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直播帶貨,可謂是「冰火兩重天」。一方面,直播帶貨持續火爆,讓各大平臺的交易額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又有主播頻繁翻車,直播帶貨的數據屢遭質疑。這讓許多已被當前「紅利」吸引的商家,開始觀望了起來。受雙十一大促的影響,不少主播10月、11月直播帶貨的交易額再創新高。根據《直播帶貨銷售排行榜》顯示,這兩個月光是排名前10主播的總銷售額就超過了100億,10月TOP50主播的總銷售額高達259億,為全年最高。
然而,與龐大的銷量相對應的,是龐大的水分:要麼數據造假,要麼商品造假。比如前段時間快手主播直播中出售的燕窩被證實以次充好,而其本人不僅要賠付消費者6000萬元,甚至可能面臨牢獄之災。雖然事發後,其以三倍賠償的方式解決此事,但是在網絡重拳出擊下的打假人王海卻仍然不依不饒。認為辛巴的這個舉動仍然是存在欺騙行為,當初說好的十倍賠償呢?而辛巴也有可能面臨高達十五年的有期徒刑,雖說這個15年看似不太可能,但是仍然給其他賣貨主播一個警醒作用。在賣貨方面,相信他認第二沒人敢認第一了,有著一哥的地位,可是在這件事後,不僅他受到嚴重甚至可以說是毀滅性打擊以後,其他主播甚至明星賣貨的翻車醜聞也被一一剝開。例如楊坤利用「32場帶貨直播」作為噱頭,引商家入坑,在交下所謂的「坑位費」以後,商家的收益卻大打節扣。不僅如此事後還有批量式退貨的行為,商家們懷疑楊坤團隊在後面虛假購買和惡意賣弄假數據,一眾上門討說法,無果最後只能報警處理。
之所以出現這種反差,是因為直播帶貨雖然形式新穎,但內核還是傳統的交易型電商。平臺和商家只想著如何「薄利多銷」,以價格和流量取勝,而沒有把心思放在消費者身上。也就是說,之前的直播帶貨所做的只是將需求集中,沒有創造新的需求,並非一種可持續的商業模式。在這種模式下,主播們扮演的角色也僅僅是導購員,與超市裡的櫃檯無異,即使有才華也沒有太多施展的空間。
到底是什麼是內容電商呢?它是營銷渠道還是推廣方式?雖然淘寶官方在鋪天蓋地地在宣傳這個詞,但是,真正能夠了解其含義的商家並不多。
首先我們來看看維基百科是如何定義「內容電商」這個詞的。
內容電商就是一種通過生產對目標用戶有價值的內容,以此來實現商業轉化的一種電商成交形式。從這個定義上看可以這麼說,任何不以賣貨為目的的內容營銷都是耍流氓。
文字是內容的主要呈現形式,淘寶平臺的文字表達是比較重要且廣泛的,包括寶貝的標題、詳情內容、主圖、微淘達人文章、鑽展直通車宣傳文案等都需要文字內容。圖片可以更好、更形象地展示文字想要表達的內容,使內容更容易被理解,並加深用戶的印象。內容模塊除短視頻和直播是最近才有的功能外,其他功能都是淘寶一直以來都有的,那麼相較於淘寶傳統的營銷,內容電商有什麼特點呢?
(1)內容電商的邏輯主要在於為用戶提供解決方案,幫助用戶解決實際問題,而不僅僅是直接展示產品。如今許多網紅店鋪的銷售邏輯大多如此,這是很明顯的趨勢。
(2)內容電商能夠通過刺激痛點讓消費者更加了解產品的價值,並且還能夠通過情感營銷讓用戶從內心產生情感認同。簡單地說就是「誰關心我,誰更懂我,誰能提供給我更多貼心的服務,我就選擇誰」,這完全改變了淘寶傳統營銷的價格戰的邏輯。
(3)內容電商所需要的內容可以是自己生產的,也可以是達人免費幫你生產的,而以往你只有花錢找主流媒體做廣告這一種內容生產方式。
(4)內容電商能夠讓用戶隨時隨地分享產品信息,而淘寶的傳統的營銷只能在用戶購買產品之後才能分享。比如消費者瀏覽到一個切中了自己痛點的文章就會分享,即便他們不知道產品的好壞。
如今人們想要的不再是必需品,我們需要通過挖掘目標用戶的痛點來打動他們。這就是內容電商。淘寶內容的規範化為內容運營提供了更寬廣的渠道。無論是在站內還是站外,在線上還是線下,運營內容都是為了更好地把產品賣出去。賣貨的同時沉澱粉絲和品牌,這就是我們淘寶賣家所說的內容運營。
更嚴謹的解釋是,內容電商就是通過對用戶的人格化區分,讓產品品牌形成不同的性格主張與需求引導,從而幫助用戶判斷不同的價值取向,形成認知,達成共識。內容電商的一切都基於對某產品的軟文、視頻等素材的利益點的刺激下而產生的購買。所以我們會發現,如今用戶的需求在升級,商家的玩法也同樣在升級。
首先我們要明確的一點是,如果一個消費者下了單,那麼TA必定是有需求的,至少TA自己認為有,只是需求有強弱的區別罷了。比如,你不能指望把衛生巾賣給一個男性(代買的不算),但把衛生棉賣給習慣使用衛生巾的女性卻是一般情況下可以做到的,因為本質上這兩個商品屬於同一種需求。那麼,如何喚起消費者對替代商品的需求呢?答案是利用他們的「感性評估」。舉個例子。常有人說家中的藝術品,比如掛畫、花瓶、盆景是「無用」之物,一般人不會有這種需求,果真如此嗎?正所謂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人的審美需求是一種潛在需求,只有進入感性評估狀態才能把需求激發出來。
為什麼?因為理性評估的時候,我們更容易忽略主觀感受,選擇那些「數據」和「參數」上更牛的選項,或者是更實用的商品;而在感性評估中,我們的主觀喜好會被放大,比如設計師原創設計帶來的衝擊感,可能直接讓我們選擇去購買。此外,內容電商能夠降低消費者的警惕心理,做到「潤物細無聲」。
最後,內容電商的終極目標是改變用戶的消費觀念,由追求低價格商品轉向追求高附加價值的商品。商品不止是商品,更是故事、情懷和夢想,用這些觸動消費者,就是內容電商的最高境界。
馬雲曾說,「未來的十年、二十年,沒有電子商務這一說,只有新零售」。它的意思不是說電商要消失了,而是電商將「升級」為新零售,進入另一個發展階段。不是說直播帶貨行不通了,而是未來不只有直播一種帶貨方式,直播帶貨也會隨著技術的革新而「進化」。換句話說,直播帶貨只是內容電商的「初級階段」。那麼,未來的內容電商會以什麼樣的方式呈現呢?我們不妨做個設想。現在的直播帶貨喜歡講「場景化」,但光憑小小的直播間和主播的語言,恐怕還是做不到讓觀眾身臨其境。但有了高科技產品就不一樣了。比如在AR技術的加持下,消費者戴上AR眼鏡,就能在家中看到充滿真實感的商品,除了查看顏色、款式、尺碼外,還能進行試穿、試用,足不出戶就能有逛街的體驗。
所以,不一定非要圖文、影視才能叫做內容,凡是能吸引消費者,讓其沉浸其中的都能叫做內容。內容電商還有很大的想像空間,它無疑將成為巨頭們角逐的新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