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宣城市宣州區
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發行公司債券註冊的通知
發改企業債券〔2020〕248號
宣城市宣州區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發行2020年宣城市宣州區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債券的請示》(宣區國運﹝2019﹞120號)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證券法》《公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關規範性文件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發行公司債券3.6億元,所籌資金0.6億元用於宣城市洪林生態停車場建設項目,2.4億元用於宣州區養賢鄉聚賢小區建設項目,0.6億元用於補充營運資金。本次債券註冊有效期為24個月,首期發行應在12個月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