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異性同桌做過最浪漫的事是什麼?

2020-08-27 土豆姚

看大家好像都很喜歡看這種類型的那就再給大家來一段浪漫的故事 有點長慢慢看

一下內容來自網友的文章

這大概是一個橫跨了十年的很無聊很俗套的故事。

這大概是一個橫跨了十年的很無聊很俗套的故事。

我和他同桌的時候,正是初一,很好的年紀。我記得那天陽光很好,我坐在位子上,老師把他排到我旁邊。

於是他迎著陽光走過來,笑起來很溫柔,風吹過窗簾,落下大片的光影。

你以為這是一篇言情小說嗎?

顯然不是的。

他坐下十分鐘後,我們倆就懟起來了。

真的很難想像那種一笑起來眼裡帶光的男孩子嘴巴那麼毒…

反正就是…非常明白怎麼樣能一句話把你氣炸。

那段時間真的是每天都處於被氣的說不出話的地步,偏偏他又生的好看,唇紅齒白,笑起來仿佛四月花開。

每次被氣的半死,他又頂著一臉的無辜過來道歉,黏黏糊糊的趴在你眼前說「我錯了你別生氣呀我開玩笑的。」

這誰能頂得住啊…

看在他臉的份上…我每次都忍不住原諒了。

一直過了幾個周,我們倆終於和平友好的相處了。

當他收起嘴毒的一面時,就是一個溫柔可愛的男孩子。

我們在書下傳過紙條,講過悄悄話,討論過班裡哪個女孩子最好看哪個男孩子最帥氣。

一起學怎麼轉筆,還研究過怎麼轉書。

一起等雨停後去花壇裡撿蝸牛。

他人緣很好,班裡的女生跟他關係大都不錯,男生下課經常勾肩搭背的來喊他出去玩。

學習也很好,天天吊兒郎當的和我一起上課搞小動作,還能永遠保持在重點初中的班級前十。

每次考試成績下來,都漫不經心的轉著筆看我的卷子:妹兒,你水平不行啊。

我:…

我特麼天天上課陪大爺玩,能行就怪了。

後來他上課會時不時的在老師講重點的時候戳戳我的頭喊我聽課。

下課把我不會的題圈出來重講。

幫我寫過作業。

也幫我做過弊(當然這個顯然不太提倡)。

生物課講到人體動脈靜脈的時候我們倆伸著手腕用筆畫動靜脈圖。

也討論過割腕的話哪個點最可能會搶救不了。

討論過世界地圖上的許多國家。

他說他想去德國看看。

我覺得德國很適合他,在我的想法裡德國應該是很嚴謹又很浪漫的地方。

他學習的時候就十分嚴謹,看起來…很吸引人。

發現我喜歡他大概是初二的時候,那時候正是情初竇開的年紀,班裡誰和誰親近一點兒都會被起鬨,我也是那個時候才發現,原來我喜歡他啊…

可惜的是,被起鬨的人是他,卻不是我。

女主角是另外一個女孩子。

一個小巧的、白皙的、說話溫溫柔柔成績又很好的女孩子。

其實我也覺得他倆站在一起好像很配,只是我不甘心認同而已。

初二的他已經不是初一那會笑起來溫溫柔柔的模樣了,他開始不愛說笑,對誰都冷冷淡淡的,上課的時候會打斷我的話讓我聽老師講課。

如果我那會知道一些網絡用詞的話,就該知道那會的他,其實是可以被稱為「高冷男神」的。

轉變成高冷男神的人一躍進了班級前三年級前十。

而我,開始無休止被他困擾的我依舊徘徊在班級三十幾名。

我是喜歡他的。

尤其是喜歡他對誰都意簡言賅,唯獨對我偶爾顯露出幾分初一神情的模樣。

在他開始丟掉話多這個標籤的時候,他依舊把僅剩不多的溫柔留給了我。

他的口袋裡依舊可以掏出不同的糖果。筆袋裡也裝著古怪的小玩意兒,在我偷懶不寫作業的時候一邊皺著眉頭威脅我一邊把作業丟過來。

錯題旁邊永遠都有他標好的重點。

他把他所有的特殊對待都留給了我,以至於我在自己的小心情裡越陷越深。

初二下學期的時候,我們終於被分開了。

他在視野最好的地方,而我,被丟在了原地。

搬桌子那天我難過的趴在桌子上不愛說話。

他把自己的書搬過去,把書包搬過去,把桌椅搬過去,把所有的關於我們的故事的一半都搬走了。

我也不知道趴了多久,周圍嘰嘰喳喳吵吵鬧鬧,我突然感覺有人靠了過來,然後我後知後覺的抬起頭,他正把手伸過來,看著我愣了愣,最後揉了揉我的頭髮說了一句:

「乖,沒有很遠。」

然後我就哇的一聲哭了。

那大概是是我幼小的年紀裡,面對懵懵懂懂的愛情,聽到的最溫柔的一句話了。

(看《我的少女時代》的時候有時也會想起他。

但是看《最好的我們》的時候想到他的時候最多,他特別像餘淮,但我很不像耿耿。

儘管日後近十年時光,我對我們的故事耿耿於懷。)

初三的時候他徹徹底底轉化成高冷男神,那會他已經經常拿到班級第一的名次,學習卻日加努力。

有時候盯著他的背影,我曾經懷疑初一那年那個笑起來溫柔而光明的男孩子究竟是否存在過。

但是他依舊對我來者不拒。甚至每晚把自己的做家庭聯絡本(記作業和教師評語的本子)丟到我這裡再回去寫作業。

每科老師都知道七班第一的男孩子的家庭聯絡本都是一個女孩子幫他寫的。

我一直以為我在他心裡,大概是最特殊的吧。

但是我還是很害怕,怕他和我的記憶也和別人擁有一次。

但是其實是不可能的,那個溫柔又愛笑、毒舌又無辜的男孩子早就消失在時光的洪荒裡,取而代之的是這個沉默寡言的學霸。他不可能再陪另外一個女孩子在雨後捉蝸牛,上課傳的小紙條塞滿了一個A4紙那麼大的盒子。

課業日益繁重,他不再來找我閒聊,晚上放學也沒空等我一起回家。

他開始把時間鋪天蓋地的耗費在一張張卷子上——刷題成了他那年的新愛好。

不知道是受了他的影響,還是只是單純的想接近他一些,那年理化我考了全班第一和第三,總成績一躍進了前二十。

後來的日子我或許為許多人努力過,但再也沒有那麼一個人,能讓我甘願伏桌學習到前二十的。

這一場暗戀,除了當事人,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歡他。

然而好景不長,初四那年,我們終於分了班級。

他去了主理科最好的班級,而我去了主文科一般的班級。

再後來…再後來那個兵荒馬亂的畢業季,他終於知道我長達三年的小心思。

然後,他再也沒主動跟我說過話,而我被戳破了心思,更是再也沒敢光明正大的路過他身邊。

「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

「然。」

理科一班在樓下,文科三班在樓上,課間守在窗口的時候,偶爾可以看到他和朋友們結伴去廁所,有時候他朋友看到我,他也會望過來一眼,隨後冷冷淡淡的移開視線。

那會兒流行寫交換日記,我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寫了厚厚的一本。

一整本兒女兒家細膩的感情,卻從來沒讓他看過一個字。

再後來就畢業了。

他考去了市重點,而我…哦我剛好去了我們市唯一的非重點。

離校的那天我終於又遇見他了,也不知道祈禱了多少次,才在某一次回頭的時候看到他走在我身後。

其實和同桌的時候差的很大了。

鬍子拉碴的,黑眼圈也很重。

但是看著看著,我就想起,這是我喜歡了三年的青春啊…

然後他問我,暑假出去玩嗎?

去哪?

泰山看日出?

還有誰嗎?

你。

他說,你,和我。去嗎?

