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網速一般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送走老兵考慮自己事!
《保障法》出臺後,大多數官兵特別是基層營連主官,一直軍務纏身無暇顧及自己,現在年終歲尾,終於有喘息之機思考自己的進退去留。
小編據消息人士支言片語,大膽推測,僅供戰友參考,不妥之處敬請諒解,歡迎粉絲拍磚和批評指正。
「逐月」有最低年限依然是20年?
問:四期士官(幹滿16年)豈不是沒有希望「逐月」了?
答:依然有希望。
A、軍銜制延長士官服役年限。隨著職業化和軍銜制,軍士(戰士)的每一期士官服役年限增加,從而達到4期士官退役時達到軍齡20整年。
上尉3年半馬上要晉升少校軍銜的戰友可能又要吃虧了,難道要多幹一年上尉?當然,如果是上尉副營長(副營參謀)沒準直接晉升少校也未可知。
B、艱苦邊遠地區的軍士酌情減少年限。在三類以上艱苦偏遠地區服役的,每服役一年按照一切的係數等同服役年限(也可以理解為減少逐月的年限),每服役1年計算為逐月的1.1年,二類艱苦地區1.2年,一類艱苦地區的1.3年。(轉務觀察小編註:係數僅供參考,具體的數值,還要通過調研估算和數模論證)
四期士官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10年以上,服役16年期滿通過公式計算肯定(視同)超過20年,從而達到逐月的條件。
駐地越艱苦,等同年限係數越高,非常的公平!
一類艱苦地區幹一年,相當於內地幹1.3年。
C、獲得平時二等功、戰時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士。 這一條不用過多的解釋,立功受獎,要麼增加逐月金的係數,要麼適度減少逐月的年限。
據小編推測(以前文章也提到這個觀點):立功受獎,軍官「逐月」可能增加退役金係數,軍士「逐月」可能減少年限,而且每一次立功都「累積積」,都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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