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第二段,潔淨麻風病人。
作者說,有一回耶穌在一個城裡,有人滿身長了大麻瘋,看見他就俯伏在地,求他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大麻瘋立刻就離了他的身。耶穌囑咐他,你切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要為你得了潔淨,照摩西所吩咐的,獻上禮物對眾人作證據。但耶穌的名聲越發傳揚出去。有極多的人聚集來聽道,也指望醫治他們的病。耶穌卻退到曠野去禱告。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馬太福音版本在8:1-4,馬可福音則在1:40-45。在馬可福音裡前面已經寫過耶穌趕逐汙鬼和治好彼得嶽母的熱病,不過在馬太福音裡,這段才算耶穌正式開始向人顯示神通和給人醫病。路加福音主要以抄馬可福音為主,這些事的順序基本上跟馬可福音一樣。
我們前面說過,治病、超能力是古代那些行走江湖裝神人、救世主的人常用手段,塔木德裡把這些人通稱為魔術師(魔法師)。現代迷信的人雖然對這些事覺得很神奇,但是古時候這樣的人很多。福音書作者編這些故事對當時的古人來說,並不覺得太奇怪,這是當時雖然有福音書,但是大部分猶太人對耶穌並不感冒的一個原因。
古人裝神通治病,都要有人串通當病人,他們要裝那些容易假裝的病,比如4:24寫的各樣疼痛、被鬼附、癲癇、癱瘓等等這些。你假裝自己頭痛、腳痛,別人是感受不出來的,其它幾樣病也一樣,只要你演技好,裝出某種病,古人就很容易信以為真。因為所有的病都是裝出來的,裝神通的那個魔術師當然可以輕鬆地將他們的「病」「治」好。
雖然很多病可以裝,但是因為古代的化妝術是有限的,麻風病卻不好裝。麻風病人除了皮膚有明顯問題之外,還有手腳關節變形的問題,這些都是沒法假裝的。我們從塔木德看,就算以色列古代有很多魔術師,也沒有人裝自己立時能醫好麻風病的。塔木德倒有寫,如果麻風病人和正常人在同一個房內,他就可能會傳播不潔給其他人。
麻風病是古代長期流行全世界的病,各國雖然都有神話傳說有些神能治好麻風病,但都僅限於神話傳說中的人物。聖經裡也一樣,在舊約中,傳說中的先知以利沙能治好麻風。他的辦法很簡單,就是讓人在約旦河裡沐浴七次,只不過這個辦法只能在傳說中有用,現實中可沒有用。這個辦法是體現古人期望能用簡單的辦法就能治好麻風病。在新約中,馬可福音寫耶穌用更輕鬆的辦法治好麻風病,只要用手一摸,然後說句話就行,同樣,這樣的事只能出現在虛假的傳說故事裡。
這個故事的馬可福音版本是寫耶穌一個人在城裡的時候忽然有個麻風病人來求他醫治,馬太福音卻改成有一大群人跟隨著他的時候耶穌治好了那個麻網病人,並吩咐病人不要告訴別人。既然耶穌當眾治好病人的麻風,這件事怎麼瞞得住大家,吩咐病人不要告訴別人有什麼意義呢。路加福音在這一情節上是按馬可福音的,不過這應該是他習慣性以馬可福音為改編的基礎,而不是因為發現出馬太福音中這一情節的問題。
第13句說,耶穌給麻風病人治病的時候摸了他。經學家說,這裡加上伸手二字強調這一動作,對醫治麻風病患者意義重大,根據利未記5:3,去摸一個不潔淨的人,意味著自己也染上汙穢,但耶穌卻毫不理會這禮儀上的規定,表明了耶穌對律法的態度。
新約對舊約中的律法陽奉陰違,這我們都知道,不過在這句話中並體現不出這樣的意思,經學家們只是想的太多而已。作者寫耶穌伸手摸病人,這是為了顯示耶穌的「神通」,而不是為了表明耶穌對律法的態度。在福音書中,耶穌治病有時雖然說說話就能治好病人,但是在大多數時候,需要與病人有接觸。在這個故事裡寫耶穌伸手碰了病人,還有些地方則寫只在病人摸了耶穌的衣裳就能好,比如馬可福音9:21和14:36。
碰觸治病在古人想像來說已算神奇,馬可福音開始那麼編,馬太福音也那麼寫,不過到路加福音的時候,他又進一步編出不用碰觸就能治好大把病人。路加福音17:12-14寫耶穌不用「伸手摸」就治好了十個麻風病人。
第14句寫耶穌對病人吩咐不要告訴任何人,這句話是為了與後面寫病人反而跟很多人說對照。我們前面說過,福音書裡有很多地方都寫耶穌醫治好病人或者幫人趕出鬼之後吩咐人(鬼)不要說出去,作者這麼寫的目的是為了向信徒表示,耶穌行的神跡不是他自己「王婆賣瓜、自賣自吹」,他本人不想這些事情傳出去,而是被醫治好病的人親身經歷傳出去的。
第14句後面說叫病人去給祭司察看,並按摩西律法獻禮為證。這是根據利未記14:2-4寫的:長大麻瘋得潔淨的日子,其例乃是這樣,要帶他去見祭司;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若見他的大麻瘋痊癒了,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拿兩隻潔淨的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來。
