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事真
樊事真是京城的名妓,周參議很喜歡她,二人感情也非常好。周某回江南的時候,樊事真在齊化門給他踐行。周某說:「我走後要好好等我,不要在接待別人。」樊事真把酒潑在地上發誓:「如果我有負於你,就剜掉一隻眼睛謝罪。」
不久,有個豪門公子到來,鴇母迫於豪門的勢力,又貪圖公子的錢財,就讓樊事真接待。起初她不答應,最後還是抗拒不了。後來周參議回來,樊事真對他說:「不是我不想等你,只是被強勢所迫,但以前發的誓也不能白髮。」隨後抽出金簪刺向自己的左眼,鮮血流到地上。周某大驚,於是和好如初。好事者編寫了《金簪刺目》的雜劇。
【原文】樊事真者,京師名妓也,周仲宏參議嬖之。周歸江南,樊飲餞於齊化門外。周曰:「別後善自保持,毋貽他人之誚。」樊以酒酹地而言曰:「妾若相負者,當刳一目以謝君。」
無何,有權豪子來。其母既迫於勢,又利其財。樊始毅然,終不獲已。後周至京師,樊語曰:「別後非不欲保持,卒為豪勢所逼。昔日之誓,豈徒設哉!」乃抽金篦刺左目,血流盈地。周為之駭然,因歡好如初。好事者編《金篦刺目》雜劇行於世。
京師節女
長安大昌裡有戶人家,他的仇家想報復但沒找到方法。某天,仇家劫持了他媳婦的父親,威脅媳婦,讓她說出丈夫晚上住在哪。他妻子非常為難:如果不說,父親就會死,如果說了,丈夫就會被殺。
思前想後,她告訴仇家:「今夜我丈夫會住在樓上,他的床在東邊,今晚會洗頭。我提前給你們打開房門。」夜晚,仇家到樓上砍下東面床上的人頭離去。後來發現殺死的是這家的媳婦。仇家也很痛心,於是放了她父親,也不再和她丈夫尋仇。這個女子寧可自己死,也不忍心讓丈夫死。
【原文】長安大昌裡人,有仇家欲報之而無道。劫其妻父,使要其女。父呼其女而告之。女計念:不聽,則殺父,不孝;聽之,則殺夫,不義。欲以身當之,應曰:「諾,夜在樓上,新沐頭,東首臥,則是矣。妾請開戶俟。」仇家至,斷頭持去,視之,乃其妻頭也。仇家痛焉,遂釋,不殺其夫。此女不忍其夫,寧自忍也。
王將軍
東都朱七娘是個倡女,她和王將軍以前來往密切,後來漸漸少有來往。開元年間,王將軍因病去世,過了半年朱七娘都不知道。這年七月的某天,王將軍忽然來到七娘這裡,呆到傍晚,將軍問:「能跟我回家嗎?」七娘答應,二人同乘一匹馬來到王將軍家,歡好如故。
第二天,王將軍妻子讓丫環收拾靈床,發現一個女人在被子裡。於是報告女主人。將軍的兒子們都吃驚的來看,問詢後得知,是父親領回來的,他們悲傷了好一會兒,派人把朱七娘送回了家。
【原文】東都思恭坊朱七娘者,娼嫗也。有王將軍素與交通。
開元中,王遇疾卒,已半歲,朱不知也。其年七月,王忽來朱處。久之,日暮,問:「能隨至溫柔坊宅否?」朱許之,以後騎載去,入院歡洽如故。
明日,王氏使婢收靈床被,見一婦人在被中。遽走還,白王氏子。諸子驚而來視,問其故,知亡父所引。哀慟久之,遂送還家。
王上舍
建康人王上舍,在正和六年元宵節和朋友去看燈。三個朋友爬到彩棚頂上去玩,王上舍獨自在彩棚下。朋友們喊,他也不上去,原來王上舍看到一個女子,想上前勾引。這個女子衣服不是很豔麗,妝也不濃,但很讓人喜愛。她走的很慢,跟著一個女僕。看到王上舍後露出很害羞的表情,略顯慌亂的整理衣衫,好像要躲開的樣子。
王上舍急步靠近窺視,女子揚了一下手巾,回頭對他笑了笑。王上舍想和她搭話,卻被朋友們打斷,於是和朋友們一起進入小巷往回走。行人越來越少,還好那個女子沒走遠,但是朋友們卻沒看到。王上舍假稱去廁所,來到女子身邊。女子說:「我知道你的好意,我寡居,無兒無女,只有一個婢女跟隨,你如果有意,可以到我家來。」王上舍說:「我等不到去你家了。」二人看看小巷,沒有可以停腳的地方,於是攜手來到一個小橋下,遂成男女之好,然後分別。
第二天,王上舍按女子說的地址來到她家,女子迎出來,誇他有信用,留他住下,並置辦了酒飯。從此,他每天都來這走一趟。如果耽誤一天,就感覺吃不下飯。時間長了,王上舍形銷骨立瘦弱不堪。朋友們詢問,他就說了這次豔遇。朋友說:「肯定是妖物,不要再沉迷,性命要緊。」他如夢初醒,強自控制,不再到女子那裡去。
某天夜裡,女子忽然來找來,責備說:「我失身於你,為什麼要拋棄我?」王上舍託詞敷衍,當晚女子留宿在他家。他越來越感到氣力不支,決心徹底斷絕,於是到朋友家借宿。但是那個女子還是在夢裡出現,不久,王上舍死了。
【原文】建康王上舍,以正和六年元夕,與友同出府治觀燈。三友登山棚,玩優戲。王獨在棚下,不肯前,邀之勿聽,蓋意有所屬。見一姬緩步,一女僕隨之,衣不華,妝不豔,而淡淨可喜。顧王微羞,整冠飾,若欲偷避。王逼而窺之,始撤幙首巾,回面而笑之。王與之語,為友所牽,莫能遂。於是偕入委巷,行人絕稀,姬復在焉,而友無所睹。王託如廁,抽身相躡,情思飛揚,因就與姬語。姬曰:「知君雅意,但以寡居一第,無男無女,只小妾同居,蕭索之情,不言可知。君果有心,冀願垂顧。」王曰:「吾方寸已亂,何暇遷延?」攜手將與綢繆,四顧巷陌,燈燭車馬,略無可駐之地。念布橋下甃石處,差可為歡,乃野合而別。
道其所居某坊,明日往詣。姬出迎,獎其有信,留止通宵,置酒道款。適王暫歸學宮,無日不往。倘有故失期,則飲膳具廢,浸以癯瘠。向之三友,因詰其曩遊,具以告。曰:「此為妖異,不言而知。勿復沉迷,以存性命可矣。」王如醉而醒,強自抑遏。姬忽夜造其所,責之曰:「我不幸失身於子,奈何中道相棄?」王婉詞謝姬,留飲如初。王覺氣體不支,思與之絕,乃從友寄寢。又夢其來,竟病風癃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