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就像一部人物眾生相,集結了眾人的命運,寫盡了人生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
如果說,明蘭的前半生中,更多出現的是「喜」與「合」,那明蘭老家堂姐淑蘭的前半生就多舛了許多。
她所嫁非人,在受盡折磨之後,以留給夫家一半嫁妝為代價,換取和離收場。
回到娘家的淑蘭滿心疲憊,卻殊不知,她的命運又峰迴路轉,出現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奇蹟。
書裡的淑蘭在享受被薄待後,命運蜂擁而至的饋贈,而書外的我們也通過淑蘭的經歷,明白了三個人生的真相。
01
遇到「垃圾人」,最好的辦法是遠離。
淑蘭的夫君孫志高,在書裡第一次出場,是在明蘭隨祖母回老家之後,參加的家宴上。
明蘭對他的第一印象就很差。因為他總是做出一副很傲慢,看不起所有人的樣子。
可細數他的經歷,他好像真沒什麼傲慢的資本。
雖然孫志高曾因12歲就中了秀才,在當地有神童的稱號。但之後,他就屢戰屢敗,再無進階。
現在,他都二十幾歲了,還沒有官職,沒有收入,要靠妻子的陪嫁養活。
按說這是挺丟臉的吧,可孫志高偏偏渾然不覺,還拿著妻子的錢財肆意揮霍。
在外,他到處請客充大款,還遊戲人間,養了外室。
在家,他對淑蘭態度很惡劣,時常一言不合就惡言相對,怪淑蘭無所出,威脅要休妻。
可事實上,淑蘭無所出,是因為孫母還經常要求她服侍自己、站規矩、管家,讓她整個人身心俱疲,身體狀態欠佳。加上孫志高很少和她呆在一起,淑蘭也就少有懷孕的契機。
更過分的是,在外室舞姬懷孕後,孫志高居然還以淑蘭不能生,而孫家不能斷後為由,執意要迎舞姬入門。
可與舞姬共侍一夫,對淑蘭這種正經人家出身的姑娘來說,可謂是莫大的恥辱。加上淑蘭祖父曾經就因為類似舞姬的女人,把祖產都敗了,整個盛家都對這種情況深惡痛絕。
想到夫君不尊重自己,且毫無做人做事的底線。淑蘭覺得這日子沒法過了,轉頭回了娘家。
其實,孫志高就是個典型的「垃圾人」。
所謂垃圾人,就是集自負、無知、惱羞成怒等垃圾情緒於一身的人。他們常會不擇手段地想盡各種辦法,對身邊人實施精神控制,甚至身體虐待。
你看孫志高,他不知道妻子及妻家的好,總是惡言相對,趾高氣昂,是為不分好賴的自負;他只注重結交所謂的讀書人和官吏,以為單憑和這些人交往,自己就會飛黃騰達,是為無知;他接受不了自己的平庸,還在別人指出真相後暴跳如雷,是為惱羞成怒。
凡事他都可以用自己的「垃圾邏輯」去理解,去解讀,正常人與他辯無可辯之下,還很容易被他拉到他的「垃圾邏輯」中去「洗腦」,最後身心疲憊。
因此,對淑蘭來說,與其繼續在孫志高身邊受苦,不如及時止損,和孫志高和離,遠離孫志高這個垃圾人。
02
別為了一時出氣,毀了長遠的生活。
等到淑蘭終於下定決心要和孫志高分手之後,她的家人開始為淑蘭能夠成功和離做準備。
要知道,那個時代的離婚有兩種方式——和離和休妻。
和離就是好說好商量的分手,對外也可以找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說雙方不合適。這對女方名聲的影響小,也利於女方再找婆家。
而休妻則不同。休妻意味著妻子這一方犯了錯,所以被休棄。這對女方的名聲會有很大影響,也會影響女方未來的生活。
基於此,淑蘭的家人自然想把離婚這件事對淑蘭的影響降到最低。
因此,他們仔細籌謀,最後恩威並施,以把淑蘭的一半陪嫁(古時女方的嫁妝應隨女方走,若男方謀取女方陪嫁,會臭名聲)留給孫家為代價,換取了孫志高在和離書上簽字。
見到這樣的情形,明蘭既憋氣又憤怒,她不明白明明盛家在當地有權有勢聲望高,可為何偏偏要被一個無賴坑。
可後來,祖母讓她再想想原因時,她又重新梳理了一遍思路了,才終於想通。
這也就有了之後,明蘭和祖母的一段對話。
明蘭:後來,我再想想,覺得若真把陪嫁都要過來,孫家人索性魚死網破,定不肯和離,要寫休書怎辦?這也是破財消災的道理。
祖母:是呀,誰不氣那家人!可沒法子呀,光腳不怕穿鞋的,和離談何容易,總得有個說法,男人無德,婆婆無行,這可都拿不上檯面來說呀;我那老嫂子手段了得,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誘之以錢財,逼之以利害,這種事兒要的就是快刀斬亂麻,一日了斷,然後即刻送淑蘭出門,待閒言閒語散了,也就好了。
利用好能利用的資源,適當做一些身外之物的捨棄,藉此快刀斬亂麻,把目前最重要的——對淑蘭的影響降到最低。
這是一種非常理智的行為。
畢竟,像孫志高這樣的垃圾人,他們不講禮義廉恥,也不在乎女方的名聲。
如果拖久了,說不定他們會為了自己的利益,到處散播關於淑蘭的謠言。即使他們說的都不是真的,但盛家人也沒辦法去找到所有聽到謠言的人,挨個去解釋。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淑蘭的婚事會變成眾人茶餘飯後的談資。
久而久之,淑蘭乃至盛家女兒的名聲也會受到很大影響。
因此,與其貪圖一時出氣的爽利,而毀了長遠的生活,不如捨棄小利,換取平靜。
03
善惡終有報,只是不報時候未到。
可能很多人會問,雖然我們都能理解淑蘭是為了長久的平靜,選擇了破財消災,可憑什麼像孫志高這樣的垃圾人,還能繼續逍遙度日呢?
