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你,所以你是你,如果你知道了你,你就不是你了。」——豆豆·《遙遠的救世主》
作者丨謝丹儒
來源丨最後一米陽光
封面來源丨匿名
在正式進入主題之前,我覺得有必要事先聲明一句:
無論你是否單身,閱讀這篇文章之前你得先想好關於「愛」的謎底,它是否真的那麼重要。如果不是,我勸你還是離開的好。如果你是堅定的,我自然也無法拒絕,但也請你最好做足充分準備,這不是一篇能夠讓你治癒的文章,甚至它的殘忍程度超乎你的想像。
如果你已經準備就緒,那我們就開始吧。
1.
實際上,關於「愛」這個主題,我自從在《遙遠的救世主》中讀到了那句「愛不可說,一說就錯」之後,我便停止了對它的思考。
不因為別的,僅僅是越想越覺得這其中的複雜性似乎就如這句話所說。無論我多麼想要證明「愛」的存在、以及我愛某個人時,我所能給出的理由它總是經不起推敲的。
這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我愛的是這個人,不是這個人的優點、財富、智慧,是非這個人不可,我愛他是因為他是他。」
我不確定這是不是只有我一個人這麼想,但我可以肯定的是,這壓根經不起推敲。
可以想像,當我得知這一結論之時,我內心的感受是多麼的複雜,百感交集,甚至還有些懊惱,因為自己的清醒而倍感懊惱,因為理性而加倍感傷,也因為這「愛」使我尷尬、狼狽和痛苦。
這就是思維的力量了,遠超於自己想像,遠不是自己這脆弱、敏感、多疑的人所能夠承受的。
尤其是當你置身於愛河之中,因為胡思亂想,因為某一天突然清醒的想要探討一下關於「愛」的真諦,或因為凡事都想一探究竟的性子,懷著幾絲好奇,想要弄明白對方為什麼愛自己,或自己為什麼會愛對方之時。經過仔細推敲,你很可能會悲哀的發現,那些所謂「愛」的證明和自己的心智同樣脆弱不堪,簡直不堪一擊。
所以,我覺得實在有必要再次重申一遍,你是否真的非要明白「愛」的謎底不可?
關於這個問題,我認為你實在有必要認真的思考,需要十分的慎重和清醒,需要足夠的理性和勇氣。
因為——
「伸展至新思想的心靈,絕不會再回歸其原先的視界。」
這一點就像「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那般,真的很難。尤其是我深知「過慣了好日子的人比窮一輩子的人還痛苦」。
同樣,還因為——
「單身的人可能因此永遠的單身,情侶可能因此分手而陷入永遠單身,甚至已經結婚的人也可能陷入同樣的境地(永遠單身)。」
這絕非危言聳聽,這是實實在在的忠告。
誠如清代著名畫家鄭板橋所言:「難得糊塗!」
真的很難。
所以,無論如何,請慎重考慮!
2.
如果你確實準備好了,咱們也不著急。
實在是,我深知「好奇心」重的人可能並沒有那麼輕易的就放棄。所以,在正式進入主題之前,我先說說我的感情經歷吧。
可能是因為早熟的原因,在我很小的時候,我便開始了暗戀。
暗戀一個人,暗戀了許久,長達八九年之久。
在這期間,我初心不改,始終最喜歡的人還是她。
注意,我說的是最喜歡,這也就意味著,期間我可能遇到有好感的、欣賞的、喜歡的,以及暗生情愫等等。用現在流行的話術來說,我明顯就是個「渣男」、「花心大蘿蔔」。
然後,關於戀愛、暗戀的那些小心思,毫不誇張的講,我清楚得很!
