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鳳姐小產病倒,從元宵後直病到八月中,榮國府內務不得不由鳳姐的上級領導王夫人親自打理。而王夫人不僅才幹不足,而且精力有限,頗有顧此失彼、掛一漏百之嫌。
於是王夫人抽調了李紈、探春、寶釵,組成三人領導小組,來處理榮國府的日常事務。但李紈「尚德不尚才」,寶釵是客居,實際責任主要落到了探春頭上。
然而就在上任不久,探春的生母趙姨娘,就在別人的挑動之下,借趙姨娘之弟趙國基的撫恤金問題,向探春發難。雖然探春有理有據,沒有被趙姨娘打敗,但這一份氣,可真不是好受的。
問題是趙姨娘是探春生母,探春也從來沒有不承認「我是姨娘養的」。親媽做錯了事,女兒能打她罵她嗎?
探春不能把趙姨娘如何,就轉過頭來拿別人撒氣。先是吳新登家的,然後是「一個媳婦」,就連有頭有臉的平兒,也被她罵了個夠,而且明言「拿他煞氣」。
自己受了氣,惹不起,就拿比自己弱小的出氣。探春作為《紅樓夢》主要人物中差評最少的角色,如此「媚上欺下」,豈不令人驚奇?
別急著下結論,更不要斷章取義,讓我們把這段故事完整點考慮。
最先出場的是吳新登家的,「心中已有主意,若是鳳姐前,他便早已獻勤,說出許多主意,又查出許多舊例來,任鳳姐兒揀擇施行;如今他藐視李紈老實,探春是青年的姑娘,所以只說出這一句話來,試他二人有何主見」。
看到沒有?不是探春拿吳新登家的出氣,而是吳新登家的先有「藐視」之心,而且大膽試探,當探春追問,她還要用「這也不是什麼大事。賞多賞少,誰還敢爭不成!」的話來推搪。作為領導,如果遇到這樣的下屬都縱容過去,以後如何令行禁止?
吳新登家的的劣跡還不止於此。本文第三段中,我提到趙姨娘受人「挑動」,也許會引起某些作者的異議:趙姨娘還需要別人來「挑動」嗎?
趙姨娘本性好鬥,這不錯。但計算一下時間,探春剛剛發落了吳新登家的,讓她按二十兩的舊例發放趙國基撫恤金,「吳新登家的去了。忽見趙姨娘進來」,趙姨娘馬上就來鬧事。
趙姨娘並不管家,她是怎麼知道襲人母喪賞銀四十兩?又怎麼知道趙國基的賞銀從四十兩降到二十兩?如果沒有人從中挑動,趙姨娘作為死者家屬,聽說這個消息總要有個過程,哪有這麼快的?而從中挑動的人,能把四十兩、二十兩的數字說得這樣清楚,卻偏偏忽略了「家裡的」「外頭的」這樣的原則,難道除了經手人,還會有別人不成?
看了這個,就知道探春上任之初,面臨著如何艱難的局面:以吳新登家的為代表的管事媳婦們,不僅自己消極怠工,還挑動趙姨娘來給探春為難。這是探春惱火的根源,也是她後來向平兒等人撒氣的原因。
「一個媳婦」來支賈環賈蘭上學的夥食補助,探春回絕,而且從根源上取消了這一項福利。這種政策的小變動,說不上誰對誰錯,但是從探春「凡爺們的使用都是各屋領了月錢的,……怎麼學裡每人又多這八兩?原來上學去的是為這八兩銀子!從今兒起,把這一項蠲了」的條理分明,和平兒「早就該免。舊年奶奶原說要免的,因年下忙,就忘了」的回答來看,並不是探春一時心血來潮,而是合理的更改。
最冤枉的其實是平兒。幾乎是說一句話,就被探春頂一句,她還得陪著笑答應奉承著;探春使喚她去傳飯,做這樣粗使丫頭僕婦的工作,她也毫不抗拒地應命而去;探春批評王熙鳳的施政措施,她一個字不反駁;以至於到最後,探春自己也看不下去,說她是「避貓鼠兒似的站了半日,怪可憐的」。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既然有後來看著平兒可憐,為什麼前面要那樣掃她的面子?
不是這麼簡單的。平兒回屋去吃飯的功夫,王熙鳳就叮囑她「倘或他要駁我的事,你可別分辯,你只越恭敬,越說駁的是才好」。其實在王熙鳳叮囑之前,平兒「已經行在先」了。對於鳳姐的叮囑,平兒反而說她是「你太把人看糊塗了」。
鳳平之間,早就共識,要給探春立威,不惜自損顏面。但探春立威,受益的是整個榮國府,受益最大的卻是鳳姐:「趁著緊溜之中,他出頭一料理,眾人就把往日咱們的恨暫可解了」。
利用一時的沒面子,換取更大的利益,這是胸中有溝壑的遠見卓識。平兒是自願「沒面子」的,並不是探春用她來出氣。
雖然是自願,平兒的退讓,也讓探春深深感激。而探春的感激不會訴諸言語,卻會有更實際的回報。第六十二回,探春明言「只是今兒倒要替你過個生日,我心裡才過得去」,把平兒和寶玉、寶琴、岫煙放到同樣尊貴的地位上去,正是對前面「無禮」的補償。
人際關係是複雜的。趙姨娘喜歡和管家娘子們「扳厚,互相連絡,好作首尾」,卻屢屢被人利用;探春當面給平兒種種折辱,平兒看似忍辱負重,卻能換回尊貴的回報。到底誰得誰失,利大害大,就得各人自己去品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