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傈僳族的木刻與符號
李貴明搜集整理
傈僳族是中國古老的民族之一,具有悠久的歷史創造了豐富的文化,但文字出現相對較晚,或者之前曾經出現的文字已經失傳,因此長期使用木刻等符號作為信息交流和契約方式,本文列舉迄今搜集到的部分資料,供參考。
計時刻木:維西曲帕開的傈僳族(獨龍族)分批去參加修路每五天換一批,他們每批去時都帶有五齒的一支刻木,每勞動一天削去一齒五齒一削完,即自行回家,這是一種簡單的記時刻木。
刻木報告:1950 年前,怒江傈僳族人向地方報警時,即於刻木的上方刻二齒,下端另一方刻十二齒,意思是有兩個匪首帶著十二個匪徒出現。
戰筒:木製。以 60 公分長,12公分寬之木幹一個削圓,上尖下寬,以燒熱之鐵條,將其尖端中心燙通,然後用刀將木幹破為兩半,再用小刀將各半挖凹,復將兩半合起為一,外繞以藤或樹皮,以漆漆之,即可吹響。迪慶傈僳族主要用於戰爭警報。
牛角號:傈僳族古代信息通訊工具之一,用於祭祀等宗教活動中。用水黃牛角做成,號聲嘹亮雄壯,相傳可以震懾鬼邪,迪慶傈僳族主要使用在祭祀獵神和狩獵活動中。
刻木通行證:一般以長約 60 釐米,寬約8釐米,厚約1釐米的薄木片,一端削尖,形如箭頭,另一端削成一個木形,刻木近上端刻齒用於表示銜命人或持有者,另一側的下方則表示受命人。解放前,陶雲逵等二人進入江時,所持雲南地方設治局發的刻木(見下圖),除木片片面上上方寫有「雲南貢山設治局」,下方一邊寫有「刊 怒江一帶」,另一邊寫有「局長」等漢字外,又於上端右側刻二大齒,下局是端另一側,即左側,刻五齒二大齒表示陶等二人可進入怒江各地,五齒表示所到各村要出五人護送。這是形式原始的劉木,在漢族文化影響下,有所變化和發展所致。
約定信息刻木:碧江縣果科的怒族老人保存一件刻木,長約50釐米,寬約2釐米,上端削成頭,右上側刻有二大齒,下側有二小齒,左上側刻有三小齒,下側有二小齒。據怒族老人講,這是該縣俄奪羅村傈傈族傳來的刻木,右上二大齒表示從內地來了兩個人,下二齒表示隨身有二背夫護送;左上三齒表示三天以後到,下二小齒表示要準備派二人接替護送人員,箭頭形,表示刻木的傳送,如箭一般通行無阻。
戰時緊急聯絡刻木:傈僳族為械鬥或起義需向有關寨子聯格時,即由頭人把一塊刻木削成箭頭形,一例刻一齒,上那有綁有雞毛、木炭和辣椒,然後向各寨傳送,傳到之寨要火速帶武器到頭人處集中,這裡一齒表示頭人派一人前傳遞刻木;雞毛、木炭和辣椒表示十萬火急,箭頭表示刻木像箭一般飛傳各地。如對被通知方的來人數有要求時,則於一齒的另一側刻出一定的小齒,即表示要要對方派六人來。1801年,農民領袖恆乍繃在雲南維西發動傈僳族起義時,就傳發過這種刻木。
雞毛信:雞翅毛一羽,羽毛根部綁一木炭,意為有不明外敵入侵,情況中等緊急,各村寨不必派人前來,但是告知嚴加防守。羽毛根部綁一木炭加辣椒,則意為著情況十分緊急,
各村寨不必派人前來,但應立即動員嚴密防守。宣戰木刻:1937 年3月維西傈僳族在王平村起義,國民黨政警隊收到了傈僳人的宣戰木刻,木刻表達了這樣的內容:「我方兵有三千,今年我們又將戰鬥一年,你方探子已到我村偵查兩次,我方並沒有為難他們,若再來一次,我方必殺無疑。若今晚你方未攻擊我方,明天我們將攻擊你方。」
離婚刻木:傈僳族夫婦離婚時,需請中人立刻木。在三面對質的情況下,中人把見證人數刻上,幾人刻幾齒,然後把當日專為儀式殺的豬的血塗上,再灑上一點酒,最後夫婦起誓。刻木存於中人手中。
盟誓刻木:雲南福貢縣傈族群眾中保存有一件刻木,其一側刻有三齒,代表參加盟誓者為三人,另一則刻有兩齒,代表雙方需要遵守的兩項原則,前方近端處穿有一圓孔,表示如一方失約或違誓時,將被處以死刑。
