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志走了,那一年他剛過20歲的生日。
離開家有兩年了,我從廈門回來 ,卸下沉重的行囊,正準備去找兒時的玩伴,媽媽隨口告訴我,文志沒了。
文志是我打小一起長大的髮小,一起玩彈弓,一塊下河洗澡,一起砸彈殼,一塊去果園偷桃。
文志的家在河邊,是一棟僅有一層總共才四間房的土磚房,住宿條件略勝於村裡的五保戶。他父親嘴巴有點歪,嘴朝塌陷的鼻子一端上揚。母親是個麻子,臉、脖子、四肢等裸露處均可看到大大的黑痣。應該是身體上這些缺陷的原因,怕被人瞧不起,所以夫妻倆見到任何人都是滿臉堆笑,大老遠便主動打招呼。文志父親在婁底清潭這邊送煤球,母親便在家幹農活。兩口子最大的愛好就是打麻將,但不能輸錢,不管哪一方輸錢了,兩口子都會互相抱怨,一邊鬧著,一邊往家走,第二天又照舊坐上了麻將桌。
文志在家排老二,上面還有個哥哥。雖然家境貧寒,文志卻是家裡的寶,從小就被父母寵著、慣著。父母省吃儉用,對他卻幾乎有求必應。兩兄弟犯了錯,挨打的永遠是哥哥。
小時候經常去文志家學著大人的玩麻將,但我們賭的不是錢,賭喝河水。他家離村上的水井太遠,家裡的水缸裡裝的是漣水河裡的河水,每把牌輸了的就喝一杯。河水有股腥味,往往喝兩杯後我便會難受想吐。
讀到初二的時候文志輟學了,不是家裡不送,而是因為成績太差沒心思讀。然後便是一直閒在家,也不會去幫家裡做事,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
我周末或假期的時候依然會去他家玩,也就是在那時候,我才知道他家裡那麼寵他的原因:文志患有先天性心臟病。閒聊的時候,文志會跟我們說,先天性心臟病做手術要二十萬,他家裡沒那麼多錢。希望有一天能有個大老闆會捐助他二十萬,讓他去做這個手術。不做手術的話,一般活不了多久,他要鍛鍊身體,等待希望來臨的那一天。
我讀中專後假期裡會叫他一塊去跑步。四、五個玩伴相約清早五點鐘便起來了,他往往是最後一個起床的,要等我們跑到他家叫他。我們會在小腿上綁上自做的沙袋,來回跑上五、六公裡,但跑得不會很快。文志跑上一小會便會氣喘籲籲,經常是他在後面走,我們在前面小跑。
由於年少輕狂,我們偶爾也會給家裡添麻煩。
一天,我們一行四人去鎮上溜達,走到中學下面的馬路邊時,迎面駛來的一輛摩託車不小心刮擦到了文志的衣服。對方是個混混,沒有道歉的意思,他們三個揪住對方就是一頓拳打腳踢,摩託車也倒在了地上。我沒見識過這樣的場面,只在一旁勸阻。打完後他們便往學校後山上跑,我也跟在後面。大夥從後山繞回了各自的家。不一會,聽到村頭來了一伙人在叫喧,說要找到打人的那幾個砍死他們。我躲在樓上房間不敢出去,只覺得心臟跳動的頻率就跟龍船競賽時的鼓點一樣。我父親回來後,盯著我的目光很是嚴厲。我喏喏的說:我沒打人,是他們三個打的,我在旁邊還勸了他們。不知道父親是不信任抑或是出於對我安全的擔憂,父親背著我出了兩千塊錢賠給那混混,反到他們三人都沒出。當時的我很不理解父親的行為,平生第一次對著父親怒吼。
中專畢業後,我便出去打工了,由於那時沒有手機,失去了和夥伴們的聯繫,只有偶爾從家人口中得知,誰去了廣州、誰去了東莞。文志還是老樣子,在家裡由父母供著。
廈門回來的第二天,媽媽跟我講了文志走時那天的情景:他父母在婁底做事,哥哥在田地裡忙活,文志一個人在家。有人從他家經過的時候,聽見文志在家裡大叫,「痛啊,痛咧,要死哩咧」。由於他家裡沒什麼值錢的東西,門是不上鎖的,推開他家的門,看到文志躺在床上,一隻手壓著胸口不停的打滾。那人趕緊跑去找文志的家人。等把他哥哥找回來時,文志已只剩微弱的呻吟聲。他哥哥背著他往衛生院跑,半路上文志的腦袋就耷拉下來了。次日清早,他哥哥在後山挖了個米把深的坑,拿張平時用來曬穀的破蓆子把文志一裹,和他父親一起抬上山埋了。村裡的人都說,文志死了,跟埋狗一樣埋了。
就這樣,文志走了,最終他沒等來捐助他二十萬的那個人。
文志走了,因為沒有那二十萬,他活得像條狗,一條無須為吃喝擔憂的寵物狗。他死得也像條狗,一條草蓆裹屍的野狗。
(文中所述的主人公是我兒時的夥伴,寫作的初衷一為追憶童年好友,二為表達貧苦人家面對疾病時只能聽天由命的那種無奈和心酸,以至於「活沒活出人樣,死沒死出人樣」。並未有對已故玩伴及其家人有不尊敬甚至侮辱的想法,敬請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