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瓷.宋官窯】
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藏
南宋官窯,開始於隆興十三年。是由 皇家自己投資,並由 宮廷 內務府的窯務機構主持建立的制瓷窯場。 宋朝以後的官窯,則是國家機構的官府投資建立的制瓷窯場。民窯,是百姓投資建立的窯場。 官窯與 民窯的根本區別是窯場的所有權屬性,而不是產品的 形狀和產品的歸屬對象。 官窯瓷器有兩種屬性,一種是在官窯中燒造出來的 瓷器,這是完全意義的官窯瓷器;另一種是在官窯建立以前,由官方出具設計樣式,規定質量標準和數量要求,並由宮廷 太監專門監製、督造,在民窯中燒制好後,經過挑選,上品供應御用,中品供應宮廷用瓷和 外交用瓷以及賞賜有功大臣,下品配發給地方官府作為公用。
圖一:南宋官窯青瓷葵花式洗
圖二:南宋官窯青瓷瓶
圖三:南宋官窯青瓷簋
圖四:南宋官窯青瓷貫耳壺
圖五:南宋官窯粉青菱花式盤
圖六:南宋官窯青瓷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