去啊,一定去啊。

【嗯,我又來更新了。感覺大家都把這個當連載小說看了是怎麼回事哈哈哈。

實際上是有這麼一個人的,也沒有很誇張。

我們初中活的比較誇張的是我學長,以全市第一的成績去了市普高,又推了清華去了浙大。初中國畫一小幅就可以賣好幾萬,大學期間申請專利十幾個…這樣的人生在我個人看來才稱得上是傳奇…】

繼續說吧…

最後我們並沒有去泰山看日出。

在這裡強烈譴責我國鐵路系統,我那排演了八百遍的旅行,最後以買不到票而告終。

從此之後我再也沒有試圖去泰山,那裡成了我心中的一片聖地,總想著等我找到我心悅的少年就帶他去祭拜山河,敬告天地萬物。

emmmmm

後來我們就各自上了高中,從同一張桌變成了同一個教室,又變成了同一個學校,最後變成了同一個市。

我們偶爾會發簡訊聊一下自己的近況,那時候我揣著一個諾基亞黑色小直板,200條簡訊的小信箱裡都是他發來的簡訊。

每次信箱滿了我都需要花一整晚的時間在這兩百條簡訊裡進行取捨。

再後來我換了智慧型手機,終於可以存很多條簡訊還可以上QQ了。

寒暑假的時候他會從一桌子的卷子裡把自己刨出來收拾一下和我出去玩一天。

就是…我們明明在一個城市,但是卻半年見一天。

高中三年,我們見了六次。

去看過電影,去ktv唱過歌,一起去吃過各種餐廳,也去過鬼屋和遊樂場。課業太忙的時候也會跟著他去圖書館泡一天,他給我帶一杯奶茶,於是他看一天卷子,而我可以抱著奶茶看一天他,

最後一年我壓力太大,成績又不足夠好,有時候總覺得未來一點希望都沒有,晚上哭著給他打電話說不想讀書了想退學,於是他半夜蹲在走廊輕聲細語的安慰我,講完了道理又講情理,每個電話都能講出一篇萬字演講稿。

偶爾翻一翻我那本寫滿了他的日記本,倒覺得恍若隔世。

初四那年他斷絕了和我的所有聯繫,其實我是沒敢再想過…有一日那個遠在天邊的少年,連偷偷看一眼都很奢望的少年,會帶著我走街串巷,去各種各樣的地方,也會在深夜裡聽一個不懂事的小姑娘發脾氣。

但是時間太久了。

那個時候的我,已經忘記我為什麼會喜歡他了。

有時候走在路上他也會問我,說你現在還喜歡我嗎?

我想了一會,搖了搖頭。

再後來高中也畢業了。

大學的時候他留在了本省,而我頭也不回的去了南方。

我們還是保持著半年一見的頻率,生日的時候他會寄過來各種各樣的禮物。

去外地旅行的時候會給我帶伴手禮。

但是其實那些東西在我看來,還沒有他初中時給我改的滿滿當當的一張卷子重要。

我可能還是喜歡他吧,也可能只是還沒忘記時光裡的少年。

他跟我說,你等著我啊,等我畢業的時候去找你。

然後我等啊等啊…

他終究是沒有來。

後來他告訴我他有了一個喜歡的姑娘,空間的說說字裡行間都是柔情。

那個他曾經獨留給我一個人的,被他傾囊送於另一個人。

我閨蜜說那個女孩子長的有幾分像我,有一次和他閒聊起來,隨口提了提。

他拿著照片打量了很久,說是有一點像。

又笑著說就一點兒,你比她好看的。

我就也笑了。

可是你看,哪怕我們倆有一點兒像,哪怕你說我比她好看,哪怕我和你早認識許許多多年。

可是喜歡誰是不講道理的,你還是喜歡她,不喜歡我。

你看這個人真的是很過分啊…

再後來,我們大學也畢業了。

我把畢業旅行定在了蘇州,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回家的途中路過他的城市,就下去看了看。他跟以前沒什麼區別。

跟我記憶裡的少年還是很像,儘管這一年,距離我們第一次相遇,其實已經十年了。

高冷少年又變回了溫潤愛笑的樣子,從實習單位請了假帶我大街小巷的竄,我在公交車上睡著了,他就把手擋在我眼前遮去一窗格一窗格的陽光。

畢業回家的時候去駕校報了名,結果在駕校遇到了一個小流氓,每天開著車在我來回的路上堵我,晚上就沒完沒了的發微信讓我出去吃飯。

他知道這件事後,從公司調了休回來,說是回來處理家裡的事情,卻每天早晚按時出現在駕校接我回家。

三天後那人消停了,他又匆匆忙忙的走了。

說句不好聽的,那個時間,我真的有在想,他為什麼不是我男朋友呢?他憑什麼不是我男朋友呢?

到底不是的。

再後來就沒有故事了。我也不是非要喜歡他,不喜歡別人的原因只不過是我再遇到的人,怎麼比較都不如最初的那個人好而已。

不如他皮囊好看。不如他溫柔風趣,不如他紳士可愛。

只是不如而已,很久以前就沒有再喜歡了。

也或許…「意難平」就是這樣的感覺吧?

只是你問我與他做同桌最浪漫的事是什麼,我把我們的故事從頭捋了一遍,最浪漫的事…難道不是和他做同桌這件事本身嗎?

遇見他呀,就已經是生命裡的難能可貴了。

唯一或許有些遺憾,我們認識了十年,我終究也沒有把這個很好很好的人帶回家去。

故事寫完啦!

等我想起來,哪天拍一頁我初中的日記本給你們看啊!

我來更新我的日記啦!下班回家翻箱倒櫃一頓找。

就真的…都是黑歷史。大家開心一下就好啦。

應該可以看出好幾種字體…我這個人吧…偶爾翻翻以前的故事,可能會順手吐槽一下過去傻不拉嘰的小姑娘(就是我ㅍ_ㅍ)。

那個時候寫的又酸又矯情的日記,現在看起來都要捂額頭…但是呢,那依舊是十幾歲的我認認真真的愛情。

你們不許笑話我。

最後,我畢業了,但是我依舊要去北大哈哈哈!

對啦突然想起一個很有趣的小細節,我們倆一開始同桌的時候,是排好隊按照高矮個一男一女排著坐的。

他後來跟我說,其實那會他本來不應該和我同桌的,但是我坐下後,他偷偷屈了一下腿,老師發現我本來的同桌後面居然有一個還要矮一點點男孩子就把他給拉出來丟給我做同桌了。

於是他和我成了同桌。

而我現在,早已完全記不清我原本應該的同桌是什麼模樣了。

我那會問他,我們又不熟,你為什麼要跟我做同桌啊?

他說,我就不告訴你,你猜啊。

後來過了好幾年,我再問的時候,他已經不記得這回事了。

願所有心中藏著一個人的小朋友都有修成正果的那天,如果不行,那就遇見另一個舉世無雙叭。

寫給後來的看客們:

我寫這個故事的時候其實是沒想會有這麼多人看的,因為太長了也太俗套。

非常感謝每一位點進來並且看到最後的小朋友,或許,很多人年少的時候都有那麼一段…哪怕未來千變萬化,偶爾回憶起來都會溫柔笑一笑的故事。

他就是這樣一個故事的主角。

評論裡隔三差五就有小朋友勸我不要放棄他,再挽留一下啊,他明明也喜歡過你。

但是那都是過去式了,喜歡和不喜歡都是曾經的故事,我們是要向前看的。

他固然好,但不是我的。

一個男孩子和一個女孩子的關係,不是只有愛情的。

我覺得我們現在很好,依舊保持著半年一見的頻率,沒必要再改了。

現在是2019年一月份,我們第一次見面,是2007年9月1日,11年多了。

這11年,我們沒有一天是以情侶身份度過的,相反,這11年我也談過幾次戀愛,都是很好很好的男孩子,我們因為各種原因選擇了分開,分開後漸漸也不再聯繫。

唯有這一個人貫穿了我整個年少時光。

我朋友很少,自然也不會為了什麼「不甘心」「遺憾」這種隨意的負面情緒來失去他。

年紀小一點的時候,他剛交女朋友,我也剛得知女孩子與我有幾分相似,也想過: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能是我呢?

那幾日我如同魔怔了一般,滿腦子都是這個問題,仿佛言情小說裡的惡毒女配。

但是有一天我看著他的頭像,突然想起一個問題:如果我搶不到他,我們倆的關係就此斷絕。

而如果我搶到他,從那個女孩子手裡搶到她心愛的少年,那這樣三心二意能被別人搶走的男人,我要了又有什麼用呢?

我已經過了最愛他的年紀了,自當收起自己那些齷齪的心思,把他交給更愛他的人手裡。

「再努力一次,大不了做不成朋友,至少不留遺憾」這種話不過是孩子意氣而已,須知,當一個人真正重要的時候,你是捨不得冒一點點失去他的風險的。

失去他的音訊就是最大的遺憾了。

更何況我早就不愛他了,我只是偶爾,想起他的時候會有一些遺憾罷了。

這些陳年往事,總要有個陰晴圓缺才顯得出人生百味。

​ ​​​「也許我愛的已不是你,而是對你付出的熱情。就像一座神廟,即使荒蕪,仍然是祭壇。一座雕像,即使坍塌,仍然是神。」​

——萊蒙託夫 《獻給我不真實的愛人》

正月初五

下午和同桌去看最近評價特別高的《流浪地球》。

電影開始之前的其中一個廣告,是《最好的我們》電影版預告。

它說,最好的我和最好的你,最好的我們之間,隔了一整個青春。

但是我的青春這邊,是最好的他,青春的那頭,依舊是最好的他。

有些東西為之努力一生都看不到結局,但依舊滿懷希望。

人是一種很難一直理智的生物。

這大概是我看了這麼久得出來的結論叭。

新年快樂啊,願我們都會遇見最好的人。

願我們就是最好的人。

我以為上次是我最後一次更新了

沒想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今天在空間看到的

「26歲相親發現相親對象是16歲暗戀的人並且還是雙向暗戀」這麼小說的情節都能被姐妹們遇到,世界多麼溫柔有趣呀哈哈哈。

然後我想了一下我16歲暗戀的好像還是我同桌,頓時對相親失去了興趣。

大概我是沒有這麼美好的偶遇了,只能指望一下相親遇到前男友?