根據舊約,麻風病人痊癒要祭司看過、做法事給他清潔過,祭司證明他病已好,他才能解除隔離,他才被允許接近人群。和合本寫「對眾人作證據」,說得好像是讓眾人證明耶穌能治麻風病似的,其實並不是這個意思。其實因為古人沒辦法治好麻風這種可怕的病,他們對麻風管控是很嚴格的。某人若被診斷患上了麻風病,除非再次被確定病已好去,否則就要被隔離。當時人們的共識就是麻風病沒有辦法醫治,社會上有很多麻風病人都被隔離著,他們根本不可能隨隨便便出去找人醫治。
如果說當時真的有人能治好麻風病,那麼找他醫治的病人就會有很多,羅馬的歷史書也不可能沒有記載,塔木德也不可能沒有記載。還有,如果當時真的有耶穌能治好麻風病,他當然不可能只治好一個,那麼有名有姓的病例肯定有很多,馬可福音怎麼可能只寫一個無名無姓無證無據的病例呢,馬太福音又怎麼可能想不出別的例子來,只能換一個場景把馬可福音作者創作的故事再編一遍呢。
接著路加福音也是換一個場景,但是寫的仍舊還是這件事,只是他為了體現耶穌的法力高超,把麻風病人的麻風病加重了一些,把他寫成滿身長了大麻風。
綜上所述,耶穌治好麻風病人的故事只不過是馬可福音作者編造出來的故事,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照抄了而已,並非真實。
第三段,治好癱瘓病人。
作者說,有一天耶穌教訓人,有法利賽人和教法師在旁邊坐著,他們是從加利利各鄉村和猶太並耶路撒冷來的。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使他能醫治病人。
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要抬進去放在耶穌面前,卻因人多,尋不出法子抬進去,就上了房頂,從瓦間把他連褥子縋到當中,正在耶穌面前。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
文士和法利賽人就議論說,這說僭妄話的是誰。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
耶穌知道他們所議論的,就說,你們心裡議論的是什麼呢。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那一樣是容易的事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他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那人當眾人面前立刻起來,拿著他躺臥的褥子回家去,歸榮耀與神。眾人都驚奇,也歸榮耀與神,並滿心懼怕,說,我們今日看見非常的事了。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馬太福音版本在9:1-8,馬可福音則在2:1-12。馬太福音寫「耶穌上船回到自己的城裡,有人用病床抬了一個癱子來找耶穌、求他治病」,不過馬可福音沒有寫耶穌坐船到別的地方去,所以就不用「上船回到自己的城裡」。
在馬可福音裡,前面說耶穌治好一個麻風病人,出了大名,進城怕有太多人找,只好暫時住在城外郊野之地。然後到第2章,說「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人聽見他在房子裡,就有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進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這時有四個人抬癱子來看病。因為太多人圍著耶穌的房屋聽他講道,他們進不到房內去看病,就拆了耶穌的屋頂,把病人連病床懸下去,所以後面才會寫,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
馬可福音編的這個故事當然是不可信的,人都近不到前去,怎麼可能反而能上到他的屋頂,把屋頂拆了把人懸下去呢。路加福音5:17-26照抄了整個故事,馬太福音卻單單略過這一情節,不知是不是他也是想到這點不可信。不過馬太福音沒有抄這幾句話,後面寫耶穌看到他們的信心,就讓人不能明白是何處體現出他們的信心。
要說信心,按馬太福音8:5-13編的那個治好癱瘓的故事,這個人要把癱子用病床抬過來醫治,信心太小啊,那個信心真正大的可是不用抬病人過來,也不用耶穌過去,只要求耶穌說句話就行。
要是按照馬太福音這兩個治癱子的故事,難道耶穌治病都要看人信心嗎。如果有信心的才治、沒信心的不治,那麼4:24說耶穌在加利利治好各種疼痛、被鬼附、癲癇、癱瘓的又怎麼說呢,總不能說每個病人都得有一個特別能顯示信心的故事才能得到醫治吧。
