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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過兩次黃山,一次是1984年,一次是2009年。但是我都沒上黃山。這次,接待我的人對於我兩次到黃山而不上山表示詫異。我說我不上黃山是由於黃山太矮。對方問我上過多高的山。我說珠穆朗瑪峰,而且登頂過200餘次。對方不信,我說我有隱形翅膀,能助我飛躍珠峰。
世界上有兩種山,一種是自然界的山,一種是人生的山。我偏愛爬人生的山。我的書已經銷售出1.5億本,按每本1.5釐米的厚度計算,將它們疊置,相當於200餘座珠穆朗瑪峰。這兩天,《人民日報》一位記者採訪我,她對於我一個人寫《童話大王》半月刊寫了24年感到不可思議,我說這源於我有隱形的翅膀。
其實,所有人出生時,都擁有隱形翅膀——想像力,但是隨著年齡和知識的增加,絕大多數人的隱形翅膀會和主人分道揚鑣。沒有想像力這雙隱形翅膀,人就不能飛躍事業的巔峰,一生只能重複前人發明的知識,不能進行創造性勞動。
我的隱形翅膀是我的小學老師趙俐給我保留住的。記得二年級一次上課時,趙老師推薦我們看一本童話書,它的作者是張天翼。當時我正處於急於擺脫胡思亂想也就是想像力的年齡段,那時我回家對弟弟妹妹說得最多的話是「幼稚」。如果你對別人經常說「幼稚」兩個字,這就是你的想像力即將離開你的危險信號。換句話說,你已經到了人生最危急的關頭:當能進行創造性勞動的人還是當終生重複前人知識的人。我看了張天翼的這本童話,我覺得他比我還胡思亂想,而且他還把自己的胡思亂想出書了!從此,我的想像力再也沒有離開過我,使得我終生擁有了隱形的翅膀。好的童話就像一把鎖,能鎖住孩子想像力的隱形翅膀。
愛因斯坦說,想像力比知識更重要。
我慶幸自己擁有想像力的隱形翅膀,她幫助我一個人寫一本名叫《童話大王》的半月刊長達24年,她幫助我創造了皮皮魯、魯西西、舒克和貝塔。最有魅力的往往是肉眼看不見的東西,比如想像力。想像力給你插上隱形的翅膀,使你成為能進行創造性勞動的人,飛躍人生事業的巔峰,一覽眾山小。
他們一家有時比賽穿衣服,有時比賽穿鞋子……作者的爸爸總結了很多節約時間的好辦法:扣扣子從面開始扣;衣服、襪子、帽子都放在固定的地方;把鞋帶系松一點……作者向爸爸學習,在周五晚上就安排好周六周日的工作。笫二天,按時間有條理地做事,省下來的時間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所以作者成績很好,而且第二課堂又特別出色,真讓我羨慕不已!
這篇文章告訴我,做任何事都要講效率,拖拖拉拉就會失敗。回想我以前寫作文,總不專心,寫一篇文章寫幾句,就和別人聊幾句,一篇文章下來,用去兩個小時有多。而且時間用去了,可作文卻沒寫好,有時還要被老師罰我重新寫一遍呢。
媽媽經常批評我做事不講效率,但我卻是「意見接受,行動照舊」。所以總不見我有什麼事是成功的,就拿這次的數算比賽來說吧,比賽前還跟同學誇下海口,說一定會贏他。比賽時,我發現他早就口算完,在仔細複查了,我卻還有很多題沒寫完呢。成績出來後,跟那個同學一比,真是望塵莫及啊,羞愧得我真想找個洞鑽進出呢!嗨,都是拖沓這傢伙拖後腿,我必須扔掉它!
記得周老師常鼓勵我說:「快!快!快!不要像個老太太!」她講課時還說,現在的社會是個講求效率的社會,快人一步,理想達到。她不批准我參加學校的籃球訓練是因為我做事拖沓,連作業也不能按時完成,要是我能合理安排時間,學會快速把事情辦好,就一定能擠出時間去參加學校的訓練。我聽了,就像加滿油的車子,充滿了動力。我想,既然文中的小作者能學習訓練兩不誤,為什麼我就不行呢?我也能行!我就向他學習,事事講求效率,一定能跟我的摯愛——籃球天天在操場上並肩作戰的。每個孤獨的人,都渴望被需要。韓愈有言:「不知言之人,烏可與言;知言之人,默焉而其意已傳。」於是,非常神往「默焉而其意已傳」的「知言之人」的境界。
然而,談何容易!
