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商財經網 秦佰鈴/文
近日,運營商財經網獨家獲悉東風小康一則法院裁判文書,車主購車兩月後,行駛中發動機爆炸,聯繫售後服務商和廠家都沒人管,這可太嚇人了。
發動機爆炸嚇壞車主
法律文書顯示,2016年10月,車主廖某向新永盛公司購買東風小康公司生產的東風牌DXK6470ASIF新車一輛,價格為89400元,雙方約定,由新永盛公司為廖某代辦購車手續,代繳相關稅費、保險費等費用。
廖某向新永盛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支付了購車的首付款37800元及其他相關費用,共計54000元。因新永盛公司沒有現車,故其向鴻瀾公司調貨,並由鴻瀾公司出具購車發票。
2017年1月10日,廖某駕駛該車在道路上正常行駛,發動機突然發生爆炸,廖某當即向永安財產保險公司報險,並向廠家指定的售後服務公司告知情況,被告知發動機爆炸系因人為碰撞導致,不在保修範圍內,廖某又電話聯繫東風小康公司,答覆同4S店,最終協商無果。廖某認為東風小康公司生產的涉案車輛有嚴重質量問題,鴻瀾公司、新永盛公司出售有嚴重質量問題的車輛,構成欺詐,嚴重損害了其作為消費者的權益,故訴至法院。
東風小康承認車有問題 但強調與自己無關
經銷商新永盛公司辯稱,公司法人李某與廖某是親戚關係,廖某到新永盛公司買車,但是當時公司沒有其想要的這款車,是李某以私人名義託人去鴻瀾公司幫廖某買的車,然後李某還介紹融資公司進行融資,新永盛公司只是負責對車進行裝潢,不應當承擔責任。
鴻瀾公司辯稱,鴻瀾公司沒有與廖某建立車輛買賣合同關係,鴻瀾公司系東風小康公司的一級經銷商,此前鴻瀾公司將車輛出售給飛鴻達公司,並交付車輛及車輛三包憑證。後廖某購車的具體交付均由新永盛公司與廖某進行,鴻瀾公司不存在欺詐的主觀故意和欺詐行為。
東風小康公司辯稱,2017年1月10日,廖某駕駛車輛發生質量問題,與東風小康公司聯繫,剛開始東風小康公司認為是人為導致。2017年3月16日,東風小康公司對涉案車輛進行檢查,東風小康公司聯繫廖某同意更換發動機,被廖某拒絕。
東風小康公司表示,針對廖某的訴訟請求,首先質量問題是售後三包的問題,東風小康公司事先並不知道有質量問題存在,不構成欺詐。此外,本案不是產品責任糾紛,而是買賣合同糾紛,東風小康公司也不是合同相對方。
法院查明發動機本身故障導致
法院審理中出具發動機爆炸鑑定書,鑑定意見為,涉案車輛發動機損壞可排除進水和碰撞原因導致發動機損壞,發動機本身故障導致其連杆斷裂、發動機缸體破損。
法院認為,涉案車輛經鑑定因發動機本身故障導致其連杆斷裂、發動機缸體破損,證明車輛存在缺陷。
車主廖某購車僅兩個月,因車輛發動機本身故障發生事故,車輛無法正常使用,在其聯繫售後服務公司及廠家後,未能得到及時解決,釀成糾紛,鴻瀾公司作為銷售者、東風小康作為生產者應當承擔責任。
最終法院判定,鴻瀾公司應當向廖某返還購車款89400元並賠償損失16457.21元,東風小康公司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東風小康銷售總經理張正源重視嗎?
據了解,此事發生時正是張正源擔任東風小康銷售總經理時期,2018年,張正源由東風小康汽車公司總經理助理升職為東風小康副總經理,發生這樣的事情不知其是否知情?
上述案例中,車主購車兩月,車發動機爆炸,這樣的事件稱得上質量事故,在業內罕見,想必張正源也應該多加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