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三十年前的事了,女兒那時才五歲。
一天,我帶她到江寧路23路電車起點站,給她小阿舅打了電話,叫他到老西門23路終點站接外甥女。我抱女兒上車,給她找了個座位安頓好,我因急於上班,就下車了。
然而,許多萬無一失的事情都出了問題,就像甄士隱令家人霍啟抱小英蓮去看社火花燈也以為萬無一失那樣。阿舅去接了,但他等待的是西藏路23路站而不是老西門23路終點站。
電車抵達老西門,小女孩怎麼張望都不見阿舅的身影。這是她第一次單獨乘車,去外婆家的路又不認得,怎麼辦?乘客都快下車了,她只好抹著眼淚朝車門口走去。
司機注意到小女孩的情況,他上前耐心地詢問,在小女孩說不清路名門牌的情況下,啟發她回憶、指認,終於曲曲折折地將她送到外婆手中!水不喝一口,姓名不肯留下就匆匆走了。
我以一個小女孩的口氣代女兒起草了一封感謝信給公交公司。女兒還不大會寫字,我一個字一個字地教她,終於歪歪扭扭地寫好寄了。
不久收到回信,說經查是某某同志。那名字我沒記住,可能該信也沒保留。後來此事就忘記了,似乎寫過感謝信,心就安了。三十年後的今天我又忽然想起來了。
既想起來,不禁有些後怕。世界上許多事故的避免,是由看似普通的一個個環節組成的,只是由於事故沒有發生,我們便看不出這些環節的珍貴罷了。
也許正是那位司機所做的普普通通一件好事,避免了落在我女兒頭上的小英蓮的命運,避免了我家的一次災難呢!如今女兒已經是大學三年級的學生了,她能茁壯成長,沒災沒病,也是得益於社會多方面的恩惠,包括那位司機的熱心助人。
女兒,我今天重提三十年前的這件事,對你進行教育,讓你不要忘記社會的恩惠,希望你能回報社會的善良和勤勉。
然而,剛要落筆,又停住了。女兒已經長大,我如今卻是一名囚犯,有資格對她教育嗎?
我自己都沒記住社會的恩惠。凡社會給予自己的,我總認為是應該的,不值一提的,而對認為社會有負於己的地方則很計較,很在意,持一種小市民的抱怨心態,這不能說是與犯罪根源沒有聯繫。
三十年前的這件事,同樣有值得我深思和感悟的地方,如何來對女兒重提這件事,以什麼口氣來表述我的感悟呢?我停筆久久地猶豫著……
朋友,讀了這則故事,您覺得這位父親有資格教育孩子嗎?歡迎留言評論,請關注——阿東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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