別擔心。
因為,孫志高早已被安排了。
就像盛老夫人對明蘭說的:
你大伯母也不是吃素的,不過短日頭裡且不能如何,明面上也不能現惡,還得與孫氏其他族人交好,只待日後罷;不過我瞧著孫氏母子都是糊塗貪婪的,興許不用別人動手,他們也落不著好的去了。
果不其然,在與淑蘭和離之後,再沒有人跟在孫志高身後,幫他收拾爛攤子。
還沒等到盛家動手,孫志高就在一筆筆的欠帳累積下,債臺高築。
孫志高沒了錢,昔日那些和他交好的兄弟朋友們也翻臉遠去。
就在孫志高灰頭土臉地準備回歸家庭之際,被他迎娶回來,捧在手心的那位舞姬,也把孫家除了住的屋子以外的一乾田莊土地及其他貴重擺設,全賣了,換了銀子,帶著孩子(之前說是孫志高的,其實並不是),跟著自己真正的意中人(孩子的親爹),跑路了。
臨走前,舞姬還留下一封信,說是感謝孫家母子的大恩大德。
孫家母子欲哭無淚,這才想起當日淑蘭的好。
痛定思痛,他們覺得想辦法讓淑蘭繼續回來做這個家正妻的位置,順便再保自己母子倆的榮華富貴。
等到見了淑蘭,孫志高才明白,真的沒人會在原地等你。
此時的淑蘭早已不是那個任由孫家拿捏的小媳婦,她早已另許了個好夫婿,生了兩對的雙胞胎(三兒一女),過上了甜蜜的小日子。
見到孫氏母子上門,淑蘭也沒多話,直接讓家人把他們打了出去。
而灰溜溜的孫志高離去後不久,就在孫母的安排下娶了一個陪嫁豐厚(比普通人多,和淑蘭沒法比)的寡婦。
母子倆以為這次的兒媳婦會像淑蘭一樣好拿捏。殊不知,這位兒媳婦是個暴躁的。
孫志高只要出去花天酒地,回來就會被一頓暴揍。孫母氣得想要讓兒子休妻,再找個好的媳婦。
兒媳婦也不怕,冷笑道:
尋好的?你別做白日夢了!當初你們母子倆傾家蕩產,無處容身,若不是我嫁過來,立時就要挨餓受凍!
你兒子是個不能生崽的!一天到晚就知道念兩句酸詩,還尋花問柳,你真當你自己是甘羅潘安嗎?我若不是再嫁,鬼才跟你!
連個兒子也生不出來,還得往族裡過繼,我還不知道下半輩子靠得住靠不住呢!
休了我可以,當初我可是在耆老裡正那裡寫清了文書的,宅子田地我都要收回來!
孫氏母子就像被捏住了七寸,再也說不出任何。
你看,不用盛家人動手,無德的孫志高就一步步滑入深淵,再無翻身的可能了。
這端的是善惡終有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啊!
04
結語
縱觀淑蘭的經歷。
嫁給孫志高時,淑蘭也曾把他當做終身依靠。
因此,即使孫志高行為不端,孫母無理取鬧,淑蘭都忍氣吞聲。
可與此同時,失望也在一點點累積,對婆家這對「垃圾人」母子的感情也在一點點地消失。
等到底線被踐踏時,淑蘭終於忍無可忍。她選擇轉頭離開。
這是一場博弈。
輸了,自己的乃至盛家女兒的名聲都會受很大影響;贏了,卻會是另一番天地。
想到家人,淑蘭猶豫過。
直到妹妹品蘭一句「我不怕被拖累,若姐姐在受苦,我就是在天上做神仙,又有什麼意思」,打消了她的所有顧慮。
在家人的支持下,淑蘭不破不立,舍下一些身外物,也為自己贏得了全新的人生。
淑蘭用自己的經歷告訴所有不幸遭遇「垃圾人」丈夫的女性,生活不止隱忍,不破不立,也許會別有天地。
重要的是,你要有魄力,你要有決斷,你要有規劃。
要知道誰都是獨立的個體,誰都不是誰的依附。
未來還很長,即使暫時身邊關心你的人少點,你也得多關照自己。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