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姨自從小是孤兒被人收養,十八歲經人介紹嫁到了本地,育有一兒三女,大的是兒子。在蘭姨三十多歲的時候,老公因病逝世,獨自一人養大孩子。
兒女長大後都成家立業了。
蓮姨以前在國營飯店當服務員,平時省吃儉用。後來下崗出來做早餐賣麵包之類的,人隨和,態度又好,因此生意很好,存了一些錢。
蓮姨先是跟兒子出了一筆錢,加上小女兒支持了一些,就建了一棟二層半的樓房。兒子生了兩個孩子,他把其中一個孩子帶回老家讓蓮姨帶,而兒子繼續在深圳創業。
蓮姨也感到疑惑:孫子他就在深圳,孫女就讓帶回老家讓老人帶,這不是重男輕女嗎。雖然有疑惑,但蓮姨也沒跟兒子計較什麼。兒子交了孩子兩個月夥食之後,就說出各種理由拒絕交孩子的生活費用。蓮姨也心寬,自己的孫女,自己養也無所謂吧,反正生意也不錯,她覺得自己養得起,就沒跟兒子計較什麼。
後來,兒子在深圳買房,蓮姨又給了他十萬,在那個年代,這可不是什麼小數目。
兒子平時還經常說這困難那困難,蓮姨陸陸續續給了不少錢給她。後來孫女上初中、高中,兒子依舊一分錢未給,全靠蓮姨做生意來維持。
蓮姨大女兒嫁給了本地人,生了三個女兒,後來中風癱瘓在家。
二女兒在深圳開店做生意,後來離婚了。
三女兒在廣東惠州在公司當會計員,工資還算可以,四十多歲了,至今未婚。
前段時間,蓮姨兒子把在深圳的房子,得了三百多萬,他說他身體不好,要把房子賣了享受生活。他在別處又買了一套便宜的房,他以前還是有一些積蓄的。這樣,據蓮姨對兒子的了解,他兒子至少有三百萬現金。
兒子從不把賣房的事告訴蓮姨,但世上哪有不透風的牆,她從親戚那知道了這事。她勃然大怒,賣了房子居然不告訴老媽子,當初深圳的房子我也是出過錢的,按通貨膨脹論,當年我出的錢現在起碼值五十萬,現在一分錢也不給我?那你不要說多給我,還回我十萬總不過份吧,三萬五萬也行,總得有個表態吧,現在裝傻扮懵什麼意思。
他兒子反駁:老媽每月三千元退休金,退休金自己一個人也吃不完(蓮姨這時孫女己出去工作),還要錢幹什麼。再說老媽錢再多,你也是給兒子的,難道扔到大江上去嗎?
後來母子倆因賣房的事電話吵了好幾次,兒子回來老家當面繼續吵,結果都是兒子被母親掃地出門,灰溜溜滾回深圳去。
母子關係因蓮姨前段時間生病,最終走向了破裂。蓮姨生病住院,兒子倆夫妻一個電話也沒打過,只是兒子打了幾次電話給女兒,叫女兒出錢出力。蓮姨聽到這情況,更是惱羞成怒,你是兒子你不照看我,叫你妹妹照料我,世上哪有這樣的道理。居然兒子要男女平等,那我就隨他意思,把老家的房產也兒女平分了。
蓮姨家有一棟二層半的樓,按市價值一百萬左右,還有二百多平方的土地。
令蓮姨萬萬沒想到是,那樓房地產的名字只寫了兒子的,沒有她名字。當初建好樓房,她想就他一個兒子,不寫兒子名字寫誰的名字。蓮姨這房子她也出了一半錢,現在怎麼辦。後來蓮姨去法院諮詢,法官也告訴她處理方法,叫她找出當年建房子出過錢的證據,要不然,房子歸兒子,她一平方都得不出。蓮姨當時懵了,感覺被兒子算計了。
蓮姨還有二百平方土地,她決定把土地分成五份,也給孫子一份。後來由於土地是祖先留下來的,關係複雜,暫時給擱下來了。
蓮姨怎麼吞不下這口氣,兒子養老錢一分沒給過自己,自己還幫把他帶孩子,孫女從三歲養到十八歲。現在深圳賣了房還獨吞!
蓮姨決定一不做二不休,決定上法院狀告子女不付贍養費。
法院發傳票後,兒子兒媳也曾回來老家叫母親別上法院,這多尷尬,母親告兒女。兒子話雖然有求放過的意思,但仍舊不給蓮姨一分錢。
最後母子對薄公堂,法院也有了最終結果:每個子女每人每月五百元,大女兒因為特殊情況就免了。
兒子這時不服也得服。二女兒就說自己窮,其實是裝窮,孩子大學畢業,一個人幹活一個吃,怎麼可能拿不出五百?上次這個女兒也是過份,給了二百母親的態度像施捨,母親看不慣當她面把那二百元給撕了。現在又說困難,蓮姨說你給了,我可以返給你的。二女兒依舊訴苦。後來兒子突然間大方了:妹妹,你的錢我幫你出了。
三女兒至今未婚,也有二三處房產,她答應每月準時給五百元。
雖然蓮姨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但她家裡的樓房和深圳賣的房,她還要繼續打官司,追回屬於自己的財產。她覺得她自己為了這一家,付出了一切,卻什麼也得不到。那每月三千元養老金,是自己辛苦得出來的。兒子憑什麼說有養老金,就不給贍養費,虧他想得出來。
兒子現在雖然不服也得服,但他也一肚子氣:母親有養老金,為什麼自己還一定要給贍養費,每月三千元怎麼花也花不完啊,母親太貪心了,這樣對子女,將來子女是不會給你送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