罪的權勢、律法的地位、肉體和聖靈的爭戰,就一直進行兩個領域和世代、兩個國度和權勢的對照論證。這些和耶穌在馬太福音(7:13),教訓門徒「你們要進窄門」的一段話,都有相近的語氣;路加福音(13:24)變馬太首句為「你們要努力進窄門」,更強化了人的責任。
耶穌說:「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保羅說:「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順從肉體活著,正是引到滅亡的寬路、大門;靠著聖靈治死身體惡行,正是引到永生的窄門、小路。
有罪的生活方式「必要死」,既不是身體立刻死亡,也不是末日「第二次的死」。這是屬靈上處於一種萎靡、沉淪(林前8:11,林後2:7)、垂死(直譯)的光景,就像未得救的人一樣(林前3:1-4),一直無法享受聖靈內住的生命的能力。信徒若要承受永生,就必須「克己」,在對抗罪的爭戰中穩操勝券。
加爾文派和亞米紐派的兩個圓圈在這節經文上重疊了。亞米紐派相信一個重生的信徒可能退後到一種「屬肉體的」生活形態,以致本節的威脅成真。加爾文派則相信真正重生的信徒因著稱義的終極性,雖然常有「屬肉體的」行為,卻因裡面聖靈的緣故,絕不至於在屬肉體/活在罪中/褻瀆聖靈的生活中陷入不拔。
這節經文部分反映了亞米紐派的觀念。一個更新的人若「隨從肉體而活」,就意味著面對靈裡的死亡。我們必須積極地靠著聖靈,「把身體的惡行置於死地」,最終才能承受神應許給我們的永恆的產業。神給我們的「指示」,跟我們必須遵行的「命令」,兩者之間的張力在這裡達到頂峰。
保羅曾勸勉信徒要向罪「看/算自己是死的」(6:11,加5:24),現在又說要對待身體的惡行如同已死(西3:5)。「治死」與「看是/算為死的」意義相同。耶穌生動的形容說:要把使人犯罪的眼睛挖出,手足砍斷(可9:43-47)。因為各人的工程必要經火試驗,若是燒了,必受虧損,那樣得救像從火裡經過一樣(林前3:13-15)。
加爾文派則相信,神已經賜下新生命,我們已經得著聖靈的能力,不朽壞和不死的生命,終究能作出回應。我們必能靠聖靈,一生經歷神的恩典,活出基督的生命。換句話說,聖靈在信徒身上有非比尋常的影響力,因此他們不可能落到一個地步,以行惡為他們的生活方式,以致於喪失「不被定罪」的應許。
沒有一個真信徒會被定罪。他們在神的法庭上被宣判無罪了,這判決是無法變更的。也正因為如此,我們不惜一切盡聖經所教導的責任。有人說:「信徒向罪的律永遠死了,這事實並不能保證他從此就不必努力逃避肢體中的罪;這事實反而讓他更迫切,更有能力逃避犯罪。」
聖靈住在我們裡頭,必定會讓我們結出討神喜歡的果子來,所以我們滿有保障;但是聖靈有許多工作,都要等候我們回應。保羅在這裡審慎地為我們提出一種平衡:「你們若靠著聖靈,把身體的惡行置於死地。」他把責任加在我們肩頭上:你們必須將罪治死;但同時也清楚指出,我們只能藉著聖靈達到這個目的。
兒子名分的靈(14-17)
在十字架前面,以色列人在「律法」以下,像「孩童」一樣活著,只比奴隸強一點。類似地,外邦人被「世上的小學」(加4:9)奴役,受制於奴役的靈(15節),全然站在奴隸地位上。可是那些接受了基督的人,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領受了聖靈,成為神「兒子」的「後嗣」。
保羅引用另外一個隱喻,描繪基督徒與神建立新的關係。他說,基督徒被「領養」在神的家中為兒女。我們必須知道羅馬人對「領養/收養」態度的嚴肅,和手續方面的繁複,才能對這段經文有深度的了解。當時,奧古斯都就是被凱撒大帝收養;提庇留被奧古斯都收養;尼祿也是被革老丟收養,才都繼承了皇位。
羅馬因為父權制度的關係,收養/過繼是十分複雜莊嚴的事。父親對全家有權柄,有絕對處理一切的管理權,甚至在早期有生殺之權,兒子沒有自主權益。正如保羅所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加4:1-2)。
