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已經到了2019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的最後一個月。
那些盈利太多的企業都很頭疼。尤其是聽到會計說,2019年企業所得稅應該交多少錢的時候,老闆們更是心都在疼。
那麼有沒有辦法讓企業能夠少交一些企業所得稅呢?
而且這個方法還必須是合理合法,不能是通過購買虛假的費用發票成本發票來達到少交稅的目的。
同時也不能通過虛列工資的方法來降低企業的利潤。
現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很多的優惠的稅收政策。
比如說,公司一次性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可以在進行企業所得稅計算的時候可以不再分年度計提折舊,可以一次性計入成本費用進行扣除。
那這個政策具體是什麼意思呢?
比如說老闆以公司的名義購買了一臺車放在公司的名下。
然後這臺車是100萬買的,這個100萬指的是不含增值稅的100萬。
然後會計在進行帳務處理的時候就可以把這個100萬計入到固定資產這個會計科目下。
按照以前的政策,比如說你這個車分五年折舊,那麼這個車一年就只能有20萬記入到費用裡面進行扣除。
這還是在考慮到你的車在用完五年以後就徹底報廢了,不能變成錢了的情況下,可以有20萬計入到費用裡。但是實際工作中這個車在五年以後肯定還能多多少少值一點錢還能賣。
那這個車一年裡能記到費用裡的錢就比20萬還少。
按照現在的稅收優惠政策,你的車只要是在2019年購買的。
假設你公司盈利了150萬,你就可以用這150萬減掉買車的100萬再用剩下的50萬計算企業所得稅。
這樣你公司的帳面利潤就減少了100萬,你交的企業所得稅自然也就少了。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個稅收優惠政策到2020年12月31號就結束了。
如果公司2020年預計盈利有很多的,剛好2020年又購買了大型的設備啊,機器啊,就可以一次性把它放到費用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