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聲稱遭妻子家暴,獲「人身保護令」也照打不誤
「家暴」這個詞,我們並不陌生,在DV君的認知中,家庭暴力它只有零次和無數次。
提起家庭暴力,大多數人會想到受害方是婦女或兒童,可實際上家暴的受害者不分男女,男性也有可能成為家暴的對象。
「死死抓住我的衣領,我都呼吸不了,她說再喊就踢死我,連我下面都踢,那裡是我的命根來的啊」
24日,佛山南海的駱先生爆料稱,自己多次被妻子家暴,甚至向法院申請了人身保護令都沒用,夫妻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
記者留意到,駱先生的衣服上仍有大量的血跡,腿部有多處傷痕,房間地面上還散落著,當時爭執損壞的衣架、相框和鐵支等。
回憶起當時的場景,駱先生仍然心有餘悸,身體不斷發抖。
而今天發生的這一切,竟是因為:800塊錢。
24日早上,駱先生的妻子問他拿800塊錢,說給自己母親過生日,但雙方因此發生了激烈的衝突。
「我說只有200元了,現在經濟困難,兩個女兒都在讀書,我也周身病。」
「她說不行,後來我說給多100元,只有300了,她看到我可能不會給了然後就打我了。」
駱先生還表示,自己不是第一次被老婆家暴了,因為自己腿部殘疾的原因,根本沒辦法做過多的反抗。
「有風溼又有關節炎」
「(左邊)腿都已經萎縮了」
附近的街坊也表示,早上的確聽到樓上傳來劇烈的爭吵聲,並且幫忙報了警,但是大家已經見慣不怪了。
駱先生跟我們說,他們夫妻間已經有20多年的感情,但是最近幾年,他懷疑自己的老婆有了外遇,兩人的感情隨即也急轉直下。
為此,大約半年前,駱先生也嘗試向法院起訴離婚,但是因為起訴離婚需要一千多塊錢,最後他還是放棄了。
駱先生:「但是我當時順便申請了一個人身保護令,你想想有保護令她都還是打我,是有多狠」
隨後,記者陪同駱先生來到,鹽步派出所平安社區民警中隊了解情況,民警稱下午會陪同駱先生前往驗傷。
等待傷情報告出來後,會依法進行處理。
對此,律師表示:
對方的行為有可能涉嫌構成虐待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同時陳律師表示,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是家暴受害者保護自身安全的有效方式,如果對方在此期間不停止施暴行為的話,將有可能面臨更嚴重的罪行。
男性遭遇家暴,大家可能比較少聽說,也比較難想像,但如果駱先生所言屬實,那其妻子的行為確實惡劣。
既然警方已經介入調查,希望早日查明事件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