領養有兩個步驟。第一稱為交付手續,以銅及秤象徵出賣,共計三次;前二次出賣,又復購回來;第三次不再購回,表明已與原來父權斷絕。第二稱為擁有手續,收養的父親往政府長官那裡,辦理法律轉移手續,接受在其父權之下。這一切禮儀,都在七位見證人面前舉行。這是一種十分端肅的步驟。
那被領養的人喪失了以前家裡的一切權益,與過去一切完全沒有關係,以前所欠的債也都一筆勾消了。他接受了新的家裡合法兒子的一切權益,在法律上得到了一個新的父親,他成為他新的父親的產業繼承人;即使其父以後生了兒子,他的繼承權並不受影響,他和他們同享繼承權。
我們看見在保羅的心裡,羅馬領養的每一步驟都有意義,於是他採用領養的畫面,來說我們被收養在神的家中。我們原是不配的,在自己罪的本性絕對控制以下,貧乏無助,負債纍纍。不過,神以他的慈愛和憐憫,把我們作為他的繼承人,絕對據為己有。舊的生命不再能轄制我們;神對我們有絕對的權柄。
我們過繼到神的家,在神面前開始了新的生活;過去一筆勾消,舊債已經消除。我們成為神一切豐富的繼承者,「得著兒子的名分/領養(原文)」,這樣,我們就和神自己的兒子耶穌基督同為後嗣。基督所繼承的,我們也要繼承:基督受苦,我們也要受苦;基督進入生命與榮耀裡,我們也要進入生命與榮耀裡。
「得著兒子的名分」(23節),另譯「領養/收養」。穆爾說,這個希臘-羅馬世界的觀念,也是根源於舊約聖經和猶太教。「兒子的名分」是以色列的權益之一(9:4)。在舊約裡,以色列常被刻劃為神的「兒子」或「眾子」。這裡,再一次,保羅擷取一個描述以色列身為神的百姓的獨特地位的詞彙,將他轉用於基督徒。
14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14 一切屬基督的都接納作神的兒子。他們都被神的靈引導,由無窮大的真理的力量所牽引,從肉體的死通向彼岸的奇妙之光。在低谷中與高山相逢,在罪中與義相逢,在死中與生相逢,在自身中與基督相逢。那是慈繩愛索般的平安和喜樂,同證我們是神藉他的靈重生了我們(約三5,8),便有分於他的性情。
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15 這是保羅喜歡用的句子結構,與哥林多前書(2:12)「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是從神來的靈」;和提摩太後書(1:7)「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心」與「靈」原文相同)很接近。信徒都是養子(加4:5,弗1:5),而非奴僕(加4:7),他們不必受制於罪,也不必恐懼。
有認為,「奴僕的靈」與「兒子名分的靈」,一是指在律法以下人的靈,一是指在恩典中的聖靈,或者兩下都是指聖靈。其實7:6說到「儀文舊樣」與「聖靈新樣」的對比,因此「奴僕的靈」不可能是指聖靈。「奴僕的靈」只是作為一個虛擬的修辭方式,與「兒子的靈」相對照,用來說明人在舊世代所沒有領受的害怕的感受。
另一方面,我們所領受的兒子名分的靈,也照樣在我們裡面引發一種愉快的信念,就是我們是神家的孩子。聖靈不僅給我們「兒子的名分」,他也讓我們知道「領養」的新關係:「我們不只擁有地位,也擁有兒子的心」。當我們懷著聖潔、謙卑的信心,呼叫「阿爸,父!」時,作見證的就是這位聖靈。
「阿爸」,是亞蘭文「父親」一詞在希臘文、英文(及中文)裡的音譯。耶穌在世禱告時就稱呼「阿爸,父!」(可14:36)這在新約其他地方只見於加拉太書(4:6)。我們是領受「兒子的靈」。猶太人用他們的語言呼叫他「阿爸」,希臘人用他們的語言稱呼他「父親」,「兒子的名分」加給猶太人和外邦人,二者在基督裡合為一體。
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16 聖靈使人成聖,聖靈也為人見證。聖靈的見證從我們一得救就有,就算是靈性稚嫩的信徒,也能感受到聖靈在我們裡面的運行和工作。所以,我們一得救,就要尋求聖靈的引導。聖靈不僅內住在我們裡頭,並且和我們的靈密切同工,二靈合一,有如一靈,證實我們是「神的兒女」。