不不不不。

那可能就是恐怖故事了。

昨晚夢到一個賊拉好看的男孩子,性格很溫柔又護犢子,還很能打,感覺是我的理想型沒錯了。

我覺得我戀愛了。

就是不知道他什麼時候能從我夢裡出來。

我已經很迫不及待了。

我覺得我應當是一個個性特別不鮮明的人。

紅色也行,黑色也行,白色也行。

裙子也行,牛仔褲也行,小西裝也行。

甜的也行,辣的也行,酸的也行。

簡約一點也行,繁瑣一點也行。

橘子也行,桃子也行,梨也行。

長發也行,短髮也行。

可我為什麼潛意識裡突然就偏愛了短髮呢?

大概是曾經有個人這麼跟我說:「挺可愛的,以後都這麼剪吧。」

已經過了很多年了,哪怕我早就不喜歡他了,可我的潛意識裡,原來依舊以他的喜好為重啊。

23.8歲。

離我第一次見他馬上就要12年了。

大概是初二那年我終於擁有qq了,然後第二天去學校加了好友。

昨天他給我發的消息說剛好十年啦。

他是我帳號裡的第一個人。

時間過得真的很快呀,十年,3652天。

有無數人來來去去,回過頭的時候還能發現有人一直在。

更點兒題外話:

說實話我寫這篇的時候完全沒想過會火起來,畢竟我只是想要懷念一下曾經喜歡過的少年。

說點愉快的叭,我最近看上我們公司的一個男孩子,這個男孩子高高大大的,模樣說不上特別好看,但是我覺得還挺好看的:)

但是實際上是一個我完全沒想過的類型,脾氣有一點兒小暴躁,生氣的時候對著公司的大boss都敢扭頭就走,再氣急了可能還會打個架(我覺得這個不太提倡…)

我平時比較喜歡那種…高冷內斂風格的,或者溫柔紳士的也很好。然後這個小哥哥就完全不沾邊。

喜歡他是兩件挺小的事兒促成的。

一次是他蹲在地上跟來我們單位的幾個小孩子說話,他挺高的,蹲著還得低著頭才行。然後我就看一群小娃娃圍著他嘰嘰喳喳的,然後他一直是笑眯眯的特別有耐心的陪著他們玩

那個畫面還挺好看的。

然後那會我想的是:哇…這個男孩子我要喜歡他了。

之後真的認真喜歡他是個更小的事兒。

有一天他們經理挑他刺,他脾氣又不好,一整晚都不開心,跟誰都不愛說話。那會又很忙,他就冷著臉忙來忙去。而我當時就沒事兒幹,撐著臉透過置物架看他。

他看過來的時候我就衝他傻樂。

過了一會他再路過我的時候,依舊是冷著臉,卻把捂在手心的一個慄子吧嗒放在我桌上了。

我覺得…他板著臉生氣卻偷偷給我藏了一顆慄子的樣子真的有點可愛。

昨天我拉著他出去玩,天氣挺暖和的,他陪我去海邊溜達。我們倆打車去的,回來覺得時間還行,就走著回來了。

其實還蠻遠的呢,林林總總走了一個多小時,那會我穿著高跟鞋,走在路上還得小心自己不要半路蹦躂起來哈哈哈。

然而快走回公司的時候我就覺得我的jiojio要斷了,於是就暗搓搓的拽著他的衣服往前走。

(順便說一句,女孩子拽男孩子衣角的時候真的是無聲又喧囂的在說「我喜歡你」了)

然後…

他就反手拉住我的手往前走啦。

今天依舊是單身狗的一天,不過並不妨礙我屠殺同類。

我說完了。

順便熬了一碗雞湯:)

我希望你們在遇到一個喜歡的人的時候,可以勇敢的、大大方方的告訴他,不是為了去賭他一個未知的可能,也不是為了讓自己不後悔。你可以在滿眼都是他的時候告訴他這件事,也可以在即將離別的時候告訴他,或者在你已經不再喜歡他的時候告訴他,這都無所謂。

重要的是,我希望我喜歡的人,在未來沮喪或者孤單的時候,可以想起來他也曾是別人秘而不宣的心事,他曾經的光芒萬丈、他曾經的意氣風發,都會有人記在心裡。

如果真的有一天他落入谷底,我希望我是他爬起來的一部分勇氣。

2019.10.15

我瞅你們總是在誇我,誇的我怪不好意思的。

實際上我覺得你們應該多誇誇我同桌,他紳士又溫柔,所以曾經那麼愛著他的我,才會變得柔軟呀。

「被一個溫柔的人喜歡真是太好了呀 他就像春夏交接時最溫柔和煦的那陣風 萬物經過你 都變成柔軟的樣子 然後 你也開始對這世界充滿了喜愛 」

願你們都擁有可以讓自己變得柔軟的人叭。

當你試著熱愛這個世界的時候,整個世界都會溫柔起來的。

2019.11.09

我有男朋友啦。

是個超級溫柔的男孩子。

以後這個回答就不會再更新啦各位小朋友們。

不然的話對我曾經喜歡的人和現在喜歡的人都不夠尊重。

願你們都擁有最好的未來和最愛的人。

2019.12.24

元旦快樂呀。(偷了別的小朋友的圖↓)

愛你們。

歡迎來到2020年。

我真傻,真的。我以為我再也不會更新這個回答了結果分分鐘自己打臉,太難了。

但是更新到這裡基本上已經和題目以及原答案一點關係都沒有了,可看可不看叭。

怪我交代的不夠清楚,我最後幾次更新儼然是把回答當做了日記隨筆,但是忘了各位看官可能會懵逼。

之前就有很多人問我我男朋友是不是公司的暴躁小哥哥,我一直沒有正面回復,有時候覺得沒必要解釋那麼清楚反正大家也都不認識,有時候又覺得如果你們那麼想會覺得很棒的話也無所謂。

(其實我就是懶得打字,解釋一個從天而降的男朋友)

但是後來時間久了,我怕早晚有一天我男朋友會來找我興師問罪啊(´இ皿இ`)

是這樣的,我的男朋友並不是我前面說的公司裡的小哥哥,很抱歉讓大家失望了,這次是一個「竹馬」勝天降的故事。

我男朋友是我大學同學,說起來很有意思,我們第一次見面是軍訓的時候,他在馬路對面迎面走過去,然後我直接看他看傻了,一頭撞到路燈上。

倒不是他帥的讓我撞路燈(我那會的男朋友超好看的←客觀說明),完全是我一眼看過去覺得他和我高中一位關係不錯的同學特!別!像!

像到我差點打電話問我同學是不是到我們學校來了——但是用腳趾頭想也不可能。

雖然不可能,但是當時我離家那麼遠獨自一個人去外地上學,偶爾在路邊看到一個和高中同學很像的人是特別開心的事兒。

然後,過了幾天我去學校校黨委辦公室(和學生會差不多的性質的一個社團)面試的時候,又雙叒叕看到他了。

這是初見。

後來熟悉是在挺久之後了,有一次我自己在辦公室值班,外面打了電話說發了一封傳真過來,讓我接收一下——對,我沒學會,超蠢的。

正在一臉懵逼的時候,他剛好推門進來,然後我就找到救星啦。

然後就慢慢的在網上偶爾聊幾句,那個周剛好市裡有一場漫展,他問我周末要去哪玩,我就說逛漫展,之後他就非要和我一起去。

再然後我就多了一個很像我高中同學的朋友,不過那個時候我已經開始覺得他們不太像了,到現在我已經完全想像不出來我當初怎麼會覺得他們長得像。

最近《枕上書》上映之後就很流行爹系男友,但我男朋友不一樣,我男朋友是媽系男友。

大概就是那種…溫柔體貼細心面面俱到的那種。

他比我媽都細心。

所以大學幾年我們一直保持著這種友好的「母女」關係。他陪我出去玩、寒暑假送我回家接我回學校。而我,充當了他每一次失戀的情感狗頭軍師(驚不驚喜,我知道他每一任前女友)。

整個大學時光裡,我們各自生歡,共同悲傷。

畢業之後我回到老家,他去了上海,除了還像之前一樣每天在微信上叨叨幾句,我們沒有別的任何聯繫了。

直到!

有一天!

我做了個孽!