波蘭作家雅-伊瓦什凱維奇說「誰若真想探究蕭邦音樂的精神,理解蕭邦音樂跟波蘭有著何等密切的聯繫,誰就應悉心體會歐根·德拉克洛瓦所謂的蔚藍的色調,它是波蘭景色和在這大平原上誕生的藝術家的音樂的共同色調」,有幾人真正領會得?王熙鳳的「天下真有這樣標緻的人物,我今兒才算見了!況且這通身的氣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孫女兒,竟是個嫡親的孫女」的八面玲瓏又有幾人做得到?舒婷表述了「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的愛情觀,同時她又明白「但沒有人聽懂我們的言語」。魏徵之所以能夠讓唐太宗一再納諫,燭之武之所以能夠「退秦師」,藺相如之所以能夠完璧歸趙並且在澠池之會上爭勝,與他們都是擁有三寸不爛之舌的「知言之人」大有關係!
這些音樂語言、文學語言、政治語言、外交語言,還都在人類語言的範疇,即使不能一目了然,反覆揣摩總能得之。
面對非人類的語言,你能否做個「知言之人」呢?
竺可楨的《大自然的語言》熟悉嗎?「幾千年來,勞動人民注意了草木榮枯、候鳥去來等自然現象同氣候的關係,據以安排農事。杏花開了,就好像大自然在傳語要趕快耕地;桃花開了,又好像在暗示要趕快種穀子。布穀鳥開始唱歌,勞動人民懂得它在唱什麼……花香鳥語,草長鶯飛,都是大自然的語言。」你若「知言」,可以未雨綢繆。
劉亮程的《今生今世的證據》熟悉嗎?「如果沒有那些舊房子和路,沒有揚起又落下的塵土,沒有與我一同長大仍舊活在村裡的人、牲畜,沒有還在吹刮著的那一場一場的風,誰會證實以往的生活?」村裡的這些,都會說話,你若「知言」,那村莊就還是你的村莊。
勞倫斯《鳥啼》熟悉嗎?「當大地還散落著厚厚的一層鳥的屍體的時候」,鴿子、斑鳩、畫眉紛紛開始了它們的啼叫。作者明白:「無論人們情願與否,月桂樹總要飄出花香,綿羊總要站立舞蹈,白屈菜總要遍地閃爍,那就是新的天堂和新的大地。」這些鳥兒都是「向死而生」的主兒。你若「知言」,你對生活的感悟力就會不同尋常。
周曉楓的《斑紋》熟悉嗎?蛇因為誘惑夏娃偷食禁果而被上帝懲罰,沒有聲帶,沒有聽力,沒有好的視力,沒有四肢而只能用肚子行走。當他們的鱗環疊合在一起時,振動起來就像響板——這是一種罪惡的音樂,因為常常是發出攻擊的前奏。如果你不「知言」,會有性命之憂。
其實,只要有心,有識,你就可以由「不知言」而「知言」。
做個「知言之人」,真好!
我一直相信,人在極端環境下所爆發出來的求生欲,往往不是來源於「我還沒活夠」,而是來於「還有人在等著我去照顧」。
看完《南極之戀》,我更加相信了這個道理。
一個傻兮兮的沒有戶外生存經驗的土豪,憑什麼能在南極經歷過各種磨難還能生存下來?
就憑他有喜歡的人,就憑他被需要。
你也許覺得這是在開玩笑,那就當開玩笑吧,反正命運跟我們開過的玩笑也不少。
如果你也曾孤獨過,你就會明白,「被需要」的感覺是有多好。
在無數個深夜,你曾拿起手機,想找喜歡的人說話,但你拿了又放,寫了又刪,發送又撤回,因為你怕。
你怕一廂情願。
你怕你需要對方,但對方不需要你。
你是如此的怕打擾,以至於就連發一句「打擾了」,也覺得這句話本身也是一種打擾。
你是一根蠟燭,願意用生命為她燃燒。
聽起來很美。
但不湊巧的是,她的生活燈火通明,根本不需要被你這點微弱的燭光。
孤獨,是燭光無處安放;相愛,是彼此燃燒照亮。
每個孤獨的人,都渴望「被需要」。
在《無問西東》裡,黃曉明抱著毀容的章子怡說了一大段情話,很多人被那段話所打動。
但我印象更深的卻是黃曉明的另一句臺詞:「我有需要照顧的人」。
對一個人表達愛意,當然可以用千言萬語,但如果僅用這一句「我有需要照顧的人」,也足夠了。
《南極之戀》裡也有很多戳動人心的臺詞,這些臺詞也在詮釋什麼是「被需要」。
比如男主富春對女主如意說的那句:「如意,我回來了」。
這句話太平淡,平淡到像櫻桃小丸子的那句「我回來了」。
但正是這句話,給人一種回家的感覺,家是很暖的地方,而在南極,恰巧需要這份暖。
他每天出門尋找希望,後來才發現,屋子裡的她才是希望。
所謂彼此牽掛,無非是外面的他想回家,裡面的人在等他。
又比如「我怕風停,因為風停了就沒聲音了;但我又怕起風,風一起,身後的腳印就沒了」。
這句臺詞把孤獨和無助詮釋得淋漓盡致。
在不見人煙的南極,你能聽到的幾乎只有風聲,於是你希望有風作伴。
但是風一起,你又怕腳印消失而找不到回去的路。
這是一個矛盾。
所有的孤獨患者都有這樣的矛盾,他們的精神世界就像南極一樣荒蕪冰冷。
你渴望找一個人去化解孤獨,但又怕找錯了人,反而會更加孤獨。
男女主角就是在這樣一個孤獨的環境裡互相取暖,他們因為求生而走到一起,又因為走到一起而堅定了求生。
這部電影很暖,因為詮釋了相濡以沫。
這部電影又很冷,因為相濡以沫的人最終還是要面臨一個選擇:要不要相忘於江湖?
