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記者求助稱,她前段時間到超市內買了100多塊錢的菜,但在出門的時候報警器突然響了。之後她就讓工作人員查看小票和手中的菜,以為是收銀員在掃碼的時候漏掉了什麼東西,把錢付了就行。但令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超市工作人員竟直接把所有的菜推到了監控室,並且說她是一個小偷。那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記者從王女士的口中得知,這家超市就在她居住的地方附近。事發當天她到超市買菜結完帳離開時,超市門口的報警器響了,工作人員便懷疑她有東西沒有掃碼付款。之後她也配合工作人員,把小票和物品交給他們對照,發現的確有一袋鮮肉沒有掃描付款。
當時她想著沒掃到再買單就行了,但工作人員直接把她一車子的菜推到了監控室。超市裡鮮肉櫃檯的負責人查看過監控畫面後,便一口咬定她是小偷。王女士稱她在監控室內表示,如果沒有付錢可以進行二次買單,但對方一口咬定她是小偷讓她很難接受。
根據王女士出示的監控視頻內容來看,畫面中她推著購物車來到收銀臺,隨後把購物車內的物品拿上檯面給收銀員掃描。期間她把一個袋子放到了收銀臺的角落,在視頻的最後,王女士左手拿起一袋東西沒有放到收銀臺上,緊接著又放到了購物車上。隨後推著車走到收銀臺的另一半,把掃過碼的東西放到了車子裡。據悉,最後拿起又放下的這袋東西就是肉。
在採訪現場,記者詢問王女士為何要把肉拿起來又放回去?王女士解釋稱,她當時買的有雞蛋,擔心服務員會把雞蛋打碎,但這似乎和肉並沒有什麼關係。王女士又說她當時提了一個豆腐果子(放倒收銀臺角落的物品),付款時發現在樓上沒有稱重,她想著時間來不及就不要了。兩個東西放在一起一個稱了一個沒稱,所以她當時腦子裡也有些糊塗沒有分辨清楚。
按照王女士的說法,她先是把沒稱過重的豆腐果子放到一邊,後來看到肉是撐過重的就以為已經掃過碼,因此便放回了購物車。
當天王女士總共買了100多塊錢的東西,肉的價格是30多塊,因為鮮肉櫃檯的負責人說她是小偷,她就把所有的物品全部都退掉了。但對於這件事情她覺得,鮮肉櫃檯的負責人應當向她道歉。
那超市方面的工作人員又會給出怎樣的說法呢?對此鮮肉櫃檯的負責人稱王女士沒有付錢,把肉拿起來又放到購物車內直接離開,他對於這一行為的理解就是偷盜。並且這位負責人還告訴記者,因為這件事情,民警已經先後組織過兩次調解,但她並不接受王女士自稱「當時糊塗的解釋」,所以拒絕道歉。
對此民警建議,王女士如果堅持希望對方抱歉,可以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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