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曆(農曆)正月初一是中國人最隆重的傳統節日——春節。據記載,中國人過春節已有4000多年的歷史。每到春節這一天,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少,大伙兒都穿戴一新,熱熱鬧鬧地過大年。但在1929年的大年初一,山東濟南的大街小巷卻冷冷清清。沒有噼噼啪啪的鞭炮聲,沒有互相祝賀的拜年聲。
原來啊,春節前夕當局就下發了禁令,不許老百姓過春節,「山東省政府孫(良誠)主席通令所屬各機關,禁止商民過舊曆年,自三日起禁屠,元旦勒令各商開門,照常營業。」這還不算,當局還派出密探,在大街上看見互相拜年的就逮住罰款,「罰洋五元」。
這是怎麼回事?說起來話長了。而且這事還與孫中山有關。
一國兩歷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成立,孫中山懸賞就任臨時大總統。次日,孫中山以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的名義發出《改歷改元通電》:「各省都督鑑:中華民國改用陽曆,以黃帝紀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旦。經各省代表團決議,由本總統頒行。訂於陽曆正月十五日補祝新年,請布告。孫文。」
改歷改元,標誌著中華民國是一個嶄新的,不同於任何一個封建王朝的國家。採用陽曆(公曆)紀年,也標誌著中華民國與世界接軌。不過,雖然孫中山非常重視改歷改元,但民間並沒有接受。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舊曆和陽曆同時被民間使用。到了正月初一,人們依然像往常一樣過春節。正所謂:朝廷不再是那個朝廷,春節卻還是那個春節。除此之外,端午節、中秋節等傳統節日也照舊過。
禁過春節
1928年,中國發生了一件大事。這件大事,與本文的主題有著非常直接的關係。是什麼呢?這一年的6月15日,蔣介石以南京國民政府的名義發布宣言,宣告完成統一大業。
「統一」完成後,蔣介石主導的國民政府,比以前更加堅決地推行「國曆」(陽曆)。國民政府將舊曆視為「廢歷」,還制定了「國民歷」頒行各省。1928年12月8日,國民黨中執委又提出《中央對普用新曆廢除舊曆協助辦法》,通令各級黨部及民眾團體廢除舊曆,「禁過舊年」,並嚴禁民間過春節貼春聯燃煙花爆竹等一切過年的民俗活動。
國民政府為什麼要以如此堅決的態度「禁過舊年」呢?蔣介石認為,「民國成立以來已經十八年了,在十八年中間社會一切舊習慣很難打破,年曆就是個證明。我們早已決定用陽曆,但是一般民眾到了舊曆年精神就疲怠下去。照此看來革命是不容易的,非有很大的毅力很大的決心不能達到目的……希望我國社會上能把一切不好的習慣打破。」
這說明,蔣介石把過舊曆春節看做是「舊習慣」,會使民眾的「精神懈怠」,因此要「打破」。
無疾而終
為了深入貫徹「禁過舊年」的最高指示,國民政府不但禁止放假過年,還禁止商店關門;不但嚴厲制裁在舊曆年節放假的學校負責人,而且還處罰那些關門回家過年的商人,甚至在街上為人寫春聯餬口的落魄文人也受到了查處。
對於南京國民政府的禁令,山東省政府貫徹得最為徹底。春節前,到任才三個多月的山東省主席孫良誠便發布了「禁過春節」的通令。過了臘月二十三,就不許老百姓殺年豬了。警察局也發布通告,「無論白晝夜晚,不準燃放爆竹。」
當然,國民政府這種依靠行政手段來「禁過舊年」的做法,並不能真正改變民眾幾千年的風俗習慣。在國民政府的嚴令之下,出現了奇怪的現象。一方面,國民政府能夠有效約束的政府機關、學校團體過元旦新年;另一方面,國民政府鞭長莫及的民間照樣過舊曆春節。
「一般人民於陽曆新年異常冷淡,對於陰曆新年,則特別高興。就北京一城而論,在陽曆新年的時候,除各公共機關門口結幾塊彩牌,與停止辦公幾天外,社會上絕無甚麼表示為新年點綴的,而在陰曆新年時候,無論何界都一律休息,而群趨於行樂一途,燃放爆竹徹宵不絕,比之陽曆新年實在熱鬧百倍。」這是當年北京《晨報》的一段描述,由此可見國民政府的禁令淪為了一張廢紙。
最終,在這場國民政府與普通民眾的無聲對抗中,前者放棄了堅守,禁令無疾而終,春節又回到了中國人的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