我家住在離海邊很近的地方,夏天傍晚的時候,我就特別喜歡溜達到海邊看日落。看完日落當然要拍幾張照片保存一下,保存完了還要跟日常嘮嗑的小朋友們分享一下。

(大概是這樣這樣和這樣的)

我只不過是想要分享一下我看到的景色,我怎麼會想到,現在的人連日落都要跟愛情扯上關係呢。

在我樂此不疲的發了一整個夏天的日落之後,我的直男男朋友終於對此做出了回應:

然後他耿直的回我:我也想你了。

我耿直的回他:???

但是這事兒走到現在已經退不了步了。

自己手賤撩的,只能自己想辦法解決。

講道理,現在的年輕人到底怎麼了,為什麼什麼都可以和愛情扯上關係呢,鐵馬冰川是愛你,天色暮雲是想你。

呸。

中間那些事兒就不說了。

直接跳到我們公司小哥哥那裡。

在我們公司冬裝上陣所有男孩子西裝革履的時候,顏狗的我就對小哥哥起了不軌之心。

但是說到底,其實也只是好感蹭蹭漲了一些。

可能是那段時間和小哥哥聊的太開心,也可能是那段時間遠親近鄰都不約而同的給我介紹相親,我男朋友冥冥之中感受到了壓力?

反正在我和小哥哥還沒來得及多溝通一下感情更別說心意相通「暗通款曲」的時候,他就坐飛機殺到我家了。

(這裡插播一下,因為種種原因,我爸媽和他爸媽都曾經去我們大學玩過,所以,我們都見過家長了…)

我媽對他表示熱烈歡迎。

然後這個心機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的速度搞定了我媽。

然後搞定了我。

我其實一直對他突如其來的明示暗示表示懷疑,在我看來,但凡我倆一起上學的日子裡有一點對對方的不懷好意,我倆也不至於男女朋友換了一茬又一茬。

再說,他喊了我四五年的閨女,這得多飢不擇食才能對自家閨女下手啊…

變態叭…

然而事實證明,成大事者不拘小節,能有女朋友的人臉皮不得不厚。

「閨女,吃這個嘛?」

「吃吃吃。」

「閨女,這個要不要?」

「要要要。」

「…媳婦兒,這個呢?」

「要要…嗯?」

「答應啦。」

後來…我就有了一個男朋友。

我覺得我這麼寫讓我男朋友看見了還是活不下去…

我男朋友是個很溫柔的男孩子,符合我曾經對男朋友的一切要求。

要溫柔的,要可以幫我養花的,要可以讓我擁有貓的。

這麼想了想,覺得自己好像也不虧。

甚至很賺。

他會因為我懶得做飯決定以後自己下廚。

也會注意所以我忽略的事情。

在我倆剛在一起之後就興高採烈的發朋友圈通知所有人。

然後就開始研究在我家這裡買房訂婚。

他家裡還有一個弟弟,我是獨生女,所以他說以後可以來我家這邊工作,我離家近,他離我近。

其實我打小離家就野慣了,離家近點遠點都可以,但是如果不需要遠嫁,到底還是能夠安心一些。

他好像一下子就把我塞進了他的未來裡,從二十幾歲到七八十歲,我在他的未來裡的每個角落都看到了自己。

有時候甚至覺得他好像已經等我很久了。

雖然並沒有。

但是我確確實實總有一個男朋友啦,而這個男朋友每天都在試圖有空把我一條龍搞定。

至於公司的小哥哥嘛,好好的桃花苗子讓他直接掐斷了這事我也不能說啥了,畢竟人家直接把自己賠進來了。

經過了幾個月的冷卻期,現在我和小哥哥變成了抖音好友,沒事互相分享一下有趣的小視頻,討論一下啥時候覆工,沒別的了。

這回應該是真的不會再更新了…

下一次更新…說不定我就該結婚啦?

雖然未來有很多不確定因素,但是我的朋友圈都已經想好了:

「雖然故事不一定都是圓滿無憾的,但是愛情兜兜轉轉,愛你的人千山萬水,終究會如約而至。」

最後,

我和他同桌的時候,正是初一,很好的年紀。我記得那天陽光很好,我坐在位子上,老師把他排到我旁邊。

於是他迎著陽光走過來,笑起來很溫柔,風吹過窗簾,落下大片的光影。

《耿耿於懷 (網絡劇《最好的我們》主題曲)》: http://music.163.com/song/407679465/?userid=305687271 (來自@網易雲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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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這是一篇言情小說嗎?

顯然不是的。

他坐下十分鐘後,我們倆就懟起來了。

真的很難想像那種一笑起來眼裡帶光的男孩子嘴巴那麼毒…

反正就是…非常明白怎麼樣能一句話把你氣炸。

那段時間真的是每天都處於被氣的說不出話的地步,偏偏他又生的好看,唇紅齒白,笑起來仿佛四月花開。

每次被氣的半死,他又頂著一臉的無辜過來道歉,黏黏糊糊的趴在你眼前說「我錯了你別生氣呀我開玩笑的。」

這誰能頂得住啊…

看在他臉的份上…我每次都忍不住原諒了。

一直過了幾個周,我們倆終於和平友好的相處了。

當他收起嘴毒的一面時,就是一個溫柔可愛的男孩子。

我們在書下傳過紙條,講過悄悄話,討論過班裡哪個女孩子最好看哪個男孩子最帥氣。

一起學怎麼轉筆,還研究過怎麼轉書。

一起等雨停後去花壇裡撿蝸牛。

他人緣很好,班裡的女生跟他關係大都不錯,男生下課經常勾肩搭背的來喊他出去玩。

學習也很好,天天吊兒郎當的和我一起上課搞小動作,還能永遠保持在重點初中的班級前十。

每次考試成績下來,都漫不經心的轉著筆看我的卷子:妹兒,你水平不行啊。

我:…

我特麼天天上課陪大爺玩,能行就怪了。

後來他上課會時不時的在老師講重點的時候戳戳我的頭喊我聽課。

下課把我不會的題圈出來重講。

幫我寫過作業。

也幫我做過弊(當然這個顯然不太提倡)。

生物課講到人體動脈靜脈的時候我們倆伸著手腕用筆畫動靜脈圖。

也討論過割腕的話哪個點最可能會搶救不了。

討論過世界地圖上的許多國家。

他說他想去德國看看。

我覺得德國很適合他,在我的想法裡德國應該是很嚴謹又很浪漫的地方。

他學習的時候就十分嚴謹,看起來…很吸引人。

發現我喜歡他大概是初二的時候,那時候正是情初竇開的年紀,班裡誰和誰親近一點兒都會被起鬨,我也是那個時候才發現,原來我喜歡他啊…

可惜的是,被起鬨的人是他,卻不是我。

女主角是另外一個女孩子。

一個小巧的、白皙的、說話溫溫柔柔成績又很好的女孩子。

其實我也覺得他倆站在一起好像很配,只是我不甘心認同而已。

初二的他已經不是初一那會笑起來溫溫柔柔的模樣了,他開始不愛說笑,對誰都冷冷淡淡的,上課的時候會打斷我的話讓我聽老師講課。

如果我那會知道一些網絡用詞的話,就該知道那會的他,其實是可以被稱為「高冷男神」的。

轉變成高冷男神的人一躍進了班級前三年級前十。

而我,開始無休止被他困擾的我依舊徘徊在班級三十幾名。

我是喜歡他的。

尤其是喜歡他對誰都意簡言賅,唯獨對我偶爾顯露出幾分初一神情的模樣。

在他開始丟掉話多這個標籤的時候,他依舊把僅剩不多的溫柔留給了我。

他的口袋裡依舊可以掏出不同的糖果。筆袋裡也裝著古怪的小玩意兒,在我偷懶不寫作業的時候一邊皺著眉頭威脅我一邊把作業丟過來。

錯題旁邊永遠都有他標好的重點。

他把他所有的特殊對待都留給了我,以至於我在自己的小心情裡越陷越深。

初二下學期的時候,我們終於被分開了。

他在視野最好的地方,而我,被丟在了原地。

搬桌子那天我難過的趴在桌子上不愛說話。

他把自己的書搬過去,把書包搬過去,把桌椅搬過去,把所有的關於我們的故事的一半都搬走了。

我也不知道趴了多久,周圍嘰嘰喳喳吵吵鬧鬧,我突然感覺有人靠了過來,然後我後知後覺的抬起頭,他正把手伸過來,看著我愣了愣,最後揉了揉我的頭髮說了一句:

「乖,沒有很遠。」

然後我就哇的一聲哭了。

那大概是是我幼小的年紀裡,面對懵懵懂懂的愛情,聽到的最溫柔的一句話了。

《你說他 (電影《我的少女時代》插曲)》: http://music.163.com/song/34916305/?userid=305687271 (來自@網易雲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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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的少女時代》的時候有時也會想起他。

但是看《最好的我們》的時候想到他的時候最多,他特別像餘淮,但我很不像耿耿。

儘管日後近十年時光,我對我們的故事耿耿於懷。)