基督徒不僅被收養為神家的兒子,也借著重生成為神的兒女(約1:12,約一3:1-2)。新約中對信徒常是兒子和兒女互用:「兒子」是特指,基督只稱為神的兒子,他是父懷裡的獨生子(約1:14,3:16)。「兒女」是泛指,革命性的聖潔、無懼的自由、向父的禱告、榮耀的盼望,是稱為神的兒女之人的四大特徵。
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17 這一段與加拉太書(4:7)有相似的地方:「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兒女」是我們的身份,說出我們與神有父子生命的關係;「後嗣」是我們的福分,說出我們可承受神的一切「產業」,尤其是最終的榮耀。但這裡說到和基督「同做後嗣」:「一同受苦」,「一同得榮耀」。
苦難是恩典的化身,受苦是榮耀的序曲;榮耀是後嗣的道路,那是基督開闢的。唯獨十字架,才是基督達到榮耀的唯一道路。在長子身上是如此,在眾子身上也無法例外,因為這是父神永遠的命定,我們當以受苦的心志作為兵器(彼前4:1)。耶穌說:人當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
神是聖徒的份(哀3:24),神是聖徒的產業,是極佳美的產業(詩16:5-6)。我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我們同在,作我們的神(啟21:3)。基督作我們的中保,他是要承受萬有的(來1:2),聖徒因著與他的聯合,必承受一切為業(啟21:7)。在保羅筆下,產業除了地土的觀念以外,更多的是指向末世的生命。
新約全書逐節匯查-羅馬書08聖靈及生命的確據,神之愛的保障B
【基督徒處在末世,儘管已經蒙恩、被稱義、與神和好,信徒卻還未得榮耀、從試探和受苦諸如痛苦、焦慮、懷疑、沮喪和災難中得釋放。聖靈賜下的能力和安慰要作為我們隨時的幫助,使我們藉著重新委身於敬虔的生活——禱告、讀經、基督徒的團契,運作他所賜的確據。】
榮耀的靈(18-30)
下面一段直到末尾的經文,與5:1-11密切關聯。保羅描寫了聖徒福氣的第四個顯著的方面,就是預定將來得榮耀,也與苦難相關。這是和我們兒子的身份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就象我們有特權得復活的身體,得兒子的名分,也使我們有得自由的特權,同樣兒子的性情使我們適合併預備好得國度的榮耀。
天國是所有聖徒都有權繼承的產業,我們並不是靠著自己的任何功德或努力買到這份產業,只是完全因著恩典,是神的作為使我們成為後嗣。儘管在這世界上我們還是未長大成人的繼承人(加4:1-2),目前的境況是受教,為得產業作預備。但在應許裡的盼望,對一切屬神的兒女是何其大的安慰。
榮耀不僅是苦難的賞賜,它也是由苦難而生。對信徒來說,這兩者有根本的連結,正像在他們的主身上一樣。當那榮耀的黎明來臨之時,榮耀將在全世界神的子民身上彰顯,基督的教會將得榮耀。這榮耀的某些方面已經依稀可辨,所有的受造之物都在盼望等候那一日,就是神的眾子顯現於榮耀中的大日。
18 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18 「我想」,保羅這樣想,他不是一時衝動,是經過深思熟慮。他在大馬士革路上看見主的榮光,蒙主呼召;又在阿拉伯住了三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的樂園裡;還多次在異像中得到主的啟示,聖靈在他心中引領他思想神的奧秘。如今他權衡今生和來世的情況,最終得出這結論。「苦楚」涵蓋了所有苦難。
「我想」,他就像數學家演算一樣,首先計算為基督現今受苦所付出的代價,發現這是微不足道的;然後計算在將來要顯現的榮耀中基督為我們所取得的,發現那是無可限量的。他為他已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8)。基督在我們前面/裡面與我們一同受苦,還有誰會害怕為基督受苦呢?
