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國家經濟比作生命體,那麼「物流」在經濟中的作用就如同生命體中流動的「血液」一樣,把經濟發展所需要的各種資源運送到需要的區域。
在「嘀嘀打車」示範效應和國家網際網路戰略實施雙重動力推動下,社會資本蜂擁湧向貨運行業,專業化程度不高的同城貨運市場更是社會資本重點投資對象,據不完全統計,2012至2016年期間我國先後湧現了近200家從事貨運相關業務的網際網路平臺。伴隨著「網際網路+」與貨運行業的深度融合發展,我國同城貨運市場規模得以快速發展,2018年同城貨運行業市場規模達到了124億元,為2012年8億元的15倍之多。
然而,同城「網際網路+」貨運型平臺的發展也帶來了一些行業管理和社會問題。一是部分平臺經營者利用平臺特有的「跨界」特性逃避應承擔的社會責任以及法律法規的監管;二是同城貨運型平臺所涉及的司機群體性事件增多。上述問題的發生對於同城貨運行業健康發展和行業公平競爭產生了不利影響,也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損害了我國和諧社會建設的步伐。
典型同城貨運型平臺運行特徵
被譽為「滴滴」兄弟版的貨拉拉、快狗打車於2013年先後進入市場,以服務C端或者小型B端用戶為切入點,開展了「網際網路+同城貨運」的探索。隨著競爭加劇,一批中小網際網路貨運型平臺紛紛倒下,到2018下半年,同城貨運市場上僅剩貨拉拉和快狗打車兩個平臺。兩家平臺合力幾乎「壟斷」了網際網路同城貨運市場。總體而言,兩平臺運行機制較為相似,呈現如下特徵:
「平臺」分別與司機和運輸需求人籤訂「協議」明確「平臺」不是承運人、不承擔承運人責任平臺控制「供應商」和價格,平臺內用戶不具有「獨立開展交易」的權力平臺下存在大量不合規「小客車」平臺個人端APP和企業端APP體現不同的市場主體地位
網際網路貨運型平臺規範化治理建議
構建聯合監管機制,強化監管效力督促「平臺」依法依規運營,承擔企業主體責任構建多方公平的管理機制,嚴防平臺「二選一」明確企業與「平臺」軟體的同等責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