初三的時候他徹徹底底轉化成高冷男神,那會他已經經常拿到班級第一的名次,學習卻日加努力。

有時候盯著他的背影,我曾經懷疑初一那年那個笑起來溫柔而光明的男孩子究竟是否存在過。

但是他依舊對我來者不拒。甚至每晚把自己的做家庭聯絡本(記作業和教師評語的本子)丟到我這裡再回去寫作業。

每科老師都知道七班第一的男孩子的家庭聯絡本都是一個女孩子幫他寫的。

我一直以為我在他心裡,大概是最特殊的吧。

但是我還是很害怕,怕他和我的記憶也和別人擁有一次。

但是其實是不可能的,那個溫柔又愛笑、毒舌又無辜的男孩子早就消失在時光的洪荒裡,取而代之的是這個沉默寡言的學霸。他不可能再陪另外一個女孩子在雨後捉蝸牛,上課傳的小紙條塞滿了一個A4紙那麼大的盒子。

課業日益繁重,他不再來找我閒聊,晚上放學也沒空等我一起回家。

他開始把時間鋪天蓋地的耗費在一張張卷子上——刷題成了他那年的新愛好。

不知道是受了他的影響,還是只是單純的想接近他一些,那年理化我考了全班第一和第三,總成績一躍進了前二十。

後來的日子我或許為許多人努力過,但再也沒有那麼一個人,能讓我甘願伏桌學習到前二十的。

這一場暗戀,除了當事人,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歡他。

然而好景不長,初四那年,我們終於分了班級。

他去了主理科最好的班級,而我去了主文科一般的班級。

再後來…再後來那個兵荒馬亂的畢業季,他終於知道我長達三年的小心思。

然後,他再也沒主動跟我說過話,而我被戳破了心思,更是再也沒敢光明正大的路過他身邊。

「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

「然。」

理科一班在樓下,文科三班在樓上,課間守在窗口的時候,偶爾可以看到他和朋友們結伴去廁所,有時候他朋友看到我,他也會望過來一眼,隨後冷冷淡淡的移開視線。

那會兒流行寫交換日記,我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寫了厚厚的一本。

一整本兒女兒家細膩的感情,卻從來沒讓他看過一個字。

再後來就畢業了。

他考去了市重點,而我…哦我剛好去了我們市唯一的非重點。

離校的那天我終於又遇見他了,也不知道祈禱了多少次,才在某一次回頭的時候看到他走在我身後。

其實和同桌的時候差的很大了。

鬍子拉碴的,黑眼圈也很重。

但是看著看著,我就想起,這是我喜歡了三年的青春啊…

然後他問我,暑假出去玩嗎?

去哪?

泰山看日出?

還有誰嗎?

你。

他說,你,和我。去嗎?

去啊,一定去啊。

【嗯,我又來更新了。感覺大家都把這個當連載小說看了是怎麼回事哈哈哈。

實際上是有這麼一個人的,也沒有很誇張。

我們初中活的比較誇張的是我學長,以全市第一的成績去了市普高,又推了清華去了浙大。初中國畫一小幅就可以賣好幾萬,大學期間申請專利十幾個…這樣的人生在我個人看來才稱得上是傳奇…】

繼續說吧…

最後我們並沒有去泰山看日出。

在這裡強烈譴責我國鐵路系統,我那排演了八百遍的旅行,最後以買不到票而告終。

從此之後我再也沒有試圖去泰山,那裡成了我心中的一片聖地,總想著等我找到我心悅的少年就帶他去祭拜山河,敬告天地萬物。

emmmmm

後來我們就各自上了高中,從同一張桌變成了同一個教室,又變成了同一個學校,最後變成了同一個市。

我們偶爾會發簡訊聊一下自己的近況,那時候我揣著一個諾基亞黑色小直板,200條簡訊的小信箱裡都是他發來的簡訊。

每次信箱滿了我都需要花一整晚的時間在這兩百條簡訊裡進行取捨。

再後來我換了智慧型手機,終於可以存很多條簡訊還可以上QQ了。

寒暑假的時候他會從一桌子的卷子裡把自己刨出來收拾一下和我出去玩一天。

就是…我們明明在一個城市,但是卻半年見一天。

高中三年,我們見了六次。

去看過電影,去ktv唱過歌,一起去吃過各種餐廳,也去過鬼屋和遊樂場。課業太忙的時候也會跟著他去圖書館泡一天,他給我帶一杯奶茶,於是他看一天卷子,而我可以抱著奶茶看一天他,

最後一年我壓力太大,成績又不足夠好,有時候總覺得未來一點希望都沒有,晚上哭著給他打電話說不想讀書了想退學,於是他半夜蹲在走廊輕聲細語的安慰我,講完了道理又講情理,每個電話都能講出一篇萬字演講稿。

偶爾翻一翻我那本寫滿了他的日記本,倒覺得恍若隔世。

初四那年他斷絕了和我的所有聯繫,其實我是沒敢再想過…有一日那個遠在天邊的少年,連偷偷看一眼都很奢望的少年,會帶著我走街串巷,去各種各樣的地方,也會在深夜裡聽一個不懂事的小姑娘發脾氣。

但是時間太久了。

那個時候的我,已經忘記我為什麼會喜歡他了。

有時候走在路上他也會問我,說你現在還喜歡我嗎?

我想了一會,搖了搖頭。

再後來高中也畢業了。

大學的時候他留在了本省,而我頭也不回的去了南方。

我們還是保持著半年一見的頻率,生日的時候他會寄過來各種各樣的禮物。

去外地旅行的時候會給我帶伴手禮。

但是其實那些東西在我看來,還沒有他初中時給我改的滿滿當當的一張卷子重要。

我可能還是喜歡他吧,也可能只是還沒忘記時光裡的少年。

他跟我說,你等著我啊,等我畢業的時候去找你。

然後我等啊等啊…

他終究是沒有來。

後來他告訴我他有了一個喜歡的姑娘,空間的說說字裡行間都是柔情。

那個他曾經獨留給我一個人的,被他傾囊送於另一個人。

我閨蜜說那個女孩子長的有幾分像我,有一次和他閒聊起來,隨口提了提。

他拿著照片打量了很久,說是有一點像。

又笑著說就一點兒,你比她好看的。

我就也笑了。

可是你看,哪怕我們倆有一點兒像,哪怕你說我比她好看,哪怕我和你早認識許許多多年。

可是喜歡誰是不講道理的,你還是喜歡她,不喜歡我。

你看這個人真的是很過分啊…

再後來,我們大學也畢業了。

我把畢業旅行定在了蘇州,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回家的途中路過他的城市,就下去看了看。他跟以前沒什麼區別。

跟我記憶裡的少年還是很像,儘管這一年,距離我們第一次相遇,其實已經十年了。

高冷少年又變回了溫潤愛笑的樣子,從實習單位請了假帶我大街小巷的竄,我在公交車上睡著了,他就把手擋在我眼前遮去一窗格一窗格的陽光。

畢業回家的時候去駕校報了名,結果在駕校遇到了一個小流氓,每天開著車在我來回的路上堵我,晚上就沒完沒了的發微信讓我出去吃飯。

他知道這件事後,從公司調了休回來,說是回來處理家裡的事情,卻每天早晚按時出現在駕校接我回家。

三天後那人消停了,他又匆匆忙忙的走了。

說句不好聽的,那個時間,我真的有在想,他為什麼不是我男朋友呢?他憑什麼不是我男朋友呢?

到底不是的。

再後來就沒有故事了。我也不是非要喜歡他,不喜歡別人的原因只不過是我再遇到的人,怎麼比較都不如最初的那個人好而已。

不如他皮囊好看。不如他溫柔風趣,不如他紳士可愛。

只是不如而已,很久以前就沒有再喜歡了。

也或許…「意難平」就是這樣的感覺吧?

只是你問我與他做同桌最浪漫的事是什麼,我把我們的故事從頭捋了一遍,最浪漫的事…難道不是和他做同桌這件事本身嗎?

遇見他呀,就已經是生命裡的難能可貴了。

唯一或許有些遺憾,我們認識了十年,我終究也沒有把這個很好很好的人帶回家去。

故事寫完啦!

等我想起來,哪天拍一頁我初中的日記本給你們看啊!

我來更新我的日記啦!下班回家翻箱倒櫃一頓找。

就真的…都是黑歷史。大家開心一下就好啦。

應該可以看出好幾種字體…我這個人吧…偶爾翻翻以前的故事,可能會順手吐槽一下過去傻不拉嘰的小姑娘(就是我ㅍ_ㅍ)。

那個時候寫的又酸又矯情的日記,現在看起來都要捂額頭…但是呢,那依舊是十幾歲的我認認真真的愛情。

你們不許笑話我。

最後,我畢業了,但是我依舊要去北大哈哈哈!

