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看看事件本身的相關情況:劉女士的兒子今年剛上小學,學校要求跳繩1分鐘要達到140下。劉女士給孩子在杭州貝+跆拳道館報了跳繩課,交了1288元學費,上9節課。想不到一節課還沒上,孩子突然開竅了,現在已經跳得很熟練。劉女士覺得培訓課沒必要上了,她想退費。
接下來我來談談我的幾點看法:1.學校要求剛上一年級小朋友跳繩達到一分鐘140下極不合理。我認為學校的這個要求明顯存在標準過高的意思。因為並不是每一個孩子都有跳繩方面的天賦。假如一個孩子在跳繩方面沒有足夠的天賦,他根本不可能完成每分鐘140下的跳繩要求,而這種強制性的要求無形之中也對孩子和他們的家長造成了負擔和壓力。從本質上說,如果學校方面對於跳繩成績沒有這麼高的要求,孩子的家長們肯定也不會這麼緊張,更不會花大錢去進行培訓。
2.總共9節跳繩課收1288貴不貴?咋聽起來確實很貴,但是我認為仔細算算如果是私教的話其實也不貴。整個課程折合下來一節課其實也就140多塊錢。任何健身房的私教,就算是級別比較低的新手,沒有200-300一節課絕對是下不來的。如果家長要省錢,就別去跆拳道館上這種跳繩私教課。你想想一個私教一個多小時賺你140塊而已,他自己能拿到多少錢?
3.能不能退費?能不能退費肯定還是得看當時籤訂的合同細節內容了。如果合同中確定了付款後就無法退費,那麼跆拳道館在現在的情況下不退費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雙方協商後雙方都願意讓一步,那家長花點錢把卡退了也算是跆拳道館給家長一個面子。如果協商不成功,家長也可以考慮想辦法把這個課程打折轉讓給其他有需要的孩子家長。我們可以聯想一下,現在健身房辦卡的人有多少是實實在在去足了次數的?沒去足次數的人裡面又有幾個能退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