其中就包括自我安慰、自欺欺人,以及自我欺騙。
說白了,這就有點像「狗皮膏藥」,怎麼趕也趕不走,又臭又硬,頑固不化。沒有希望,就自己創造希望;有希望,便開始「想入非非」;若是能更近一步,無疑便會將想像力發揮至極,甚至連將來的孩子叫什麼名字我都想好了(這裡表程度副詞,而非實質)。
結果是什麼呢?絕大多數的情感都無疾而終。
其中包含各種因素,譬如喜歡的人喜歡上了別人、熟悉之後發現對方的魅力大不如從前、還有我的善變、自卑、怯懦、無能(自認為配不上)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那時候我壓根不會想到家長層面、老師層面,往大了說就是大環境的影響。
不過,就這些也夠用了。
比如:但凡某個同學暗戀誰,我一眼就能看得出來;但凡誰和誰曖昧,好吧,我就默默的不吱聲就好,心裡卻跟明鏡似的;甚至很多人還未戀愛,我便能窺見一二,他可能和誰在一起,可能喜歡誰等等。
說到底,這是因為我曾經喜歡過他人的經驗足夠豐富,豐富到我幾乎是「圈子裡」的「情聖」了。
說句難聽的,我要是想勸誰別戀愛什麼的,我分分鐘搞定。當然,要觸發某人談戀愛的心思同樣如此。毋庸置疑,這樣的事情我沒少幹過,是有成功案例的,而且是百分百成功的案例。
尤其是在後來,我開始研究心理學、社會學、哲學、邏輯學、生物學,甚至兵法、戰術、策略等等之後,這種事情的成功率就更高了。
怎麼樣?可怕不?陰暗不?
說到這,可能很多人會有疑惑,為什麼我最終失敗了呢?而且時至今日我還依舊單著?這顯然是沒有道理呀!
有套路不用,那麼多的技巧,那麼多豐富的經驗……難道我是自願單身的?
好吧,說實話,我得承認我過不了心裡這關。
純良?偽善?虛偽?套路?……我只能說,「你必須懂得很多很多,才能簡單的生活」。
是的,以上這些理由在某一層面都是合理的,甚至是主要原因,但它們都不是導致我如今局面的因素,我之所以單身的原因是,我希望能夠找到一種永恆的類似於真理的愛。
也就是說,唯一性和排他性。
這麼說,是不是覺得很離譜?但事實就是如此。
我是個懶人,平日裡,能坐著我絕不站著,能躺著我絕不坐著,我就是希望找一個一勞永逸的方法。是的,我想尋得一份永恆不變的愛,亙古不變、永垂不朽的愛。這一點和秦始皇想要長生不老、永葆青春是一樣的,一樣的狂傲,一樣的自不量力。但這確實是我的真實想法(說來,這和那些年我所看過的愛情故事,和影視劇是脫不開聯繫的。值得一提的是,在心智尚不成熟之前,這樣的事情是時有發生的)。
而這樣的愛存在嗎?但凡稍有理性的朋友也應該明白,這樣的情況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尤其是在我身體健康,尚年輕,還沒有什麼意外發生的情況下。
言至此,好奇心重的朋友可以走了,因為我馬上要切入主題了。
3.
正式進入主題——
前面我之所以說那麼多,聰明的人(自作聰明)可能會有所感悟。
無疑,我先前所講的那些都涉及具體的場景,而且在某個限定的圈子內才有可能發生。而情感、愛,它隨時都可能發生。
而我為什麼要說這些呢?這和我接下來要講的內容是分不開的。
須知道,「問題任何事情,靠它自己是沒法定義的,再準確的概念也不行,我們必須給它一個背景,而且還能用一個簡潔的標準把它從背景中清晰地區分出來,我們才算理解它啊。」
所以,毫無疑問背景很關鍵,往大了說是大環境很關鍵。
為什麼呢?因為如果不給某件事圈定一個範圍,那它只會越說越大,且越加模糊了邊界。
這就有點像「你知道的越多,你所不知道的就越多」是同一個道理,因為你的維度在不斷的散開來,橫縱、深淺、因果等等,甚至從普適性到特殊性。
簡單舉個例子,比如在學校,你可能會面臨同學、老師、家長方面的壓力,以及學習,個人成長,責任、安全感、攀比、虛榮心等各方面的矛盾。而步入社會,又會是不同的局面。比如地位、權力、金錢、顏值,以及辦公室同事、領導,還有家長層面的壓力。
這樣一來,人們是很容易將愛和需求、需求和欲望、欲望和功利等混為一談的。
簡單說來,就是心思複雜了,複雜到連自己也難以判斷的局面。
我之所以說這些,是想告訴大家:愛,很可能只是因為一時衝動,而且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說到這,很多人可能迫不及待想要揭開謎底了。
那麼,愛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兒呢?
別急,答案馬上揭曉!
4.
愛,說白了,愛的從來不是別人或是別的,愛從始至終都是——和別人在一起時的自己(不過是換個形式愛自己而已)。
何以見得呢?
就拿那些「愛戀中」的人們所說的那些理由開始分析。
比如有人說,「我愛他,是因為我是我,他是他」。
如果要在兩者之間找一個核心點,那會是什麼呢?