對啦突然想起一個很有趣的小細節,我們倆一開始同桌的時候,是排好隊按照高矮個一男一女排著坐的。

他後來跟我說,其實那會他本來不應該和我同桌的,但是我坐下後,他偷偷屈了一下腿,老師發現我本來的同桌後面居然有一個還要矮一點點男孩子就把他給拉出來丟給我做同桌了。

於是他和我成了同桌。

而我現在,早已完全記不清我原本應該的同桌是什麼模樣了。

我那會問他,我們又不熟,你為什麼要跟我做同桌啊?

他說,我就不告訴你,你猜啊。

後來過了好幾年,我再問的時候,他已經不記得這回事了。

照片已刪除。

願所有心中藏著一個人的小朋友都有修成正果的那天,如果不行,那就遇見另一個舉世無雙叭。

寫給後來的看客們:

我寫這個故事的時候其實是沒想會有這麼多人看的,因為太長了也太俗套。

非常感謝每一位點進來並且看到最後的小朋友,或許,很多人年少的時候都有那麼一段…哪怕未來千變萬化,偶爾回憶起來都會溫柔笑一笑的故事。

他就是這樣一個故事的主角。

評論裡隔三差五就有小朋友勸我不要放棄他,再挽留一下啊,他明明也喜歡過你。

但是那都是過去式了,喜歡和不喜歡都是曾經的故事,我們是要向前看的。

他固然好,但不是我的。

一個男孩子和一個女孩子的關係,不是只有愛情的。

我覺得我們現在很好,依舊保持著半年一見的頻率,沒必要再改了。

現在是2019年一月份,我們第一次見面,是2007年9月1日,11年多了。

這11年,我們沒有一天是以情侶身份度過的,相反,這11年我也談過幾次戀愛,都是很好很好的男孩子,我們因為各種原因選擇了分開,分開後漸漸也不再聯繫。

唯有這一個人貫穿了我整個年少時光。

我朋友很少,自然也不會為了什麼「不甘心」「遺憾」這種隨意的負面情緒來失去他。

年紀小一點的時候,他剛交女朋友,我也剛得知女孩子與我有幾分相似,也想過: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能是我呢?

那幾日我如同魔怔了一般,滿腦子都是這個問題,仿佛言情小說裡的惡毒女配。

但是有一天我看著他的頭像,突然想起一個問題:如果我搶不到他,我們倆的關係就此斷絕。

而如果我搶到他,從那個女孩子手裡搶到她心愛的少年,那這樣三心二意能被別人搶走的男人,我要了又有什麼用呢?

我已經過了最愛他的年紀了,自當收起自己那些齷齪的心思,把他交給更愛他的人手裡。

「再努力一次,大不了做不成朋友,至少不留遺憾」這種話不過是孩子意氣而已,須知,當一個人真正重要的時候,你是捨不得冒一點點失去他的風險的。

失去他的音訊就是最大的遺憾了。

更何況我早就不愛他了,我只是偶爾,想起他的時候會有一些遺憾罷了。

這些陳年往事,總要有個陰晴圓缺才顯得出人生百味。

​ ​​​「也許我愛的已不是你,而是對你付出的熱情。就像一座神廟,即使荒蕪,仍然是祭壇。一座雕像,即使坍塌,仍然是神。」​

——萊蒙託夫 《獻給我不真實的愛人》

正月初五

下午和同桌去看最近評價特別高的《流浪地球》。

電影開始之前的其中一個廣告,是《最好的我們》電影版預告。

它說,最好的我和最好的你,最好的我們之間,隔了一整個青春。

但是我的青春這邊,是最好的他,青春的那頭,依舊是最好的他。

有些東西為之努力一生都看不到結局,但依舊滿懷希望。

人是一種很難一直理智的生物。

這大概是我看了這麼久得出來的結論叭。

新年快樂啊,願我們都會遇見最好的人。

願我們就是最好的人。

我以為上次是我最後一次更新了

沒想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今天在空間看到的

「26歲相親發現相親對象是16歲暗戀的人並且還是雙向暗戀」這麼小說的情節都能被姐妹們遇到,世界多麼溫柔有趣呀哈哈哈。

然後我想了一下我16歲暗戀的好像還是我同桌,頓時對相親失去了興趣。

大概我是沒有這麼美好的偶遇了,只能指望一下相親遇到前男友?

不不不不。

那可能就是恐怖故事了。

昨晚夢到一個賊拉好看的男孩子,性格很溫柔又護犢子,還很能打,感覺是我的理想型沒錯了。

我覺得我戀愛了。

就是不知道他什麼時候能從我夢裡出來。

我已經很迫不及待了。

我覺得我應當是一個個性特別不鮮明的人。

紅色也行,黑色也行,白色也行。

裙子也行,牛仔褲也行,小西裝也行。

甜的也行,辣的也行,酸的也行。

簡約一點也行,繁瑣一點也行。

橘子也行,桃子也行,梨也行。

長發也行,短髮也行。

可我為什麼潛意識裡突然就偏愛了短髮呢?

大概是曾經有個人這麼跟我說:「挺可愛的,以後都這麼剪吧。」

已經過了很多年了,哪怕我早就不喜歡他了,可我的潛意識裡,原來依舊以他的喜好為重啊。

23.8歲。

離我第一次見他馬上就要12年了。

大概是初二那年我終於擁有qq了,然後第二天去學校加了好友。

昨天他給我發的消息說剛好十年啦。

他是我帳號裡的第一個人。

時間過得真的很快呀,十年,3652天。

有無數人來來去去,回過頭的時候還能發現有人一直在。

你們都誇我字好看,我也不曉得哪好看…但是筆真的是好看的!!

更點兒題外話:

說實話我寫這篇的時候完全沒想過會火起來,畢竟我只是想要懷念一下曾經喜歡過的少年。

說點愉快的叭,我最近看上我們公司的一個男孩子,這個男孩子高高大大的,模樣說不上特別好看,但是我覺得還挺好看的:)

但是實際上是一個我完全沒想過的類型,脾氣有一點兒小暴躁,生氣的時候對著公司的大boss都敢扭頭就走,再氣急了可能還會打個架(我覺得這個不太提倡…)

我平時比較喜歡那種…高冷內斂風格的,或者溫柔紳士的也很好。然後這個小哥哥就完全不沾邊。

喜歡他是兩件挺小的事兒促成的。

一次是他蹲在地上跟來我們單位的幾個小孩子說話,他挺高的,蹲著還得低著頭才行。然後我就看一群小娃娃圍著他嘰嘰喳喳的,然後他一直是笑眯眯的特別有耐心的陪著他們玩

那個畫面還挺好看的。

然後那會我想的是:哇…這個男孩子我要喜歡他了。

之後真的認真喜歡他是個更小的事兒。

有一天他們經理挑他刺,他脾氣又不好,一整晚都不開心,跟誰都不愛說話。那會又很忙,他就冷著臉忙來忙去。而我當時就沒事兒幹,撐著臉透過置物架看他。

他看過來的時候我就衝他傻樂。

過了一會他再路過我的時候,依舊是冷著臉,卻把捂在手心的一個慄子吧嗒放在我桌上了。

我覺得…他板著臉生氣卻偷偷給我藏了一顆慄子的樣子真的有點可愛。

昨天我拉著他出去玩,天氣挺暖和的,他陪我去海邊溜達。我們倆打車去的,回來覺得時間還行,就走著回來了。

其實還蠻遠的呢,林林總總走了一個多小時,那會我穿著高跟鞋,走在路上還得小心自己不要半路蹦躂起來哈哈哈。

然而快走回公司的時候我就覺得我的jiojio要斷了,於是就暗搓搓的拽著他的衣服往前走。

(順便說一句,女孩子拽男孩子衣角的時候真的是無聲又喧囂的在說「我喜歡你」了)

然後…

他就反手拉住我的手往前走啦。

今天依舊是單身狗的一天,不過並不妨礙我屠殺同類。

我說完了。

順便熬了一碗雞湯:)

我希望你們在遇到一個喜歡的人的時候,可以勇敢的、大大方方的告訴他,不是為了去賭他一個未知的可能,也不是為了讓自己不後悔。你可以在滿眼都是他的時候告訴他這件事,也可以在即將離別的時候告訴他,或者在你已經不再喜歡他的時候告訴他,這都無所謂。

