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員額法官不能進行公務員職務職級並行,一個一級法官老同志錯過了職務職級並行副處級的機會。
老同志是2004年的正科級,後來放棄政治處主任的行政職務,毅然入了員額法官。
由於四級高級法官是有職數的,基本上就是那幾個副院長一人一個,老同志也沒能晉升四級高級法官,最後只能是一級法官。
2018年10月,老同志正科級滿14年加上以前的2個優秀夠了15年,想著能夠套改副處級職級,就去組織部問自己套改副處級。
組織部給他回答:員額法官已經不能進行職務職級並行,員額走員額序列。
老同志感覺自己很虧,入了員額也沒比別人多多少錢,但是喪失了職務職級並行的機會。自己已經正科級15年,這個不限制職數,而且還是在2019.06以前到達的,這就是命運。
他說:當時自己要是不堅持入員額就好了,現在自己這麼大歲數了還得堅持辦案,鬧的心力交瘁的。
選擇和努力,到底哪個才是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