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很奇怪,為啥包公娶了3位夫人只有丫環給他生了兒子?
其實,這種想法錯得很離譜。
第一:包公的兒子不止一個,所以不是只有丫環生了孩子;
第二:丫環是對包公的污衊?丫環不是老婆、小老婆,包公和丫環之間是主人與僕人的關係。所以,丫環是錯誤的,應該是小老婆或稱妾;
第三:這種說法鬧得好像包公有問題一樣,也是對包公的污衊。請有些人口下留德,提問的時候先思考一下詞語。包公和「包公精神」乃是「包公文化」是少有的沒被污衊得逞的清官了。
包拯的後代不止一個
夫妻生活有沒有後代這種事兒,問八竿子打不著的人好生奇怪。
既然有後代,就證明不是包拯身體的原因。其他問題,我可不清楚。所謂的丫環生的後代是包拯的兒子包綬,但包拯有四兒三女,長子包繶是包拯的繼室董氏所生。所謂的丫環更是胡說,那叫「小老婆」、妾。丫環一說更是對包公的侮辱,更是對女性的侮辱。題主應該明確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什麼。
所謂的丫環生的後代是包拯的兒子包綬,但包拯有四兒三女,長子包繶是包拯的繼室董氏所生。所謂的丫環更是胡說,那叫「小老婆」、妾。丫環一說更是對包公的侮辱,更是對女性的侮辱。題主應該明確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什麼。
古代中國實行「一夫一妻制」妻子只有一位,但女人可以「多妾」。正如皇帝「正宮皇后」就是「妻」、皇貴妃以下全是「妾」。所以,康有為才說慈禧不過是鹹豐的「妾」。皇帝如此,作為大臣也是如此。
妻分原配和繼室兩類,繼室只能出現在原配死後。由此,包拯的「妻」有兩位李氏和董氏。李氏在包拯為官之前就病逝了,董氏作為李氏死後的「妻」曾被加封為永康郡夫人。除此以外,包拯還有媵妾。
媵妾的地位比妾要高,一般是隨著妻來到夫家的人。根據和妻的關係,媵妾可以分為三種等級:親姐妹同嫁一夫,宗族女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當家子兒」,丫環侍女三類。
第一種情況妻子死後,一般的她的姐姐或妹妹就被扶植為正妻了,這樣做主要是保證兩個家族穩定的姻親關係,主要是有錢有權家族間的做法兒。
包拯的這位媵妾就屬於第三種,是妻陪嫁過來的丫環。就是她為包公留下了第二位活到成年的兒子包綬。
《鍘包勉》以及包公被嫂子撫養長大,其實是包公的兒子包綬與大兒媳崔氏的故事
包拯的兒子有四位,兩位夭折,活到成年的有二子,長子包繶,官至通判,娶妻崔氏。
包繶死後,包公無子,因為某些事情包公把媵妾孫氏趕回家中,崔氏知道後便偷偷摸摸地照顧孫氏,孫氏當時已經有孕,生下後經常照顧包綬,後來將其抱回家中撫養。包公去世時,包綬5歲,由崔氏撫養長大。「長嫂如母」「長嫂當母」這些詞是從崔氏開始說的。
隨著「包公崇拜現象」越來越多,人們便或者因為不熟悉歷史,把「老包公」「小包公」的事情鬧混了;或者就是出於為「包公故事」加情節,就逐漸把包綬的故事放在了包公身上。
包公出身於農民世家,他的父親雖然做過七品員外郎,但家境仍然一般。包公為官清明,其子包綬、其長孫包永年(崔氏抱養)也是官員,但級別都不高包綬是通盤、包永年最高官職縣尉。
包公臨終前隨葬品並不多,一位大清官。
包綬臨終前的隨葬品只有硯墨、銅鏡、瓷碗瓷罐等尋常物件,其妻乃文彥博之女,身份顯赫但隨葬品如是。可見為官如何。
包永年官職不高只是主薄、縣尉一類的芝麻綠豆官,死後不能安葬,包家的兩位堂弟召集包家湊錢合辦才給予安葬。
人們常說做官做官為的就是榮華富貴,但偏偏有些人卻為了自己的理想,甘願清貧、為國為民,這種精神不應該被後人忘記乃至被人無端栽贓。
比如有人說:包公這輩子兒不會斷案、沒審理過一件案子兒。然而,隨著包公墓志銘的出現,這些造謠生事的言語也就銷聲匿跡了。
可以說,有些人為了各種目的,對我們所崇拜的文化現象進行解構,有些成功了、有些沒有成功,但他們仍然會繼續以各種名目去不斷地解構我們曾經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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