契約刻木:1894 年,法國人亨利·奧爾良來到傈僳族地區,有這樣的記載:傈僳人沒有文字,就刻木記事或者作契約。這就是他們的做法:對於雙方的建議、條約或者合同,只需在兩塊一百釐米長、兩三釐米寬的木頭上做記號就行了。兩塊木棍同樣的質地,一樣長,一樣寬,一樣厚,木棍每邊做上同樣數目的記號,記號通常是一頭粗一頭細。刻木可以幫助記憶,每個刻痕表示一個字或一句話。假設契約有兩位見證人,如果某人違反其中的條款,另一方則可以向他索要刻木,跟自己的木棍核實之後,再當著證人的面念出對應的意思。如果刻木僅只是一條消息,捎信人則必須說出每個刻痕的意思。他還舉了兩個例子,如下:
(龍雲)
傈僳族中還用刻木作買賣人口的契據。一件記有福貢縣上帕地區覺底村八歲女孩都瑪麥被賣為奴隸的刻木。該刻木分三部分:右上側刻六齒,左上側刻四齒,下方刻二橫齒。六齒代表都瑪麥的身價是六條牛。下四齒代表買賣雙方成交時的四條規定:其一是說都瑪麥已賣出,將終身為買主的奴隸,買主不願蓄養,可聽任買賣;其二是孩子賣價是六條牛,若今後以更高售價轉賣,其多餘部分應屬賣主;其三,孩子將永遠是買主的奴僕,死活與賣主無關;其四,孩子賣後,在逃跑被抓回時,聽任買主處置。(王恆傑)
通緝罪犯木刻:通常是在木片信頂端刻上特別的記號,如,頂端刻人頭造型,男性唇上刻鬍子,女性耳上刻墜環;人頭下面刻條橫槓,槓中間再刻一個叉,表示通緝的是殺人犯;人頭下面刻一個火把,表示通緝的是縱火犯;人頭下面刻的是繩索,表示通緝的是搶劫犯。(韓立坤)
記時結繩:如約定開會的時間,召集者便製作若干繩結數目相同的麻繩派人分送,接到者立即出發,走一日解開一個繩結,等繩結全部解完,趕來開會的人即可在會議地點碰面。
官司或借貸結繩:例如,輸者被斷定要向贏者賠償幾頭牛、幾頭豬或幾元錢,贏者便在一根麻繩上結數目相同的繩結,以作為憑證。民間借貸中,也可用結繩指代借貸的數目。例如,借了幾鬥米就打幾個繩結,歸還一鬥米則解開一個繩結,等繩結全部解開,債務便也還清了。
記帳結繩:例如,怒江碧江傈僳族黑麥燕養活侄兒成人,從侄兒進家之日起,每過一月即在麻繩上塗上墨,打一個結,一共打了五十一個結。侄兒後來參加工作,他拿出繩子和侄兒算五十一個月的「夥食費」。解放後,貢山的傈僳族曾將結繩應用於集體生產勞動中。每個社員準備一條麻繩,出工一天就請記工員在麻繩上打一個結,隔一段時間,就將麻繩匯總到生產隊記工員處計算工分。為了避免混淆,每根麻繩上再系一些標誌物,如菸頭或頭飾。這條麻繩實際上就是「工分簿」。(韓立坤)
信件刻木:中央慰問團曾在福貢縣收到一件傈僳族的刻木書信,長約6.6釐米,刻有四種符號,根據李家瑞的解釋,「∣∣∣」表示三個人,「 ○ 」表示月亮,「╳」表示相會,「〣」表示大中小三位領導和三種禮物。全文意思是:來的三個人,和我們在月圓時相會了,現送上大中小三種禮物,送給大中小三位首領。又如,福貢人民政府曾收到來自貢山的一件木刻。一端刻交叉型符號「╳」,表示相會;另一端刻一圓圈「 ○ 」,代表一個凳子;上邊三缺,代表三個人;下邊刻二缺,代表二件東西。全木刻意為:「你派來的人我們已經相會,帶來的兩件東西也已收到,派我兩個弟弟及一個隨從共三人去你處,送你一個凳子。(韓立坤)
音節文字造字圖:傈僳音節文字是 1923 年~1925年期,由維西傈僳族農民窪忍波(又作汪忍波)創造的一種文字,其創製初到中期,記錄了人和十三種動物,用圖形符號和創製的文字進行比較,以便於修改和完善。
木片文獻:窪忍波創製音節文字後,由於缺少紙張,為對口傳文化進行記錄,在木片,竹片上記錄了大量的詩歌、神話和天文、農事、物候經驗總結。
傳遞宗教信息的符號:在祭祀(祭天神、祭獵神)期間有象徵人類與諸神溝通的符號,如祭天牌、天地使者(兩種鳥,即黑卷尾和草原鷚)和逝者前往祖先樂園的天堂之門。
※內容來源:維西民族
※版權歸屬:本文來源網絡歸原作者所有,如侵權請與小編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