世間最殘忍的事,不是讓你失望,而是先給你希望。
去看這部電影吧,如果你此刻幸福,看完你會更加珍惜。如果你此刻孤獨,看完你會嚮往幸福。
願你早日找到需要照顧的人,也願你能早日被人照顧,更願你從此不再望
第四百零六條【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20070316]
第一百九十一條 【抵押期間轉讓抵押財產】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學者觀點:
楊立新:《民法典(物權編)》第406條在規定抵押期間轉讓抵押財產的規則上,改變了原《物權法》第191條比較嚴格的立場,設立了新規則。這些規則是:1.抵押人在抵押期間轉讓抵押財產的,並不加以嚴格限制,只是在轉讓時應當通知抵押權人。轉讓時未通知抵押權人的,應當是何後果,不得而知。對此不能採取債權轉讓通知規則的做法,因為抵押財產的轉讓,抵押權隨之轉讓,原則上不會損害抵押權人的利益。不應因未通知抵押權人,就確認其轉讓無效。2.如果當事人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3.抵押期間,抵押人將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4.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王利明:節選自作者論文:《我國民法典物權編的修改與完善》
來源:《清華法學》2018年2期
《物權法》第191條明確規定,抵押物轉讓必須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該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抵押權人,防止抵押人在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情形下處分抵押財產,因為如果抵押人不將轉讓的價款用於清償債務,將直接導致對抵押權人的損害。但筆者認為,應當刪除抵押物轉讓必須取得抵押權人同意的規則,因為一方面,抵押權為支配抵押物交換價值的權利,保護抵押權人的權利主要是維護其對抵押物價值的支配,而不是對抵押物實物的支配,因此,如果抵押物轉讓不影響抵押權的實現,則法律沒有幹涉的必要。抵押權是一種變價權,它並不會禁止對抵押財產轉讓。另一方面,抵押權作為物權的一種,存續於抵押財產之上,只要承認抵押權具有物權的絕對效力,就應該肯定抵押財產的自由轉讓。從比較法來看,各國大多採自由轉讓說,即使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也可以自由轉讓抵押財產。還要看到,允許抵押物自由轉讓,也有利於鼓勵交易,促進物盡其用,即在抵押權設定之後允許抵押人自由轉讓,有利於所有權人對抵押財產的充分利用,充分發揮物的使用價值提高物的利用效率。例如,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實踐中,如果房屋上有抵押負擔,出賣人必須先清償債務,塗銷抵押登記,才能與受讓人辦理移轉登記,但如果受讓人不能足額支付價金,還得向銀行申請貸款,這樣就導致兩次信貸交易,如果承認抵押權的追及效力,允許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即可轉讓抵押物,即可以減少「先清償債務,塗銷抵押登記」這一交易流程,這就可以簡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發揮物的效用。
但是,在允許抵押物自由流轉後,為保護抵押權人的利益,對已經登記的抵押權而言,應當允許抵押權人追及行使其抵押權。因為抵押權作為一項物權,客觀上應當具有追及效力,而且對已經登記的抵押權而言,受讓人在受讓抵押物時,明知抵押物上存在抵押權,允許抵押權人追及行使其抵押權,並不會損害買受人的利益。尤其是在抵押權已經登記的情形下,買受人無法通過善意取得規則消滅該抵押權。我國相關司法解釋也採納了這一立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7條規定:「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可見,司法解釋這一規定實際上承認了抵押權的追及效力。民法典物權編可以借鑑這一經驗,對沒有登記的抵押權而言,如果受讓人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抵押物上存在抵押權,則其可以主張善意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權,在此情形下,抵押權人不得再向受讓人追及行使抵押權。
當然,民法典物權編在允許抵押人自由轉讓抵押財產後,要注意防止抵押人濫用這一權利,損害抵押權人的合法權益。對此,筆者認為可以採取如下兩種方法加以解決:一是賦予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償的權利,二是抵押人應當將所獲得的價款提存,專門用於清償抵押權人的債權。畢竟債務還未屆清償期,要求提前清償,可能會損害債務人的期限利益,此時,可以通過提存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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