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浙江已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進行修訂。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11月30日從該省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獲悉,《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簡稱「總預案」)和《突發急性呼吸道傳染病事件應急預案》(簡稱「子預案」)已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完善重大疫情公共衛生體系,提升協同應急處置能力。
據介紹,《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突出細化量化、閉環管控,補充完善了許多在實戰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增設風險評估環節,強調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實施預警和響應,政府建立首席公共衛生應急專家制度,衛健部門組建專家諮詢委員會,及時分析研判各類信息,以識別事件背景、流行病學特徵、流行強度、可能的後果等,確定風險等級。
「總預案」規定,在省級暫未啟動或決定不啟動的情況下,各地可依據本級預案和本地突發事件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事件等級是決定啟動何種級別響應的重要依據,但兩者又不直接對等,不是說只有發生特別重大事件才可以啟動一級響應,也不是說發生特別重大事件必須啟動一級響應,而要綜合考慮事件性質、波及範圍、流行病學特點及可能的後果等,統籌決定。」省衛健委副主任夏時暢表示。
根據「總預案」,浙江將建立應急指揮、聯防聯控、監測預警、精密智控、平戰結合、「三情」聯判、醫防融合七大工作機制。特別是針對疾控機構編制配置不足、基層「哨點」反應不靈敏、防治貫通不暢等,完善醫防融合機制,在二級以上醫院設立公共衛生管理中心,由疾控機構向同級醫院、縣域醫共體派駐公共衛生專員,以提高對傳染病的前端發現、早期預警和應急反應能力。
「子預案」根據急性呼吸道傳染病的危害程度,對新冠肺炎、「非典」、中東呼吸症候群、人感染禽流感、流感、新型流感、不明原因肺炎、肺炭疽、急性呼吸道傳染病大量發生等事件劃分等級,明確防控策略,提出突發急性呼吸道傳染病事件預警方案、分級參考標準,細化了部門職責與具體標準。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