顯然,我是我更為重要。
否則的話,沒了自我的愛,那麼愛他的那個人是誰呢?這愛又為何存在呢?其核心還不就在於「我是我」嗎?
說到這就不得不提到「舔狗」這個詞兒了。
這是一群特殊的人群,他們為了愛奮不顧身,甚至達到了令人難以想像的地步,各種卑微,各種討好,各種犧牲。
如果他們真的得到了女神/男神的親睞(基於大環境考慮,一般是男性對女神的行徑),他們能夠堅持多久呢?這份愛能夠堅持多久呢?他們的目的是什麼呢(這無私奉獻的精神、近乎大公無私的愛)?其結果會如何呢?
不難想像,大部分「舔狗」的結局都是無疾而終,稍好些可能是「備胎」,再理想一點那就是「相敬如賓」了。
究其原因,沒了自我,在愛中迷失,這樣的人,這樣的愛,來得太輕易,也太輕巧。而人的欲望、需求,怎麼可能輕易被滿足呢?何況,人們往往會有一種太容易得到的就不懂得珍惜的心理。
而且,這樣的人,這樣卑微的愛,在女神面前是抬不起頭的,更是缺乏魅力的,而吸引力在情感中又是多麼重要的存在啊!
當然,很多人可能會說,指不定對方會因為感動而慢慢轉變為愛呢?別逗了好嗎?父母含辛茹苦將我們長大都不見得每個人能夠幡然醒悟,何況是享盡寵愛的人,他們怎麼可能因此而改變呢?
更多的不過是權衡利弊之後進行的取捨罷了。
所以,這是否也從側面說明——
「愛一個人,很可能是愛和這個人在一起時的自己而已。」
5.
當然,我知道如果僅僅只是個例,顯然是缺乏說服力。
那麼,接下來我們一起探討一下關於「戀愛」的種種,以及所謂「愛」的種種,「愛對方」的種種。
其實,早在很久之前,休謨就曾在《人性論》(下冊)的「第二章」《論愛與恨》中說過:
「要給愛與恨這兩種情感下定義,這幾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因為它們只產生一個簡單的感知,而沒有任何其他的混合物和構成物。我們也無須根據其本性、本源,原因與所指向的對象試圖對其進行任何描述。」
說白了,這和「愛不可說,一說就錯」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那我為何還敢臆斷「愛」的謎底呢?
究其原因,很多時候我們大可以說什麼不是什麼,而關於什麼是什麼卻需要足夠的證據和考量。反面、側面、正面,這些也不過是維度的某些方面罷了,怎敢如此妄言呢?
好吧,我承認,確實存在著某些異類,或者說特殊性。
比如,在熱戀時,兩人紛紛死亡。這一刻即為永恆。那愛的永恆似乎也無可厚非(但是,這不能稱之為是常態的不是嗎?)。
這終究是特殊的存在,而我所探討的是普適性、一般性原則。或者稱之為相對而言是準確的。
畢竟,再精妙的科學結論也不過如此而已。
就如休謨《人性論》中《引論》所述:
「一個有很強判斷力和淵博學識的人往往很容易發現這樣的事實,即最為世人所稱道,並自認為已經達到精深推理程度的各家體系,它們的基礎同樣是非常薄弱的。」
那麼,就來驗證一下吧。
比如很多人所說的「愛」的證據,無非是通過形式(行為),以及結合其背後的內心活動(心理),然後得出結論。
而這背後的內心活動我們是無法知曉的呀!就像我們撒謊是普遍現象一樣。這麼說,似乎只要對方這樣想著,然後輔以相應的行為,那就證明了「愛」呢?
顯然,這缺乏說服力,而且不是真正的「愛」(這是行為、形式上的愛的破滅)。
再比如很多人說喜歡的是這個人。假設,這個人變心了,變醜了,變勢利了,變壞了,總之變成自己所討厭的那個人了,你還能保證自己的「愛」一如之前那般一往情深嗎?而誰又能保證對方不變心呢?(這是心理層面的,愛的破滅)。
再比如說,有些人覺得自己愛的是對方的優點。好吧,別逗了,但凡多去世界走走看,跳出自己現有的環境,多去深入了解幾個人,相信你會發現總會有那麼些人他們身上同樣具備這樣的條件,甚至更好的條件,但你還是愛和那個他在一起。
所以,這裡的關鍵很可能是大環境、小圈子局限了你的選擇,另外加上你的懶惰,或對此差不多達到了自己滿意的水平了(將就的選擇),你和他是目前而言較為搭配的而言。
再說說時間吧,很多人覺得愛一個人就是和一個人在一起很多年。
我對此表示理解,但同時,我也覺得難過。
時間是什麼,時間的存在本就虛妄啊(你能感覺到時間的存在嗎?還有時間的流逝?如果沒有計時器,你所謂的時間該怎麼理解呢?)!時間能證明什麼呢?