儘管舊世代仍是信徒必須活出新人的競技/鬥獸場,我們得救卻是在乎盼望(24節),將來的榮耀是現今盼望所成就的和現在受苦的賞賜,基督在我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1:27)。保羅在天平的一端放置現在的苦楚,他在天平的另一端放的是將來要顯現的榮耀,那是成就到極重無比的永遠(林後4:17)。
19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
19 正如聖徒為這榮耀受苦,宇宙中受造之物包括所有的植物、動物和礦物,也都在「切望等候」基督再來的時候,神的眾子要一同顯現出來,使它們同得救贖。現在聖徒是神隱藏的眾子,我們將來如何,現在還未顯明(約一3:2),但到了那時候榮耀將要顯現,神的兒女將在新耶路撒冷的榮光中顯明(啟21:2,10)。
受造之物互相依賴,和諧共存,共同組成一個自然界,被當作為一個整體。當那些和基督一同在地上受苦的聖徒,和基督一道在地上作王的時候,一切纏繞受造之物的詛咒和汙穢將要被挪開,這是全體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的,也是人為什麼要善待一切受造之物的原因。那時候,人曉得自己不是動物,是人。
保羅用一個奇妙的詞組「切望等候」,描寫自然界對人類的期待。它們抬頭縱目眺望水平線那邊,熱切盼望榮耀的第一線破曉的曙光。在保羅看來,人生不是一種垂頭喪氣的等待;人生是一種活潑的盼望。基督徒捲入人生的境況中,在內與自己的罪惡的本性鬥爭,在外他必須居留在一個待滅的世界中。
基督徒並不止是住在這個世界中,他也住在基督裡。保羅所看見的不止是這個世界,他超越這個世界看見神。他不止看見人因著罪的結果,他看見神憐憫慈愛的能力。因此基督徒的心眼常常是盼望,不是失望,更沒有絕望。人類墮落在罪中,聖徒卻要被恢復到榮耀裡;我們盼望的不是死亡,乃是生命。
「切望等候」一詞在新約中出現七次,都是指基督的再來(19,23,25)。神的眾子將在基督再來之時顯現。他們將分享他的榮耀(羅8:18,西1:27,3:4),身體也將被改變(羅8:23)。這裡將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包括有生命和無生命的)都擬人化為「次人類」,這些「次人類」正熱切等候著那一時刻的到來。
20 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20 由於人的墮落,受造之物都感染了汙濁、畸形和疾病:受造之物被玷汙/汙染,世界的美麗大都失去了。受造之物之間彼此為敵,它們都服在不斷的衰變和每一個體的衰殘下,受到神在審判人時所降下的打擊的牽連。它們因著人的罪服在這刑罰以下,可憐的受造之物背負重軛,盼望有一天不再如此。
當這世界被洪水淹沒時,幾乎所有的受造之物都一同被淹沒,受造之物無疑的確是服在虛空以下。一切的受造之物被註定,並速速走向被烈火完全吞滅的命運。他們服在虛空奴役以下,最可怕的是被人濫用,當作罪的工具,被罪的律法一同擄去。它們沒有目的,卻一同受挫和墮落,預期都是絕望的境況。
這不是它們自願的,它們在挫折中屈服,不是因著它們自己的罪的緣故,是因著人的罪的緣故:「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始作俑者就是亞當。人類墮落在罪中,玷汙了神所造之物的「美好」,受造之物從此就一直在一種挫折的狀況裡;這是那至高神、創造主的命令和法則,叫它們如此的。
21 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享:原文作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21 但這地上的世界將要得到更新,有新天的時候也會有新地(彼後3:13,啟21:1)。神要賜榮耀給一切的受造之物,就像神的兒女得榮耀一樣,受造之物也要按著它們的本體,相應得到適合它們的極大的高升。他們必不再服在虛空、敗壞和咒詛的其他惡果以下。
末後那日子的火有煉淨的火,不都是摧毀滅盡的火。沒有人曉得那下到陰間的動物的靈魂將會如何,但是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都成了!」(啟21:5-6)那日子,它們就和亞當還未犯罪時一樣,可以伴隨人類一同進入並享受神賜給他兒女自由的榮耀。
當神拯救人類的計劃成就,神兒女一同脫離罪、撒但與世界的敗壞,並經歷那自由的榮耀時,受造之物也可以脫離那敗壞的轄制,完全擺脫罪、死、魔的權勢,擺脫試探,擺脫災難,擺脫死亡,一同彰顯造物主的智慧、權能和良善(詩96:11-12,98:7-8)。
22 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
22 受造之物服在這虛空和敗壞之下,「不斷一同呻吟,不斷一同經歷分娩的陣痛,直到如今」,這是形象的修辭法(約16:21)。罪是全體受造之物的重擔,猶太人在把基督釘十字架上體現出來的罪,讓全地都震動。偶像也成為使牲畜疲乏的重擔(賽46:1)。全體受造之物一同吶喊,抗議人的罪,並切望釋放:
牆裡的石頭呼叫,房內的棟梁必應聲(哈2:11);
這地向人喊冤,犁溝一同哭泣(伯31:38);