基督教徒經學提到信心兩字,在新約中,信心究竟是指什麼呢。我們在馬太福音的第8-9章,已經讀到了三個信心。在上一個醫治癱瘓的故事中,8:10寫的信心,是指盲目的相信。就算最不可思議的事,也要相信,也就是迷信的意思。不過這麼迷信也不容易,這句話中說,這麼大的信心,在整個以色列中都沒有見過。在平靜風浪的故事中,8:26說,你們這小信的人哪,為什麼膽怯呢。這句話是告訴信徒,遇到危險的時候,要相信耶穌,耶穌就能使你轉危為安。在第9章這個治癱子的故事中,要看作者寫信心是什麼用意,必須按馬可福音編的原版。這個信心是教信徒,尋求耶穌,要想方設法,甚至不擇手段,尋到了就能得救。
聖經裡寫的這些信心,其實只能存在於書上,就算是基督徒,只要不是喪失理智,也不可能會有這麼大的「信心」。比如得了絕症以為只要相信耶穌就能輕鬆醫治好,比如面臨危險以為只要相信耶穌就能平安無事、比如為求耶穌求命真的不擇手段,因為世上那麼多基督徒,現實中並沒有人因為這麼有信心而得救。實際上很多所謂的「得救」,其實是自己努力爭取到的,或者是因為運氣,並不是因為信耶穌。有些人講的「得救」的故事,不僅在基督教徒中有,在伊斯蘭教、佛教和其它宗教中、甚至無宗教信仰的人中都有的,這就說明那些「得救」不是因為有神。
第21句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就議論說,這說僭妄話的是誰,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馬可福音和馬太福音只是說他們在心裡想,路加福音則改成說他們口裡議論。不過他這麼改可能只是無心而已,在接下去第22句,又寫耶穌知道他們是在心裡議論。
僭妄就是冒用上級的地位和名義、超越本分、妄為的意思。馬太福音沒有把話抄完整,馬可福音後面還帶有解釋:除了神以外,誰能赦免人的罪呢。看了解釋這句話就很好理解,作者意思是說,在文士等人看來,只有神才能夠赦免人的罪,耶穌是人,他沒有權柄赦免人的罪。
就像我們文章經常裡反方的觀點經常寫是經學家說的,在新約中,則把反新枝派的觀點都寫成是撒都該人、文士和法利賽人說的。但是有一點不同的是,我們寫經學家說的話,是從解經書裡看來的,新約中寫反方觀點的話,卻是新約作者自己創作出來、故意為誣衊對方或貶低對方而已。
新約裡說了文士的話,接下去必是批駁文士觀點的話。
第22-24句說,耶穌知道文士他們說什麼,就批評他們說:你們心裡在議論什麼,(你們覺得)是赦免他的罪容易,還是讓他起來走路容易,我這麼說是要讓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是有赦免人罪的權柄的。
說赦免他的罪容易,還是讓他起來走路容易,這是什麼意思呢,作者是想表達什麼,他想說什麼才是容易的呢。作者的意思可能是說,文士的話是說耶穌說大話:你說赦免他的罪,就以為真的赦免了他的罪嗎,他還不是要忍受癱瘓的痛苦。然後耶穌說「赦免他的罪容易,還是讓他起來走路容易」並不是比哪樣更容易,而是告訴信徒,對普通人來說,兩樣都不容易,但是耶穌非普通人,他是有權柄的,兩樣不容易的事他都能輕易地做到。又或者這樣說,你們覺得嘴巴說說很容易,實際上卻做不到,我就是要讓你們知道我並不是空口說白話,我是有在地上赦免人罪的權柄,所以我說到就能做到。
第24句後半句到第25句說,耶穌讓癱子起來回家,癱子就真的起來回家,然後說眾人都很驚奇,稱頌神把這樣的權柄賜給人。
這幾句話是證實第24句說的,人子在地上是有赦免人罪的權柄。同時這幾句話也是答覆文士心裡的懷疑:你們看,赦免他的罪和讓他起來走路,我都做到了。
第26句說眾人都驚奇,也歸榮耀與神,並滿心懼怕,說我們今日看見非常的事了。這句話是抄馬可福音的,馬太福音可能覺得這句話太普通,就改成說「眾人稱頌神把這樣的權柄賜給人」。
這個所謂的赦免人罪的權柄和權柄賜給人當然只是作者編出來的。他為什麼這麼編,首先是因為這本來以色列人的願望,其次是作者知道這是以色列人的願望,所以用這樣的話來矇騙以色列人。利用人內心的願望來騙人,人是最容易上當的。
聖經裡將人遭受苦難、災禍和病痛等說成是因罪受罰,赦免人罪的意思就是說讓人脫離苦難、災禍和病痛。經學家說,在舊約的時候,是只有神才能赦免人罪,就算彌賽亞也沒有赦免人罪的權柄,現在神把這個權柄賜給耶穌,是耶穌把神的權柄帶到地上。 我們且相信這個權柄是真的,但是有什麼用呢,就算耶穌真實存在,他傳道三年,能醫好多少病人、能赦免多少人的罪呢。有人可能會說,治病赦免人的罪只是開始的時候,後來他被釘死,就是以他的血救贖所有人,免了所有人的罪。這樣虛假的空話竟然也有人相信,就算耶穌真的被人釘死,請問他的寶血流了之後就沒有病人和沒有殘疾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