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數人被《阿甘正傳》感動過,傻子的執著、兒時的羈絆、對愛的守候、母親的無私……這些貫穿於故事中的情感無時不在拷打著我們的靈魂!
然而,只要看過溫斯頓·葛魯姆寫的原著,這種感動將蕩然無存。原來,阿甘也是個渣男,在和珍妮的戀愛過程中也會出軌;原來阿甘的媽媽並不是那麼偉大,在被騙子騙光錢財和感情後住進了窮人老人院;原來寄託著無數童年回憶的老房子很早就被媽媽賣掉了。
作者想表達的是傻子也有自己不一樣的能力,同時情感上也有凡人的一面。而電影《阿甘正傳》被導演羅伯特·澤米吉斯標上了美國主義印跡,故事已經偏離了作者原有的設計。
一直覺得這事不應該這樣了結,不論是故事本身還是作者與導演之間的恩怨。所以當我看到《阿甘後傳》的出版,自然會心一笑,果然,因果報應來了。
溫斯頓·葛魯姆在書的最開頭就寫到:
記住我的話,不要讓任何人把你的人生故事拍成電影。他們把電影拍得對還是錯不重要,問題是,人們會一直纏著你,問問題,拿攝像機鏡頭戳你的臉……
哈哈,貌似調侃的筆鋒讓我讀出了作者矛盾的心態。畢竟,這個故事出名是因為電影,可能在出售圖書的電影版權過程中作者還賺了一大筆錢。這些實實在在的好處是收入褲兜裡了的。但故事被導演改得面目全非實在讓人懊惱,這超出了作者寫作本書的初衷。
有趣的是湯姆·漢克斯在書中也出現了兩次,一次是阿甘帶著兒子在紐約的名人餐廳伊萊恩餐廳就餐時偶遇湯姆·漢克斯,在書的最後又偶到了一次,第二次相遇漢克斯將出演阿甘。
湯姆·漢克斯
寥寥無幾的文字中我讀懂了溫斯頓·葛魯姆對湯姆·漢克斯的認同。回想起影片中湯姆·漢克斯演的阿甘,應該是完美的,雖然故事被改得亂七八糟,但阿甘這一角色確是被完美詮釋。
回到書中,《阿甘後傳》講述阿甘在珍妮死後,找回兒子之後的生活。不同於影片,珍妮最後的日子帶著阿甘的兒子嫁給別人,可惜命運多舛,夫妻倆死於疾病。只留下外婆和小孩讓阿甘照顧。
阿甘的蝦廠破產了。阿甘又成了窮鬼。為了生存,阿甘離開兒子,又過上了流離顛沛的生活。書中用了三條線或明或暗的展開故事。
最明顯的一條線就是阿甘的經歷。阿甘在流浪過程中,在脫衣舞會當過保潔員→然後回到老本行去打橄欖球→被趕出來後跑去推銷百科全書→無意中跑去開發新可口可樂→失敗後養起了豬→被部隊找到後莫名其妙地攙和到伊朗門事件→被監獄放出來後在遊樂園「聖地」扮演歌利亞→後來還當上華爾街老闆,之後的經歷更離奇,他打橄欖球去撿球造成了柏林圍牆地倒塌,還跑去活捉薩達姆,故事的最後回到最初養蝦的地方養牡蠣又發了財,最終和兒子、德國新女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非常的離奇、有趣,借著阿甘的經歷,作者把這些年來美國知名的政治事件、名人醜聞穿插其中。把政客、商人們的骯髒、無恥反映得淋漓盡致。
第二條線是阿甘和兒子小佛洛斯特的感情修復之路。小佛洛斯特很聰明,但無法接受阿甘就是自己父親這一事實。但在和阿甘一起養豬、一起養牡蠣等等一系列事件中慢慢的接受了阿甘特殊的父愛。
阿甘和兒子小佛洛斯特
兩人情感的高潮出現在阿甘養牡蠣時為了幫助被打的老兵,狠狠的收拾了忍讓很久的地痞。感動的小佛洛斯特第一次叫了阿甘「爸爸!」,這個第一次阿甘足足等了10多年……
故事的第三條線是條暗線,包含在書中的兩句話裡:
我做過許多事,但是大都沒做好。還有,我總是在事情開始好轉的時候,惹上麻煩。這些,我想,就是你們所說的,當白痴要付出的代價。
還是那句老話,有時候,一個人應該做對的事。
第一句話是阿甘一生的疑惑,第二句話是他找到的答案。在經歷的所有事情中,阿甘都在被別人利用,而且不知該怎麼找到自我。別人叫他做什麼就做什麼,結果一事無成。而書的最後之所以把養牡蠣這件事幹成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阿甘找回了自我,認識到自己靈魂中什麼才是最重要的東西。
所以,不論是《阿甘正傳》還是《阿甘後傳》中,作者溫斯頓·葛魯姆最想表達的就是
「有時候,一個人應該做對的事「這一句簡單的話,但試問,有多少人敢直面它?有時候,只做對的事真的很難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