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賽2:4);
那時必有「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3:13)。
我們今天所接觸的一切周遭事物,在在都向我們發出勞苦的嘆息,巴望早一日得以進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也只有手捧聖經的基督徒,才能解釋大自然痛苦悲傷的奧秘。通過神聖言的啟示,我們曉得「受造之物」都在遭受的苦難的起因和來源,曉得世人在勞苦中悲痛指望的是一個得救的時刻。
23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23 我們必須十分留意這節經文的豐富內涵。成為新造之人的聖徒的盼望,是因為我們領受了「聖靈初結的果子」,恩典是榮耀初結的果子,是榮耀的開端。我們已經在曠野谷底得到一掛葡萄(民13:23),更要盼望在那天上迦南的豐盛果子。「不但如此」,我們是情不自禁地巴望完全得著必要得著的豐豐富富。
現在我們「也是自己心裡嘆息」,這表明保羅在內心的隱藏代表了我們這些願望的強烈程度,並且發出最快到達天庭的無聲嘆息。「主耶穌,我願你來,願你快來!」這是全體教會一致的呼求,共同的願望。現時得到的祝福和安慰與更多的嘆息毫不衝突,這是婦人分娩時的陣痛,這呻吟是生命的跡象。
我們盼望、等候、得著什麼呢?「兒子的名分」「身體得贖」!復活在這裡被稱為身體得贖,我們等待斷絕與罪和死的舊世代的所有連結。惡劣的身體要被煉淨美化,和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1,林前15:42)。這兒子的名分是在全世界的人和天使面前,救恩的元帥要領我們進入神的榮耀(來2:10)。
24-25 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有古卷作: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
24-25 「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信心就是對盼望的事有把握,對還沒看見的事很確定(來11:1)。我們的主要恩典之一是盼望(林前13:13)。既按客觀的,也按主觀的,惟有神永不改變(詩102:27),他的話安定在天(詩119:89),他的信實達到穹蒼(詩36:5),直到萬代(詩100:5)。神的救恩在末世必要顯現(彼前1:5)。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8)。我們要盼望得榮耀,就必須忍受通往那榮耀的路上的苦難和耽延。十字架的道路坎坷漫長,但那命定要來的就來: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並不遲延(來10:37)。
26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
26 我們盼望等候會有許多軟弱,聖靈在我們的軟弱中不斷地幫助我們。對於神的旨意,我們的理解相當有限。許多時候,我們本不曉得該為什麼事禱告,我們的軟弱無法用言語訴說(太26:41)。正嘆息時,聖靈來內連於我們的嘆息,把我們裡面的感覺呻吟出來,其中含意超過千言萬語,都在神的面前蒙悅納。
這種禱告是內住的聖靈在禱告,天父必然明白其中的意念(27節)。這些「無法用言辭表達的呻吟」,包含自然界被造物的嘆息(22節),眾信徒等待兒子名分的嘆息(23節),聖靈也嘆息(26節)。聖靈和信徒及所有的受造之物相通,我們一切所有的始終由基督的靈代替,藉著聖靈代禱,傾訴對復活的榮耀的渴望。
27 鑑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27 禱告若要蒙神垂聽,必須照他的旨意祈求(約一5:14)。前節說聖靈與我們同嘆息,以無言的代禱,照著神的旨意祈求,所以必蒙神的應允。這節說聽禱告的神,必然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事實上就是神自己借著他的靈,在我們裡面引領我們向他祈禱,他要把他的豐富賜給求告他名的人。
那鑑察人心的是神(撒上16:7,來4:13),「曉得」,原文含義有「憑知覺或直覺知道」的意思。聖靈照著神的心意替聖徒祈求,雖然聖靈未用言語表達,但父知道聖靈的心思。這句話表現出父的全知,以及三位一體位格之間的親密關係。耶穌在神面前不斷為信徒代求(34節,來7:25),聖靈也在替我們代求。
有人說,我們不能照自己當作的禱告來禱告神,因為我們不知道將來,一年以後的事、甚至一小時以後的事都不知道。我們祈求不要發生的那事,或許對我們是有益的;我們祈求要得到的東西,或許對我們是有損的。我們像一個小孩子,只能靠神站在父母親的地位上,為我們的益處,叫萬事互相效力。
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28 聖靈按照神的方式為他的子民代求。神藉著聖靈使每件事都為了信徒的益處而效力。事實上,神至高無上主權的引導被認定是生命中一切事件後面的支撐和指引的力量。「萬事」包括所有正面與負面、主動與被動,甚至是信徒的軟弱和過犯,都靠著神的恩典而促成益處。
