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與偏見》是19世紀初,關於英國鄉紳的女兒伊莉莎白姐妹的愛情和婚姻的故事。
年少時,我比較喜歡伊莉莎白和達西這對CP。
伊莉莎白活潑俏皮,達西先生英俊、富有、睿智,兩人的互動如神仙打架,火花四射。
年齡漸長,我愈加欣賞夏洛特。
她是伊莉莎白的閨中蜜友,出場並不多,嫁給了柯林斯,一個愚蠢無趣的男人。
在故事中,夏洛特只不過是用來襯託女主伊莉莎白對於婚姻正確的選擇和幸福的。
其實夏洛特才是真正掌控了自己婚姻的女人。
現實中擁有伊莉莎白這樣好運的妹子恐怕不多,我們不如學學夏洛特是怎樣營婚姻的。
伊莉莎白的姐姐簡和富家公子賓利在舞會中互生好感。
夏洛特對伊莉莎白說,賓利非常喜歡簡,但以後可能不會了,如果簡不暗示賓利自己也對他有意。沒有人能夠在沒有恰當的鼓勵下陷入愛情。
伊莉莎白覺得,愛情應該順其自然,享受過程,沒必要太過刻意。
換句話說,她對愛情的態度比較佛系。
而夏洛特對待愛情的態度比較理性,更在意結果。
賓利無法確定簡的心意,險些放棄這段感情。兩人因此經歷一番波折,才走在一起。
故事總是比較美好,放在現實裡恐怕就只有錯過了,連心意都未表露,太可惜了。
在夏洛特和柯林斯確定婚姻關係,雖然是柯林斯主動求婚,但兩人關係的真正掌控者是夏洛特。
她認為柯林斯是一個合適的結婚對象,於是主動接近對方,兩人最終結為夫妻。
愛情和婚姻本來就是兩人互相了解和磨合的過程,為了讓雙方更加圓滿和幸福,需要女人用智慧去經營,而不能採取被動放養的態度。
很多女人在面對學業時,努力刻苦,畢業後,在事業上積極進取,卻獨獨在愛情和婚姻裡隨遇而安。
一個在婚姻中過於佛系的女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對婚姻缺少責任感。
如同兩個人一起做生意,但這個女人卻從不管經營,只管收取利潤,這樣的生意必定不能長久。
婚姻亦是如此。
婚姻是需要智慧去經營和滋養的。
夏洛特說:
和其他人沒有區別,我與他在一起同樣會開心。並不是我們所有人都會擁有浪漫,我已經被賦予一個舒適安全的家,已經有很多東西,我感激的了。我已經27歲了,我沒有錢,也沒有憧憬了。對父母來說,我是一個包袱了。
這是夏洛特選擇柯林斯的原因,也是她權衡利弊後的結論。
好處是對方經濟條件不錯,和上流社會達西的姑母還能搭上點關係。
弊端也很明顯,沒有愛情。
無奈的地方在於,夏洛特年齡大了,雖通透聰慧,但相貌平平,她選擇的機會太少了。
拋開感性的角度,從理性的角度看,柯林斯是個不錯的結婚對象。
在成年人的生活裡,最重要的是責任和壓力,愛情不過是錦上添花。
有,自然更好,沒有,也可以安心地走下去。
婚姻的本質不是愛情,而是一蔬一飯,柴米油鹽這些俗事。
很多女人把愛情看得太重,待到和對方邁入婚姻後,卻又發現種種不如意。
如家務的分配,婆媳矛盾,以及經濟問題,感情被消磨得所剩無幾,於是後悔所嫁非人。
適合談戀愛的人,未必適合過日子。
想找一個喜歡的,已是不易,又要適合婚姻生活的,需要有很好的運氣。
無法強求,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伊莉莎白去看望婚後的夏洛特。
夏洛特帶她走進一間從窗外是花園的屋子,兩人坐在桌前悠閒地喝著下午茶。
夏洛特說:
這間工作室是留給我一個人用的。伊莉莎白,能打理自己的家,真是件高興的事情。
看得出她依舊不喜歡自己的丈夫,但她對自己的婚後生活很滿意,擁有自己的一片小天地,內心豐盈,充滿幸福感。
在婚姻中,無論跟誰過,首先要學會跟自己過。
那些懂得享受獨處樂趣的人,情緒自洽,心態平和,路會走得更順暢。
把自己的一切寄託到另一半身上,這樣不僅讓會對方感到很累,自己的反饋完全取決於對方怎樣對待自己。
這樣的人在婚姻中遇到問題時,心焦氣躁,常常會想當初如果選擇別人,肯定比現在生活得好。
其實無論和誰結婚,難免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換句話說,同誰過,其實都一樣。
最主要的是,放平心態,不逃避問題,不刻意強求,反而能順利走過溝溝坎坎。
《傲慢與偏見》的作者簡·奧斯汀,1796年與一位愛爾蘭年輕律師相戀,雙方家庭反對,最終分手。據說達西先生的原型就是來自於這位律師。
1800年,她拒絕了一位將繼承大筆財產的青年的求婚,原因是她不愛他。
簡·奧斯汀終身未嫁,我想在愛情和婚姻這方面,她是一個完美主義者。
伊莉莎白和達西的戀情刻畫反映了她心目中愛情和婚姻的理想狀態,是她所推崇的。
對於夏洛特這種現實的婚姻態度,她則是不屑的。
而那位愛爾蘭律師,於1799年結婚,和妻子共育有8個孩子,擔任愛爾蘭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活了90多歲。
無從猜想這位律師是否愛他的妻子,但從這些數據來看,他事業成功,壽命很長,而且和妻子有8個孩子,推測婚姻生活大概率是比較美滿的。
真的是現實版的一見楊過誤終身。
簡·奧斯汀眼光確實好,這位曾經的戀人很出色,只是兩人終究欠缺了些緣分,未能相守,所以她才會決定終身不嫁。
如蔣方舟說:
愛而不得才是人生常態。
我們普通人如果沒有獨身的勇氣,不要過分苛求婚姻完美,人生本就是一場修行,學會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