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上的創新需要結合前人的藝術文化,不能放棄前人的藝術認知,在前人的基礎上加以完善,這樣的創新是現在藝術界迫切需要的。
書法創新現在已然是很少,最近盛行一時的「吼叫書法」、「射墨書法」等都是譁眾取寵,算不得書法創新。書法的定義古人早已有定義,基於傳統書法,現代書法家幾乎沒有人敢說自己在書法上對古人有突破和對書法有了新的定義,更別提創新了。
書法創新沒有?其實也是有的,有這麼一位美院的院長獨創了一種「英文書法」。顧名思義這種書法中是有英文的,眾所周知英文是字母,加以創新也只是「另一種符號」,其基本造型雖有美術處理,但和書法是不沾邊的。
有創新認知是值得讚揚的,但是藝術家徐冰創造的「英文書法」卻十分尷尬,因為能欣賞他的英文書法的人幾乎沒有,國人看不懂是可以理解的,畢竟是「英文書法」,但是外國人也是看不懂,這就顯得十分尷尬。「英文書法」到底是不是書法?
「英文書法」到底是不是書法?「英文書法」一出現就有很多人發表了看法,有人認為漢字能寫出書法,英文當然也是可以,這是誰也沒有定義的。也有人說「英文書法」根本就不是書法,書法的基礎是文化藝術,古人寫書法也是別具一格,是不能與英文相提並論的。
「英文書法」最大的問題不是書法的問題,而是寫的根本沒有人認識,你就說它是書法,從格式到布局,再到書法的方式,最後得到落款,都是書法,但是到底寫的什麼?就像很多網友搞笑評論:「也許找來一個外國人,也看不出寫的是啥」。
「英文書法」看不懂,就不算是書法?找來外國人也是寫不得,那就不算是書法,也是只有創始人徐冰院長一人能看懂而已。想要看懂「英文書法」其實也是不難的,因為它的創新原理只是簡單地把單詞拆開,用單個的字母仿照漢字的結構積累,就寫出了「英文書法」。
如果說「英文書法」無人看懂,否定他是一種書法創新,也不一定是正確的,因為你不知道「英文書法」價值到底有多高。
其實在「英文書法」剛開始問世時,徐冰院長就一幅賣了一千萬(匡時一一年春拍數據徐冰單幅書法以壹仟零三十五萬落槌),看到「英文書法」 能賣到這麼高的價,很多人心裡覺得,這不是書法藝術,又是什麼了?
很多人在看到「英文書法」之後,覺得這種所謂的「書法」是沒有文化底蘊的,更別提藝術美感, 覺得書法最簡單的就是必須要人認識,然後再是書寫形式的創新,而不是字的創新,之所以徐冰院長的「英文書法」能賣那麼高的價,可能只是他在藝術界的名聲很大,很多人都是願意花重金購買他的作品。
很多人在看「英文書法」後都表示先把正楷寫好,「英文書法」是書法的創新,還是藝術家的心血來潮,你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