有認為,所謂益處,雖然聚焦在末世的榮耀,其實也包括今生一切有助於最後的救恩的「美好」之事,它們都在通往救恩的道路上支持我們。當然這不是說今生經歷的所有惡事都被扭轉變為「美好」,乃是當它們精煉我們的信心並堅固我們的盼望時,那些叫我們受苦的事情才會促成我們的「益處」。
「那些愛神的人」,其愛心生發於信心,這是他愛和愛他而因信稱義的人,就是所有屬基督的人都已經滿足的條件。保羅不是說,一個基督徒如果不夠愛神,就無份於萬事都互相效力;「愛神」總結了所有基督徒內心的基本導向,他們都是因蒙愛而成為愛神的人。
這些愛神的人也是蒙召要與神建立關係的人,這呼召照著神的旨意,就是神心中一個特別計劃,要將我們塑造為基督的形像,並且要叫我們得榮耀。被召的基督徒,都是神發出有力呼召的對象,要成為他的恩典的領受者,這樣才能確定萬事都將促成「益處」,在我們的每一個情況中都能實現這計劃。
哥林多前書(2:9)說: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按他旨意被召的人」,是1:6「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和1:7「奉召作聖徒」的人。這些人都憑直覺知道一件事:凡我們所遇見的事,哪怕是逆境和苦難,都能靠著神恩叫我們得益處。
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29 接下來兩節保羅用四個平行子句,並在其中重複關鍵動詞,形成「一套黃金連環扣」,詳細清楚說出神的旨意和計劃——第28節的應許,和作為本章中心主題「生命的確據」;這也是救恩論教義的基礎,尤其是最早的(預定)和最晚的(堅忍)階段。神的旨意實現在個別信徒身上,是5-8章「榮耀的盼望」的基石。
「預知」一詞,在新約出現六次。其中只有兩次是「事先知道/認識」(徒26:5,彼後3:17),其他三次是「在之前就建立關係」(11:2),或「在之前就揀選、或決定」(彼前1:2,20,徒2:23)。保羅不是說神預知有關於我們的事情,是說神完全知道我們,這種預知與舊約「認識」的含義相近。
我們是被「預先所知道的」,其含義有「預先定下的」「召來的」「稱義的」和「使得榮耀的」,這和神的行動有關,如「親密地認識」「關心」,更有針對性的是「預先知道或愛」和「預先揀選」。「預先」原是在我們的「時間」觀念框架內,但神的行動本身不受被造的「時間」拘束,所以預先只能是在「創世以前」,純屬神的主動。
神的預知其實有預定的成分。保羅指出神預知人,目的是「預定/事先命定」眾聖徒要「被模成他(神)兒子的形像」。這裡的措詞使人想起保羅「與基督一同」的中心神學,並引出亞當被造時的對比。在這末世裡,神的旨意是要把「第二個亞當」的「形像」印在所有屬基督的人身上(林前15:49,腓3:21)。
在舊秩序中,神的兒子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萬有都是靠他、藉著他、為他造的。他又成為新秩序之首,道成了肉身,又從死裡首先復生(西1:15-18),神使他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顯明基督為那些復活之人「初熟的果子」的地位(林前15:20),眾弟兄在他裡面繼承了永生,神的旨意得以成就。
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30 保羅重述「預先定下」的「有效呼召」,「連環扣」的第二個環結把我們帶回1-4章的中心主題:稱義。保羅在這節經文裡聚焦於救恩中屬神的一面,這絕不減輕人的回應的重要性。「稱人為義」的是神,但是如此稱義的是那相信的人;雖然賜下信心在神(12:3,6,徒3:16,林前12:9),但是回應相信在人。
耶穌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0:16,22:14),這不能不說人的責任無可推諉。神要榮耀那些已經被稱為義之人的決定,雖然還未被經歷到,卻已經被作出了、命定了。保羅在這裡證明了基督徒所享有的確據的最初源頭,他藉此將每一位在基督裡之人的「不再定罪」的感戴和頌揚帶到勝利的高峰。
總之,神預定的教義使人謙卑而不驕傲、確信而不猜疑、負責而不冷淡、聖潔而不自滿、宣道而不狹隘。
基督徒處在「已然……未然」的末世,儘管「已經」蒙恩、被稱義、與神和好等等,信徒卻「還未」得榮耀、從試探和受苦諸如痛苦、焦慮、懷疑、沮喪和災難中得釋放。聖靈賜下的能力和安慰要作為我們隨時的幫助,使我們藉著重新委身於敬虔的生活——禱告、讀經、基督徒的團契,運作他所賜的確據。
神之愛的凱歌(31-39)
這一段是保羅書信中最富有抒情詩意的經文之一。本段落可以分為兩個部分:31-34和35-39。第一部分充斥著審判的意象:「為了我們」「交付」「提出任何控告」「稱義」「定罪」「代求」。神是「幫助我們」的,這表示神在基督徒因信稱義時頒布的判決,就是末日審判時獲證明為無罪的完全保證。
神的救恩歷史正沿著他所預定的軌道向前延伸。對信心所能產生最大的鼓勵,莫過於盼望那日的來臨。既然神是我們有力的拯救,還有什麼力量能勝過我們,阻擋那日來到呢?既然神已經為我們捨去自己的兒子,難道他還吝惜什麼不賜給我們嗎?