重要的是,我希望我喜歡的人,在未來沮喪或者孤單的時候,可以想起來他也曾是別人秘而不宣的心事,他曾經的光芒萬丈、他曾經的意氣風發,都會有人記在心裡。

如果真的有一天他落入谷底,我希望我是他爬起來的一部分勇氣。

2019.10.15

我瞅你們總是在誇我,誇的我怪不好意思的。

實際上我覺得你們應該多誇誇我同桌,他紳士又溫柔,所以曾經那麼愛著他的我,才會變得柔軟呀。

「被一個溫柔的人喜歡真是太好了呀 他就像春夏交接時最溫柔和煦的那陣風 萬物經過你 都變成柔軟的樣子 然後 你也開始對這世界充滿了喜愛 」

願你們都擁有可以讓自己變得柔軟的人叭。

當你試著熱愛這個世界的時候,整個世界都會溫柔起來的。

2019.11.09

我有男朋友啦。

是個超級溫柔的男孩子。

以後這個回答就不會再更新啦各位小朋友們。

不然的話對我曾經喜歡的人和現在喜歡的人都不夠尊重。

願你們都擁有最好的未來和最愛的人。

2019.12.24

元旦快樂呀。(偷了別的小朋友的圖↓)

愛你們。

歡迎來到2020年。

我真傻,真的。我以為我再也不會更新這個回答了結果分分鐘自己打臉,太難了。

但是更新到這裡基本上已經和題目以及原答案一點關係都沒有了,可看可不看叭。

怪我交代的不夠清楚,我最後幾次更新儼然是把回答當做了日記隨筆,但是忘了各位看官可能會懵逼。

之前就有很多人問我我男朋友是不是公司的暴躁小哥哥,我一直沒有正面回復,有時候覺得沒必要解釋那麼清楚反正大家也都不認識,有時候又覺得如果你們那麼想會覺得很棒的話也無所謂。

(其實我就是懶得打字,解釋一個從天而降的男朋友)

但是後來時間久了,我怕早晚有一天我男朋友會來找我興師問罪啊(´இ皿இ`)

是這樣的,我的男朋友並不是我前面說的公司裡的小哥哥,很抱歉讓大家失望了,這次是一個「竹馬」勝天降的故事。

我男朋友是我大學同學,說起來很有意思,我們第一次見面是軍訓的時候,他在馬路對面迎面走過去,然後我直接看他看傻了,一頭撞到路燈上。

倒不是他帥的讓我撞路燈(我那會的男朋友超好看的←客觀說明),完全是我一眼看過去覺得他和我高中一位關係不錯的同學特!別!像!

像到我差點打電話問我同學是不是到我們學校來了——但是用腳趾頭想也不可能。

雖然不可能,但是當時我離家那麼遠獨自一個人去外地上學,偶爾在路邊看到一個和高中同學很像的人是特別開心的事兒。

然後,過了幾天我去學校校黨委辦公室(和學生會差不多的性質的一個社團)面試的時候,又雙叒叕看到他了。

這是初見。

後來熟悉是在挺久之後了,有一次我自己在辦公室值班,外面打了電話說發了一封傳真過來,讓我接收一下——對,我沒學會,超蠢的。

正在一臉懵逼的時候,他剛好推門進來,然後我就找到救星啦。

然後就慢慢的在網上偶爾聊幾句,那個周剛好市裡有一場漫展,他問我周末要去哪玩,我就說逛漫展,之後他就非要和我一起去。

再然後我就多了一個很像我高中同學的朋友,不過那個時候我已經開始覺得他們不太像了,到現在我已經完全想像不出來我當初怎麼會覺得他們長得像。

最近《枕上書》上映之後就很流行爹系男友,但我男朋友不一樣,我男朋友是媽系男友。

大概就是那種…溫柔體貼細心面面俱到的那種。

他比我媽都細心。

所以大學幾年我們一直保持著這種友好的「母女」關係。他陪我出去玩、寒暑假送我回家接我回學校。而我,充當了他每一次失戀的情感狗頭軍師(驚不驚喜,我知道他每一任前女友)。

整個大學時光裡,我們各自生歡,共同悲傷。

畢業之後我回到老家,他去了上海,除了還像之前一樣每天在微信上叨叨幾句,我們沒有別的任何聯繫了。

直到!

有一天!

我做了個孽!

我家住在離海邊很近的地方,夏天傍晚的時候,我就特別喜歡溜達到海邊看日落。看完日落當然要拍幾張照片保存一下,保存完了還要跟日常嘮嗑的小朋友們分享一下。

(大概是這樣這樣和這樣的)

我只不過是想要分享一下我看到的景色,我怎麼會想到,現在的人連日落都要跟愛情扯上關係呢。

在我樂此不疲的發了一整個夏天的日落之後,我的直男男朋友終於對此做出了回應:

然後他耿直的回我:我也想你了。

我耿直的回他:???

但是這事兒走到現在已經退不了步了。

自己手賤撩的,只能自己想辦法解決。

講道理,現在的年輕人到底怎麼了,為什麼什麼都可以和愛情扯上關係呢,鐵馬冰川是愛你,天色暮雲是想你。

呸。

中間那些事兒就不說了。

直接跳到我們公司小哥哥那裡。

在我們公司冬裝上陣所有男孩子西裝革履的時候,顏狗的我就對小哥哥起了不軌之心。

但是說到底,其實也只是好感蹭蹭漲了一些。

可能是那段時間和小哥哥聊的太開心,也可能是那段時間遠親近鄰都不約而同的給我介紹相親,我男朋友冥冥之中感受到了壓力?

反正在我和小哥哥還沒來得及多溝通一下感情更別說心意相通「暗通款曲」的時候,他就坐飛機殺到我家了。

(這裡插播一下,因為種種原因,我爸媽和他爸媽都曾經去我們大學玩過,所以,我們都見過家長了…)

我媽對他表示熱烈歡迎。

然後這個心機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的速度搞定了我媽。

然後搞定了我。

我其實一直對他突如其來的明示暗示表示懷疑,在我看來,但凡我倆一起上學的日子裡有一點對對方的不懷好意,我倆也不至於男女朋友換了一茬又一茬。

再說,他喊了我四五年的閨女,這得多飢不擇食才能對自家閨女下手啊…

變態叭…

然而事實證明,成大事者不拘小節,能有女朋友的人臉皮不得不厚。

「閨女,吃這個嘛?」

「吃吃吃。」

「閨女,這個要不要?」

「要要要。」

「…媳婦兒,這個呢?」

「要要…嗯?」

「答應啦。」

後來…我就有了一個男朋友。

我覺得我這麼寫讓我男朋友看見了還是活不下去…

我男朋友是個很溫柔的男孩子,符合我曾經對男朋友的一切要求。

要溫柔的,要可以幫我養花的,要可以讓我擁有貓的。

這麼想了想,覺得自己好像也不虧。

甚至很賺。

他會因為我懶得做飯決定以後自己下廚。

也會注意所以我忽略的事情。

在我倆剛在一起之後就興高採烈的發朋友圈通知所有人。

然後就開始研究在我家這裡買房訂婚。

他家裡還有一個弟弟,我是獨生女,所以他說以後可以來我家這邊工作,我離家近,他離我近。

其實我打小離家就野慣了,離家近點遠點都可以,但是如果不需要遠嫁,到底還是能夠安心一些。

他好像一下子就把我塞進了他的未來裡,從二十幾歲到七八十歲,我在他的未來裡的每個角落都看到了自己。

有時候甚至覺得他好像已經等我很久了。

雖然並沒有。

但是我確確實實總有一個男朋友啦,而這個男朋友每天都在試圖有空把我一條龍搞定。

至於公司的小哥哥嘛,好好的桃花苗子讓他直接掐斷了這事我也不能說啥了,畢竟人家直接把自己賠進來了。

經過了幾個月的冷卻期,現在我和小哥哥變成了抖音好友,沒事互相分享一下有趣的小視頻,討論一下啥時候覆工,沒別的了。

這回應該是真的不會再更新了…

下一次更新…說不定我就該結婚啦?

