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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蘭替父從軍的故事最早是託民歌「木蘭詩」所傳。故事大約發生於北魏年間。
電影劇情和「木蘭詩」基本契合,國家遭受入侵,向花木蘭家徵兵一名入伍參軍。
即「木蘭詩」中所言「可汗大點兵。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爺名」。
這說明,劉亦菲(啊,對不起,是花木蘭)家不是普通的農業家庭,花家是軍戶。
這就是說,木蘭的父親不僅當過兵還是職業軍人,花家很可能幾代男丁都是軍人。所以才會十二卷軍書,「卷卷有爺名」。
遠在南北朝時期,戶籍制度極為簡陋,主要作用是逐戶收租收稅,不會精細到每個人的姓名。否則憑空多了一個 「兒子」,是很難矇混過關的。
當然了,凡是國家,必有軍隊,用以攘境固土,彈壓地方。軍隊當然是由士兵構成,所以動員足夠數量的民眾參軍是統治者不得不面對的挑戰。由於戰爭與死亡的緊密聯繫,參軍的風險極高,積極性則必定不高。
所以沒有兵役制度的情況之下,軍戶就出現了。
《水滸傳》之中描述,梁山多名好漢便乃原是「軍戶出身」。這個軍戶,大約意思是以參軍當兵為職業的家庭,一般相傳幾代。每戶出一男子參軍,服役期間家庭可以減免相應賦稅並獲得糧秣布匹等資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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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參考泉州顏氏族譜的一段記載:
洪武九年抽軍,合當抽軍一名,南京留守軍。正戶顏應祖乃應抽完役,洪武十四年於南京當值病故,遂再抽其弟顏應嗣解補。
這是一個軍戶履行義務的標準模板。出人參軍的家庭獲取免租賦待遇,必須填滿兵額,去的人未役滿死了,得再抽人補充。
另有嘉興《府錄志》記錄:宣德五年,軍戶朱尚鈞家當抽兩人,撥守楚雄軍。而張(名舛失)戶有六丁,朱尚鈞以每丁科銀二兩貼張家當軍應役。再年每丁另貼銀一兩,張家戶主與長男代朱家當軍,後父子皆歿於楚雄軍。
軍戶,須得世世代代抽取男子參軍,這是古時候國家保證兵源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實這制度戰國時候就有了,由於基本隔年就得打一仗,所以差不多年年得徵兵。
這種狀態下軍戶的優點很多,地方可以掌握兵源預期數目,屬於「預約取件」;而且軍戶之家的男子自小會接受來自父輩的基本軍事訓練,一般都能夠騎馬射箭,耳濡目染之下,往往對戰爭的慘烈殘酷多少也會有所了解,比一般「菜鳥」膽量要大一些,即戰力強不少;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防止逃兵出現,因為兵卒出逃,官府很容易追查,則由該丁所在軍戶再抽男子勾補。
另外,這個制度也利於國家對陣亡者家庭給予撫恤。
在影片《花木蘭》中我們可以看到,父親花周是個傷殘軍人,已經喪失勞動生產能力,花家亦無經商,但衣食無憂,全家還都能夠有較為體面的穿著打扮,應該是享受到相應的政策補貼之故,這應該是屬於符合實際的藝術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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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木蘭詩中描述的從軍者自行購置馬匹及裝備的情況不會在中原地區出現。事實上,木蘭的敵人,柔然等遊牧民族才有這樣的習慣。比如金,規定從徵者自備馬一匹、草一束、弓兩副、箭矢三壺(捆),氈褥披鬥(一種類似雨衣的雨具)悉皆自備。國家負責什麼呢?刀槍劍戟、糧秣藥品。
像柔然發動的這些以劫掠為目的的戰爭,一般不發軍餉,劫掠所得財物士兵可以分獲相應份額。
事實上,金蒙執行的戶籍管理制度中明確有出軍之戶「猛安謀克戶」。而更加原始的匈奴,則幾乎是戶戶出軍,形成一種原始的全民皆兵。
而相比之下中原國家的軍戶制度要合理許多。戰時抽丁,戰罷可以回原籍休養,自給自足。如果是從調駐戌邊境,則有一定期限,期滿亦令發返。明朝在邊境設置衛所,長官則名「百戶」或「千戶」,就由此來。這樣的制度使得國家節約兵餉,個人得以回家團聚。
而且抽丁時也要依據軍戶家庭男子數量擇定多寡,避免家庭失去基本勞力而困頓飢貧,或者使農業生產受到過大影響,畢竟中國一直自古是以農桑為國本。
也正是由於農耕文化的長久影響,對於一般民眾來說,做出舉家成為軍戶的選擇還是十分艱難的,所以軍戶的數量不是很多,往往不足以應付所需。因此中國自漢代就有了一種補充途徑,國家法典之中設立一種懲罰措施:沒入軍籍。就是將犯罪者沒入軍籍,以抵其罪。大體等於「充軍」。
但是這一類充軍的兵源素質較差,一般都是都是承擔修築運輸之類的繁苦勞役。也不太給予軍事訓練。遇到打仗,這類充軍不會委以重任,頂多就是壓糧運草或者當做炮灰。
而上戰場的一般是木蘭這類世襲軍戶。前面說過,這類軍戶久經沙場,膽氣過人,往往還具有一定的軍人榮譽感和奉獻精神,屬於優質兵源。
正如影片中的花周老先生雖然傷患纏身仍然壯心不已,決心應徵當抽。
中原地區和西北民族戰擾達上千年,萬裡長城腳下,掩埋了數不清的軍戶屍骨!
本文參考的資料有:
《宋史·兵志》;
《百叢雜記》清 蕭言宗;
《狼煙志》;
《何以國之》;
《金佗粹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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