在第二部分裡,保羅把我們從今時直到末日之間每個日子裡都有的確據,加入我們在「末日」的確據裡,不僅被保證最終獲證明為無罪,也得應許會勝過這世界的一切權勢。神的愛和他的子民之間,沒有一物可以阻隔,他們所經歷過,或未來可能受到的一切試煉、痛苦,都無法成為阻隔。
神「幫助我們」最深刻的證明,就在於他為了我們而捨棄自己的兒子,這證明應該能使我們毫無懷疑地相信他會信實地「幫助我們」。如今在屬靈爭戰中,超自然與自然的大能都在列陣攻擊我們,但是藉著羔羊的「血」和我們所見證的「道/話」,我們可以全然得勝,因為在聖徒的營和蒙愛的城裡永遠都有平安(啟20:9)。
31 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31 這一節,保羅在上面論述信徒所擁有美好的特權以後,以聖潔的得勝作為尾聲。他就著神在基督裡對我們豐富奇妙的愛,以及我們藉著他所擁有的極其浩大和寶貴的特權,就像一位辯論家一樣得出結論:「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如果連保羅都是無話可說,我們無語驚嘆就毫不出奇了。
保羅就像一位驚奇基督那超過我們所能測度長闊高深的愛,深深陷入對這愛的思考和傾慕的人一樣,發出這一段感慨。保羅帶著如此高度聖潔和屬靈勇氣,這般流暢淳美的言詞,在思考一切豐沛的福祉以後,安慰自己和一切屬神的子民,並向聖徒的一切敵人宣戰:「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神幫助我們,這包括了一切;不但與我們和好,不再與我們為敵,更是與我們立約,作我們的保證。所有他的屬性是幫助我們,所有他的應許為幫助我們,所有他的作為都幫助我們,所有屬他的事物都為我們效力。就算是看起來他在擊打我們的時候,我們還是一直在他的愛中。
既然如此,我們就可以帶著屬神的勇敢,蔑視一切黑暗的權勢。讓撒但儘管發威好了,它已經被捆綁了!讓世界儘管猖狂好了,它已經被擊潰了!面對基督的十字架,執政的和掌權的被擄,被解除武裝,被宣判死刑。當神親自為我們爭戰,誰還能與我們為敵呢?誰還阻擋我們那樣蒙愛呢?
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
32 我們一切的不足有神的供應:神把他的愛子都給了我們,還有什麼不是為我們的需用所預備呢?他就像那一日講論亞伯拉罕一樣:「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創22:12)。當基督要作成我們的拯救時,天父願意與他分離,為了拯救可憐的靈魂,不惜賜下這最為寶貴的恩賜。
難道我們還不明白神如何愛我們嗎?神為我們舍了愛子,基督為我們舍了自己,這是「為我們眾人舍了」。神的兒子基督舍了榮耀尊貴的位分,取了奴僕的形像(腓2:7),被列在罪犯之中(可15:28)。屈梭多模說:「當你已經有主時,為什麼還要為身外之物疑慮呢?」我們有了不斷的泉源,誰還能奪去活水呢?
