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音樂部分歌曲被騰訊下架,數位音樂版權究竟多值錢?

2021-02-13 上遊財經

開撕了,騰訊和網易還是開撕了!

在網易轉授版權即將到期之際,

網易雲音樂的少數歌曲被版權方——騰訊

下架了!

騰訊以侵權為由起訴網易雲音樂,

網易稱未與騰訊達成版權授權談判。

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不禁讓吃瓜群眾要問:

為了幾首歌的版權撕破臉,值得嗎?

其實,關於音樂版權,騰訊和網易早前已撕破了臉。

2014年,在未有版權監管的年代,QQ音樂與網易雲音樂就曾對簿公堂。2015年「最強版權令」頒布,騰訊和網易終於和解,網易付出的「代價」是,從手握大量獨家版權的QQ音樂手中買下150萬首歌曲的音樂分銷權。

顯然,在數字媒體時代,音樂版權不僅是播放平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掙錢、融資的籌碼,不管是現在還是未來,這樣的撕X戰還不會消停。

「因合作方要求,該資源暫時無法使用」。從8月開始,不少網易雲音樂的用戶發現,自己曲庫的不少歌曲遭不明原因下架,下架歌曲不僅包括衛蘭、泳兒、容祖兒等中國香港歌手,還有和BIGBANG、IU等韓語歌手。

網易雲音樂8月10日發聲明表示,平臺歌曲遭版權方騰訊音樂集團下線,下線曲庫佔網易雲音樂總曲庫的1%左右:「我們正在竭盡全力,與騰訊音樂進行版權轉授的洽談。很愧疚,我們還沒有促成版權轉授的達成。」

另一邊,8月11日,騰訊音樂集團也對外宣稱,因為網易雲音樂存在多次侵權行為,涉及的音樂作品包括由騰訊音樂獨家享有的包括吳亦凡付費專輯《6》在內的歌曲,因此暫停與網易雲音樂部分內容轉授權合作,同時,已經向深圳法院 提起訴訟,直至對方盜版問題肅清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在騰訊音樂狀告網易雲音樂的背後,或許隱藏著騰訊音樂更大的野心。

一位不具名的知情人士向上遊財經—重慶商報記者透露,網易和騰訊的版權轉授協議今年到期,網易方面曾希望續籤,但最終沒有談妥,可能是騰訊方面要價過高。業內人士透露,成立4年來,網易雲音樂的用戶持續增長,已經威脅到「版權大戶」騰訊音樂的地位。

根據近日QuestMobile發布的移動網際網路2017年Q2夏季報告,在移動音樂APP方面,網易雲音樂上升勢頭強勁,新下載用戶增長強勁於2017年6月達1905.28萬人,同比增長率達109.77%。報告還顯示,24歲以下的用戶在QQ音樂佔比達44.6%,在網易雲音樂佔比達54.8%。網易雲音樂用戶更具備年輕化特徵,更貼近青年用戶。

關於這場音樂版權紛爭,還要從頭說起。

2014年末

網易雲音樂與騰訊音樂之間的恩怨已經開始,彼時,QQ音樂起訴網易雲音樂,稱後者有623首歌曲侵犯了騰訊的「專用信息網絡傳播權」。2015年初,網易雲音樂又起訴QQ音樂中的202首歌曲侵權。隨後,騰訊開始動用自己的社交資源,通過微信好友及朋友圈對網易雲音樂連同蝦米音樂、天天動聽進行封殺。 

2015年1月

網易雲音樂因涉嫌侵害旗下300首歌曲的播放及下載權益為由,將酷狗音樂狀告至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網易向酷狗索賠金額超過300萬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2015年7月

國家版權局下發《關於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要求2015年7月31日前,無版權音樂作品全部下線,數據顯示,在規定時間內,各網絡音樂服務商共下線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220餘萬首。「最嚴版權令」下發後,開啟平臺間相互購買版權的爭奪戰。 

2015年10月

QQ音樂向網易雲音樂轉授150首歌曲版權,微信才解除對其的屏蔽,QQ音樂與網易雲音樂得以握手言和。

2016年

騰訊音樂整合海洋音樂,將旗下酷狗、酷我平臺收入囊中。阿里音樂成功整合蝦米音樂和天天動聽,百度旗下音樂業務與太合音樂集團合併。

2016年11月

與BAT財大氣粗相比,網易雲音樂並未花高價購買獨家版權。受制於版權困境,2016年11月,網易雲音樂啟動「石頭計劃」的獨立音樂人扶持計劃,目的就是為了掌握更多頭部新歌曲的版權。 

