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幾次讀《半生緣》,最不喜歡讀到的便是曼楨去祝家看望假裝生病的曼璐,自己卻因此先被祝鴻才強暴,後又被囚禁在祝家一年,直到生下了祝鴻才的孩子。
人生的分水嶺跨過去,有些人見到的是天堂,有些人見到的卻是地獄。
曼楨最後雖然逃了出來,她的人生卻再也回不到過去了。無論是和曼璐的姐妹情,還是和沈世鈞的愛情,都成了回憶。
曼楨在逃離祝家後,終生沒有原諒母親。曾經十分孝順的曼楨,餘生卻再也沒法心平氣和地面對母親。
只因顧太太這樣的母親,她這一生無論對曼璐還是曼楨,都虧欠到了極點。
顧太太的丈夫去世後,未成年的曼璐放棄學業,做了舞女,養活了全家。
撫養孩子明明是母親的責任,然而顧太太卻是個老巨嬰,等著孩子來供養自己。一個母親如果為了撫養自己的兒女,走投無路下做了舞女,並不是一件丟人的事情。
然而自己什麼都不做,卻同意自己的未成年女兒去做舞女,顧母的心是冷的,冷到只考慮自己的體面,卻全然忘記了自己作為母親應該承擔的責任。
曼璐終是在常年的舞女生涯和家人對她的看不起中,心態漸漸失衡了,雖然她已經習慣了被原生家庭吸血,然而她的內心何曾不傷感,明明她曾經也是一個有著光明未來的女孩,她曾經也有過一段十分美好的愛情。
日積月累的心理壓抑終於漸漸走向了極端,在無法維持和祝鴻才的婚姻後,曼璐答應讓祝鴻才強暴妹妹,這樣她的無愛婚姻才能繼續下去。
對曼璐來說曼楨不過是犧牲了一夜,而她過去做舞女供養家人時,犧牲的是無數個夜晚。就是靠這無數個夜晚的錢,曼璐供養了妹妹接受高等教育,讓妹妹畢業後可以找到一份體面的工作。
這筆帳算下來,曼璐也就能騙自己不虧欠妹妹什麼,畢竟憑什么妹妹就可以高貴,她就那麼低賤呢?
雖然知道曼璐害了曼楨,看書的時候,卻始終沒法討厭曼璐,說到底她也是個受害者,一個心理已經不正常的受害者,推源禍始,顧太太才是最大的罪人。
她不僅害了曼璐,也害了曼楨。
曼楨的後半生再也無法面對母親,只因為母親曾經對她見死不救。
時光回到顧太太在祝家知道曼楨被強暴後的那一天,她作為一個母親明明可以拯救曼楨逃離這地獄一般的祝家,最後卻選擇了袖手旁觀,說到底,對顧太太來說,女兒始終不如兒子,甚至不如那一疊疊厚厚的鈔票。
所以她才能看著曼璐去當舞女,也能接受曼楨被強暴。
曼璐太了解母親的性格,先是曉之以情,後是動之以理。
面對沒有主見的顧太太,曼璐提出了一個荒謬的建議:讓祝鴻才娶了曼楨當正妻,她甘願做小。
眼看著顧太太還有些猶豫不決,曼璐開始給顧母畫大餅,她許諾會讓祝鴻才送大弟弟出洋留學,顧太太以後也不用洗衣裳做飯,跟著她吃香的喝辣的就可以。
書中寫道顧太太聽到這番話心裡已經開始迷糊,特別是當她聽到曼璐可以送兒子去留學,她想到了兒子的錦繡前程,顧母憐惜曼楨的心也就更加冷淡了下來。
她考慮的不是曼楨受到的傷害有多大,而是在計算這其中的利益得失,如果自己堅持要將曼楨帶走,從此也不用想拿到曼璐一分錢了,兒子的大好前途自然也是打水漂了。
當親情都要用金錢去衡量,這樣的親人不過就是有著血緣關係的陌生人罷了。
然而陌生人不會害你,最怕打著血緣關係的至親卻一直以愛的名義做著傷害兒女的事情。
顧母臨走之前,聰明的曼璐還塞給了她一疊厚厚的錢。
如果有什麼事情搞不定顧母,一定是錢給的不夠多。拿了這疊錢的顧母徹底放棄了將曼楨從祝家救出來的想法。
她拿的那筆錢全部都是曼楨的血淚,她卻仍然受之無愧。
惡人總是厚顏無恥的。
顧太太在家門口遇見了前來尋找曼楨的沈世鈞,這時她想起了曼楨,良心突然有點痛,也有點猶豫是否要把曼楨的遭遇告訴沈世鈞,然而她最終沒有告訴,為什麼呢?
因為她摸鑰匙的時候摸到了懷裡的錢。
那種八成舊的鈔票,摸上去是溫軟的,又是那麼厚墩墩的方方的一大疊。錢這東西,確實有一種奧妙的力量,顧太太當時不由得就有一個感覺,覺得對不起曼璐。和曼璐說得好好的,這時候她要是嘴快走漏了消息,告訴了世鈞,年輕人都是意氣用事的,勢必要驚官動府,鬧得不可收拾。
顧母不告訴沈世鈞的理由現實的可悲,錢這東西太有誘惑力了。書中寫道人的理智,本來是不十分靠得住的,往往做了利慾的代言人,不過自己不覺得罷了。
顧太太便是這樣虛偽的女人,明明是為了錢才放棄了女兒,卻還要安慰自己一切都是為了曼楨好。
原來為了曼楨好,便是眼看著女兒被推進火坑,自己就在一旁數錢。
這疊厚厚的鈔票讓顧太太早就遺忘了仍然在祝家飽受煎熬的曼楨,甚至認為如果告訴了世鈞曼楨被強暴,她會對不起給了她鈔票的曼璐。
顧太太的眼裡,誰給她錢,她就認誰。
無論是失心瘋的曼璐,還是懦弱的沈世鈞,和見錢眼開的顧母比起來,都顯得不是那麼面目可憎了,畢竟母親這兩個字的分量太重,母親本該是孩子的守護神,為孩子遮風擋雨。
有些母親眼看著風雨來了,卻跑得比孩子還快,簡直是孩子的死神。
顧太太這樣的女人就根本不配做母親,生再多兒女也不過只是個生育機器,沒有人性。
都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然而並不是所有父母都愛孩子的。
自私的人即使當了母親,也仍然還是自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