他「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要使我們什麼好處都不在他以外(詩16:2)。神為我們行了這麼大的事,他也不使我們缺少所有需用的、美善的事物。當我們還是作仇敵的時候(5:10),他就給了我們這麼大的救恩;現在使我們在基督裡成為朋友和兒女,豈不更將好東西給他的人嗎?(路11:13)
33-34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有基督云云「,或作「是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嗎?)
33-34 假設是法院庭審,信徒站著受審判,可是誰能來作原告呢?審判萬有的神已親自宣布赦罪與稱義了,誰能說他的判決有問題?原告或許已經被送到曠野去了(利16:10),被告的辯護人卻站在我們中間:眼目如同火焰,聲音如同眾水;他曾死過,現在又活了(啟1:14-15);要領許多兒女進永恆的榮耀裡去(來2:10)。
保羅像是想起經上說:「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誰與我爭論,可以與我一同站立?誰與我作對,可以就近我來!主耶和華要幫助我,誰能定我有罪呢?」(賽50:8-9)約翰早聽見天上有大聲音:「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他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撒但的控告已駁回,連它自己都被擲出庭外(啟12:10)。
都因基督,都因著各各他,「他死是向罪死,只有一次」(6:10),已償清我們的罪債;神的公義已得到滿足,也撤銷了債權人的控告。「他活是向神活著」,他「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來8:1),宣告:「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28:18)。大審判長義者耶穌,他做我們的中保(約一2:1)。
35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35 神愛我們,神在基督裡愛我們,基督愛我們,他是為我們捨命(太20:28,約15:13,弗5:25)。基督徒有極穩妥的永遠在這愛中蒙保守的確據。我們若有恐怕失去基督的擔憂帶來煩惱,保羅這裡所說的就足以消除我們的恐懼,平息那滔天的風浪,因為沒有任何事情能夠把我們與基督隔開。
「誰能?」沒有人能。神把兒子賜給我們,他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這麼大的事都不猶豫,他愛我們到底(約13:1),難道還有其他的事可以消除這愛嗎?保羅列出七項:患難、困苦、逼迫、飢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他都經歷過(林後11:23-28),愛卻從未消停。
36-37 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36-37 這是引用詩篇(44:22),懇求神緊急救援,因為以色列民落入了極大的痛苦中。「終日被殺」,是不斷遭遇極端的血腥屠殺,即使是現今的每一天,還終日不斷有神的子民在逼迫他們的仇敵的怒氣下流血身亡。但這是「為你的緣故」,聖徒為基督殉道,無尚榮耀,他們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來11:36-40)。
在教會初期,每天都有基督徒面對殉道威脅,甚至殉道。他們或被綁火刑柱澆上油點燃,或丟進競技場飼獅虎……雖至於死,也不愛惜生命(啟12:11)。他們在逼迫者眼中,不過是等待宰殺的羔羊。在這一切患難中,信徒非但沒有與基督的愛隔絕,反而靠著愛我們的主,能夠在這一切的事上得勝有餘了。
保羅說,我們是得勝的,儘管終日被殺,卻是得勝有餘的。這真是不可思議,卻是基督的方法——他就是這樣在十字架上勝過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連仇敵都感到訝異和折服。聖徒失去必死的身體,算不上重大損失,那只是世界的塵土,無非像金子在熔爐裡那樣,損失的只是渣滓。
得勝的戰利品卻極其豐盛,包括榮耀、尊貴、國度、寶座、公義的生命的冠冕;還有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隱藏的嗎哪和寫著新名的白石、鐵杖和晨星、穿白衣和生命冊上具名、在殿中作柱子並寫著神及聖城和王的新名、在寶座上與王同座(啟2-3章)。這一切,不僅不會與基督的愛隔絕,更被帶進無比恩寵中。
38-39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38-39 「因為我深信」,這是保羅與我們分享聖徒的完全、強烈和充滿感情的確信,這「信」是出於對神的愛的能力和甘甜的經歷。保羅歸納了一切可能使信徒和基督隔絕的事物,並得出結論這是不可能的。保羅說:「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後1:12)。他又列出十項:
生存的兩極:死的(朽壞)與生的(存在);靈界的範圍:(好的)天使與(惡的)掌權者;時間的兩極:現在的事與將來的事;空間的兩極:高處的(天堂)與低處的(地獄);無論是有能的,還是其他受造界的事物……都不會也不能使我們和神的愛隔絕,因為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宇宙最核心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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