2017年4月

網易雲音樂宣布近期已完成A輪7.5億元融資,此輪融資後,網易雲音樂估值為80億元。

2017年5月16日

騰訊音樂娛樂集團與環球音樂集團達成戰略性合作協議,這意味著騰訊已擁有了世界三大唱片公司環球音樂、索尼音樂、華納音樂的獨家版權。據統計,三大唱片公司佔據了 88% 的全球唱片市場份額。 

相比之下,網易開始了品牌營銷,從今年3月開始,網銀雲音樂先是在杭州地鐵推出「樂評專列」,將5000條樂評鋪滿各個角落;之後又打造了「音樂專機」;最近,網易雲音樂將30條樂評印到4億瓶農夫山泉上,推出限量版「樂瓶」,更是刷爆朋友圈。

按理說,花了上百億,擁有1700萬曲庫的騰訊音樂早已建立起自己的商業壁壘,為什麼還會向網易雲音樂下手呢?

其實,一家獨大的騰訊音樂同樣有著危機。有業內人士指出,由於現行的版權制度,不可避免的存在版權散落的情況,比如摩登天空、亞神音樂的版權在太合音樂手上,相信音樂、華研國際、滾石唱片被蝦米音樂拿下。

阿里音樂集團CEO宋柯在接受上遊財經—重慶商報記者採訪時就曾直言不諱地指出,按照當前的版權分布,用戶如果想聽到所有的音樂,必須下載兩個APP,一個是蝦米音樂,一個是QQ音樂,這是長時間無法改變的現狀。然而,一個手機下載多個音樂APP,必定造成用戶游離不定,粘性也就無法保證。相比之下,網音雲音樂通過社交運營,積累了一批死忠粉、粘性很高,且佔據了大部分高端年輕用戶,這也是騰訊音樂想要獲取的人群。

不過,因為缺少獨家版權,網易雲音樂同樣面臨危機感。在今年4月召開的2017中國網絡版權保護大會上,網易公司創始人兼CEO丁磊就對曾炮轟過壟斷音樂版權的行為,他提出,「獨家版權甚至取代了產品創新和用戶體驗,成了行業的主要競爭壁壘。」丁磊痛批行業進入巨頭哄抬獨家版權費、賠本賺吆喝的怪圈:「版權壟斷和強勢資本可以解決短期問題,但解決不了長期問題。」

有業內人士指出,網易雲音樂目前的商業模式還是得依靠版權轉授,對騰訊的依賴過強,同時上遊音樂原創能力還不夠強,在這樣的情況下受飛漲的版權價格影響,其未來盈利的預期愈發模糊。如果騰訊方面對網易雲音樂版權授權進一步收縮,網易雲音樂恐怕日子不好過。

  

何為音樂版權


音樂版權包括三層:詞曲權,錄音、錄製權,視聽版權。重要性依次遞增,價值和版權費用也依次遞增。在KTV、電視節目等場合翻唱一首作品,改作品的詞曲權擁有者就可以獲得相應的版稅收益。而在音樂播放器平臺上,音樂人或歌手要翻唱、發布、傳播某首音樂作品,必須取得原詞曲權利所有者授權,並同時將歌曲的錄音、錄製權授權給此平臺方。對於數位音樂平臺來說,詞曲權,錄音、錄製權,視聽版權三者的權利同樣重要,缺一不可。在業內正版化的過程中 ,一直對詞曲版權沒有足夠的重視。如果平臺使用了一首不存在版權歌曲的翻唱版,這同樣有侵權風險。

一般而言,通常歸詞曲創作者或版權代理公司所有;錄音版權一般誰投資製作錄音產品或母帶誰就擁有,該版權多數情況下歸屬於唱片公司,有時候也歸屬於藝人。

環球音樂的版權歸屬較特殊。其中詞曲版權由子公司「環球音樂出版公司」負責,而母帶錄製權則由子公司「環球唱片」負責。環球詞曲和環球唱片都隸屬於環球音樂集團,它們分別與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籤訂了版權戰略合作協議,因而騰訊音樂娛樂獲得了環球音樂詞曲及錄音版權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獨家授權及版權分銷業務。

文/上遊財經—重慶商報記者 張宇

實習生 鄢葒鈺

圖片來源於網絡

編輯 Emily

Shirley樂樂

———重慶商報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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