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冬天,伯父他們,村裡村外二十多個愛好者,其中就有弟弟和堂弟兩人,騎著破舊的大水管自行車,馱上被褥、口糧和柴油爐子,架著四隻名聲響亮的鷹,頂著凌冽寒風,去了百裡開外的海邊。
那時候,海邊是荒蕪一片,除了蘆葦和不多的雜草,沒有人煙。
所以海邊野兔兒多。曠野裡,視野也極好。正是放鷹的好所在,好去處。
他們是要暫住在海邊附近的小旅館,去放鷹。
去了一個禮拜,回來收穫頗豐。無疑,那只可愛的巧鷹,四隻鷹裡邊,個頭兒最小,抓的野兔卻最多。
去的人,除了伯父和另一個放鷹人沒要,每人都分了一隻野兔兒回家;剩下的幾十隻,則分給了村裡人嘗鮮。
這事當時轟動了村裡,後來很多人去找伯父,要求下次再去帶上他們。
也有很多人不理解,大冬天的,花錢去遭受這份洋罪,自己又不吃,在家老老實實貓冬兒多好!
那次以後,那隻雄鷹名聲更大了。只要出徵,知道的,愛好者必來湊熱鬧,即便開始約好了很別的把式去放鷹,得到消息也會顛顛兒跑來看。
有一天,伯父不在家,那個套鷹的時候被抓傷的人,也是那隻雄鷹的主人吧,去找伯父,打算去放鷹,同去的,還有四個同道中人,他們也帶了兩隻鷹。
當時堂弟在家,十六歲,也是整天盼著去放鷹,就同意了,另外叫了倆弟弟,好事不能落下弟弟嘛。這樣,那人架起鷹,就一起去了田野。
那天他們下午三點多就回來了,一幫人,十多個,拎著五隻野兔兒,架著三隻鷹。
平時都是回家的時候各回各家,半路就分開的。
但那天不是這樣,而是都去了伯父家。
氣氛明顯不對頭,誰也沒有往日勝利歸來的喜悅,儘管手裡有戰利品。
人人都耷拉著腦袋,沒精打採,一臉苦相。
原來,那隻雄鷹,在狩獵過程中,受傷了,一隻腿,在抓一個大兔子的時候,被別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