雖然未來有很多不確定因素,但是我的朋友圈都已經想好了:

「雖然故事不一定都是圓滿無憾的,但是愛情兜兜轉轉,愛你的人千山萬水,終究會如約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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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正詫異著,他的同桌直接來一句「那可不嘛,新郎官肯定要去的啊!」我倆瞬間臉都紅了,一句話都沒了。嗯,十一年之後,我的婚禮現場果然少不了他,我的新郎官。也許是那晚月色太調皮她又太過美麗。我獻出了我的初吻,竟感覺軟軟的,溼溼的,像是泡了蜜汁的棉花糖。後來她並沒有成為我的女友,而是給我一條「你會找到比我更好的女生」簡訊,她離開我有去了北京,就像是北方短暫的夏風。
  • 你跟你同桌最甜的事情是什麼?
    我同桌是一個男生,學習特別好,反正比我強多了。我是從普通班考進實驗班的,成績在班裡也就是中下等。我們年級一共兩千多個人,我同桌他年級前五十,我最好的一次也就年紀一百二十多名。我們班主任就把我們倆調到一起了,可能覺得他能帶著我學習叭,不過班主任的願望算是落空了。一開始我坐過去我同桌就很友好啊,有事沒事給我塞點小零食,還給我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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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顧佳人跟自己的文青老爸抱怨過,可老顧漫不經心看了一眼,幽幽地來了句:「嗯,配套,挺好。」顧佳人就沒有了爭論下去的欲望。 十六歲的顧佳人像個發育不良的小孩,整天把自己藏在寬大的體恤裡,全然沒有少女撲面而來的青春荷爾蒙氣息,除了嘴不饒人,否則儼然就是一個陰鬱怪人。可更多的時候,顧佳人覺得自己的嘴碎也並不討人喜歡,只是讓生活多了一些雞飛狗跳。
  • 今夜故事:舊同桌非老情人
    於是趁班主任在細數同桌良性競爭的好處時,咕咕壓低了聲音朝W悄悄地道:「班主任把全班第一和全班第二安排成同桌了哎。」 「我沒瞎。」 「他們倆是良性競爭,那我們倆是什麼?」 W那時騷氣地撩了一下自己的劉海,然後一本正經地回答道: 「大概叫……同流合汙?」
  • 摸頭、牽手…盤點那些和同桌的曖昧故事
    我心裡咯噔一聲,該不會出什麼事了吧?趕緊問她怎麼了。她趕緊對我說:別那麼大聲!我肚子疼,你能幫我打點熱水來嗎?我瞬間秒懂,高一高二閒書沒少看,這點事我懂,女孩都有生理期,有可能會痛經。當時初三上,因為我物理化學還可以(初中的簡單),她是語文學霸,老師說優勢互補之類的就把我和那個同桌換在一塊兒了,後來過了很久都沒換開。開始比較陌生,我也很少和女生說話,最多就是犯犯賤,喊一下之前和她傳緋聞的男生的名字之類的來搏得一點關注吧(現在想起來好傻) 當時只是覺得她語文挺厲害的,跳舞挺好看的,然後神經怪怪的,沒什麼喜歡的感覺吧。
  • 老公和異性同吃一個冰淇淋:婚姻裡,男人的界限感有多重要?
    問題就出在,許幻山在和異性的交往中沒有界限感。半路殺出個林有有,就把夫妻倆經營多年的感情斷送了。顧佳為了老公的事業,赤腳走樓梯的時候,蹲下身為王太太穿鞋的時候,被萬總欺負的時候,林有有在哪裡呢?真是可惜又可氣。其實早在許幻山把顧佳精心挑選、兒子最喜歡的創可貼,送給了初次見面的林有有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徵兆。
  • 那些年,我的美女同桌
    但從小學到高中,咱班最漂亮的那幾個女生基本都是我的同桌,即使不是同桌那也肯定是我的前後座。 然而,我卻從來也沒把這件事兒看成是我的福氣還是什麼的,我也沒想過就因為這事兒我會被那時同班的其他男生羨慕嫉妒甚至恨。 也許我這個人天生就沒長那顆風流的細胞,而且發育得也較晚,甚至到了小學六年級才知道為什麼男女生不能共用一個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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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人吃著飯,小聰也找不到什麼話題,兩個人都低頭看自己的手機。小嫣是小聰心裡喜歡很久的女孩,能夠約她出來吃飯,心裡抱著很大的希望,是想跟她建立戀愛關係。看電影的時候,小聰默默享受著小嫣在身邊的感覺,心裡小鹿亂撞,卻不知道怎麼跟小嫣互動或幹什麼。看完電影,小嫣說我還約了朋友,小聰有點依依不捨,說那我們什麼時候再見呢,小嫣說看時間吧,大家有空再約。
  • 年過六旬夫妻最不能做的是什麼事?
    年過六旬的老人最好不要過夫妻生活了!村裡62歲的王老頭二婚三天就去世了,都說是娶的年輕老太太把他整死了。王老頭50多歲老伴就去世了,當時,村裡人都說跟他介紹老伴,他都不要,說二婚太麻煩了,自己孤身過了幾年,還是覺得太孤單了,就託媒婆跟他介紹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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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繼續說:「你想一想,我們兩個戀愛時印象最深的是哪一件事呢?」「每一件好像都很深啊。」說完我就知道這個答案肯定過不了關,敷衍的太明顯了。果然,對面的筷子停了下來。「你不看著我的眼睛,心裡肯定有鬼吧。說,你當時就是敷衍我的吧?」片刻的沉默······「是嗎?那床上躺著的小孩是哪裡來的呢?」我覺得自己開始有點認真了。
  • 性感的同桌
    「農民伯伯跟豬頭肉有什麼關係?」後來,我在考場上遇到了那小子,他就坐在我的後面,英語考到一半,飛過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哥們,你是桑妍同桌吧?!我是桑妍男朋友!說來咱們都親戚裡道的,不如把聽力和選擇的答案給我吧。我把紙條給他傳了回去,下面加了一句:麻煩告訴你媽媽,下回做豬頭肉把毛燎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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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G衝浪選手謝菲菲,又收到了某問答平臺推送的問題邀請,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最近回答過有關戀愛的問題,平臺已經自動把「戀愛」這個話題和謝菲菲關聯在一起,每天都推送各種各樣奇怪的提問。「收到那麼多提問,這個好像可以回答,誒,我當初是為什麼暗戀同桌來著?」謝菲菲皺了皺眉,深入沉思。
  • 我是初中生,同桌畫的三八線,張揚青春的紀念冊(1)
    迄今為止,各種經歷浮沉,但最讓我難以忘懷的,還是中學時候的青春歲月,難怪在《夏洛特煩惱》和其他故事裡,都會想要回到當初那段最美好的時光,就讓我用文字記下來最初的記憶,也用故事記錄我的青春吧。我叫雲飛,出生於80年代,老家在屬於豫北地區的一座小縣城,我的理想隨著年齡的增長在不斷的發生著改變,在我很小很小的時候,我的理想是做一個科學家,因為了爸爸說科學家比較好。等我上了學,理想就變成了做一名老師,可以有那麼多學生管教,看誰不聽話就可以訓斥他。
  • 小說:美女同桌被欺負我幫她復仇,第一次收到異性送禮物:健力寶
    薛曉琪就咬著下唇,有些羞澀又有些開心的說:「今天馬琪琪那事,我知道肯定是你做的對不對?所以,謝謝你!」她說完吧,就看著我不說話了。但也不知為啥,薛曉琪忽然給我說這話,我一下就覺得她給我送健力寶似乎別有所圖了,也不太好說那種感覺,反正一下有些煩悶就對了。後來我嗯了一聲,也沒明顯的接話,算是默認吧。
  • 我和異性出差時的難忘的經歷,本想發生點什麼,卻意外地避免了!
    我跟我們部長一起出差純屬意外,他是去總部開會,而我是學習,結果就是這麼湊巧,我們訂的同一航班的飛機!第二次出差是跟同事參加總部的年會,除了我們兩個小兵其他全是領導,我倆默默的組合到了一起,成為互相依靠的戰友!
  • 啊肥作品《愛過你這件事》:重逢,很鐵的同桌關係晉升戀愛關係
    《愛過你這件事》作者:啊肥阿徐懷寬 & 溫也男女主高中時做了三年的同桌,以好同桌的方式玩得很鐵,她以為他只會對她一個人好,但自從蘇琉出現之後,她就什麼都不是了,畢業後各奔東西。在同學聚會上再次重逢時,十年沒有見過面,她聽說他分手了,他聽說她沒有結婚也沒有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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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和閨蜜坐一起談心,她說:「從廈門回來這麼久了,還沒和我同桌聯繫過呢聽完我的心一下子提到的嗓子眼,我之前可沒有和大城市的異性朋友聊過天,但還是莫名其妙又順其自然地加了好友。那時,在我眼裡,這就是枯燥學習生活中我最期待的時刻了。
  • 同桌的她,燭光裡沒有微笑,陽光下卻是菊花般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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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他的名字,土到掉渣了,跟他形象完全不吻合,一直被同學們拿來笑。但據他所說,這名字還是他爸花了大價錢請得道高僧取的,說是世界少有的好名字。這話要被孟浩然給聽到,準要氣得從墳墓裡爬出來,那難道不是出自我的「春眠不覺曉」嗎?高一下學期,學校進行文理分班,我被分進了學校「唯二」的重點班,跟王春曉成了同班同學。春曉成績很渣,是他爸出了很多錢,他才被送進我們班的。
  • 故事:(短篇小說)我的同桌李超
    他家裡那時條件好,下雨的時候不回家,他媽媽給他做炸油饃頁,就是饅頭切片,在油鍋裡一片一片炸過,吃起來又脆又香,我經常蹭他的油饃頁吃。現在想起來都覺得香。最讓我難忘的就是有一年,我們這裡來了一個馬戲團,雖然沒有老虎,獅子,但是有馬,有空中飛人,有雜技表演和耍猴的那種馬戲團。對那時的鄉村來說,已經是罕見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