在一起九年,十幾年,甚至一輩子,那又能說明什麼呢?這就是「愛」嗎?別搞笑了。
你要知道,如果有更多的選擇,如果多出去走走看,如果真的時間能成全「愛」,那麼,公司的同事,同學、朋友,甚至家人,他們的愛遠比和愛人在一起的時間還更長久呢!
但是,如果不加上時間又該如何證明「愛」的存在呢?這是否也在說明「愛」具有一定的時間性呢?(如果是這樣,那這愛挺「水」的不是嗎?)
再說個極端的情況吧。
如果切斷自己的各種聯結,情感聯結,利益聯結,心理聯結,本能、本性等等的聯結,你能保證愛就只發生於彼此之間嗎?我想沒有人敢作出這樣的斷言吧!
說難聽點,這關自己屁事啊!對方一廂情願和自己有什麼關係呢(就像暗戀、舔狗)?這不過是對方自作自受罷了。
綜上所述,所以,我斷言:
愛一個人,愛的從來不是別人或是別的,愛從始至終都是——和別人在一起時的自己(不過是形式不同罷了)。
6.
最後,再舉個例子吧。
現在的離婚率挺高的。
至於其中緣由,似乎各有各的緣由。
但是,仔細想想,這其中關於自己的部分是否佔據主要呢?還是說,只是因為對方的原因?
我想,從始至終,前者都是最主要的因素。
試想一下,如果自己能忍,能讓,能夠承受和接受,大不了委曲求全,大不了曲意迎合,大不了不要自己了唄(做個糊塗的人)。
關於離婚,其中有一點很是被經常拿來說,那就是對方變了。
然而,這明顯是缺乏說服力的。
因為如果足夠愛對方,這點變化又算什麼呢?(殊不知,「舔狗」的底線是多麼的低呀,愛的是多麼卑微呀……)
當然,很多人都可能會說自己沒變什麼的。好吧,我敢肯定這不是真的。就像我在說自己沒變時,我也只是在說自己的行為,表達愛的形式沒變而已,至於內心的真實活動,只有自己最清楚不過了。
這也很好理解,畢竟,誰能保證第一次戀愛和無數次戀愛的感覺是一樣的呢?誰敢保證在一起之後和第一次在一起時的那種感受是一樣的呢?
所以啊,除卻一般情況,其實我們大多數人所謂的「愛」都是經不起推敲的。關於「愛」的形式、「證明」同樣如此。
唯一能夠確定的是:
「愛一個人,很可能是愛和這個人在一起時的自己而已。」
7.
寫在最後:
嗯,就說這些,可能它也是錯的。
那就當是提供一個視角吧,就像這很可能被認為人性是自私的、人的本能是自私的,那就時常警惕自己的自私吧。
還有,我想說,能遇到一個自己愛的人本就不容易,愛就是愛,別瞎琢磨,有這瞎琢磨的時間不如好好珍惜在一起時的幸福的感受吧,多體驗,多享受,多些快樂吧。
另外,我還想說,別聽那些什麼亂七八糟的言論,雖然可能是有理的,甚至是有理有據的,但還是那句話,別太相信這些東西。
你活生生的存在著,愛的人就在身邊,至於理論什麼的,謎底什麼的,以及這些背後指向哪些方面哪有人就站在你身邊重要!
那溫度,那心跳,那臉紅,那羞澀,可是理論能夠解釋的?怕是最優秀的語言家也無法完全描述下來吧。何況,不一不異,誰敢說哪有什麼通用的道理、一本萬利的原理呢?
最後,最好是我說的這些也別信。好好生活,好好的,嗯,想愛就去行動,別動不動分析這分析那,想這想那,因為人們極擅長自欺欺人的同時,也往往傾向於自己願意相信的,和願意被說服……簡言之,容易被蒙蔽雙眼和心智。
所以,有眼睛就多去看看,有心就多去感受,別輕信,別盲從,被蒙蔽了心智。
嗯,就這些:「了妄唯真,不一不異,如是如聞。難得糊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