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解密】一加衝刺全面屏,可旋轉式升降攝像頭
【嘉德點評】在一加的該項專利中,所提供的可旋轉升降攝像頭,不但可以有效的實現全面屏設計,甚至可以將前置和後置攝像頭合二為一,解決了當前手機普遍存在前置攝像頭像素遠遠小於後置攝像頭像素的問題。
集微網消息,一加手機雖然每年發布的機型只有兩款,但是國內外手機評價都還不錯。而今年3月發布的新機型就是一加手機7了,在經過了發布前長時期的曝光之後,這款手機還沒有發布熱度就不算低了,為了保持全面屏,其採用了升降式前置攝像頭。
目前,攝像頭主要分為固定式和運動式兩大類:固定式攝像頭主要固定在產品上,直接對物體進行拍攝。運動式攝像頭一般分為手動運動式和自動運動式。手動運動的攝像頭需要扭、按等動作控制攝像頭的位置和角度。自動運動的攝像頭可以通過電機等方式,實現自動調節位置和角度。
家電和電子設備上的攝像頭通常固定設置在設有屏幕一面的邊框上,隨著全面屏的應用發展,家電和電子設備上開始配置了能夠升降的攝像頭,但該攝像頭的攝像角度無法自動調節。
針對這個問題,一加在19年3月29日申請了一項名為「可旋轉升降攝像頭及顯示裝置」的發明專利(申請號:201910250047.6),申請人為深圳市萬普拉斯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目前公開的專利資料,讓我們來看看這項可旋轉升降式攝像頭技術吧。
如上圖為可旋轉升降攝像頭,該攝像頭可單獨進行使用,也適用於配置有攝像頭的裝置,該可旋轉升降攝像頭1能夠分段進行升降和旋轉,還適用於配置有隱藏式攝像頭的顯示屏上,它包括攝像頭模組10和驅動組件20。
這種攝像頭可以採用機械結構進行轉動,驅動組件包括驅動件21、傳動件22、執行件23、鎖定件24和限定件25,驅動件通過傳動件能夠驅動執行件做與驅動件的轉軸平行的往復直線運動。
攝像頭模組設於執行件上,執行件與限定件之間形成非迴轉滑動配合段和可迴轉配合段。執行件與限定件處於非迴轉滑動配合段時,驅動件通過傳動件能夠驅動執行件做往復直線運動。執行件與限定件處於可迴轉配合段時,鎖定件將傳動件與執行件之間的相對轉動鎖定,以使得驅動件驅動攝像頭模組轉動。
該裝置利用電子機械結構,從而實現了攝像頭的自由升降,並且十分快捷方便,只需要相應的智慧型手機軟體適配即可,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具體的實物狀態展示情況。
如上圖所示為可旋轉升降攝像頭,該攝像頭通過底座固定在顯示屏上,攝像頭模組能夠相對顯示屏伸出或縮入,且能夠在顯示屏上伸出後進行轉動,如上圖所示,這種動作邏輯的設置對於顯示裝置的隱藏式攝像頭非常適用,使得顯示裝置的攝像頭能夠隱藏在顯示屏之下,又能夠通過轉動具有更大的攝像角度。
在不使用攝像頭時,攝像頭模組隱藏在內部,避免洩漏隱私,產品外觀也更簡潔。當需要使用攝像頭時,攝像頭模組伸出,攝像頭模組的攝像靶面與顯示屏平行。當需要調整視角時,攝像頭模組可以左右旋轉調整視角。
目前有多款手機都使用了升降式或者背翻式的攝像頭,但是這樣的攝像頭在和旋轉升降的攝像頭相比時,具有佔用空間大,不夠靈活以及無法進行多角度旋轉等缺點,使用這樣的可旋轉升降攝像頭,不但可以有效的實現全面屏設計,甚至可以將前置和後置攝像頭合二為一,解決了當前手機普遍存在前置攝像頭像素遠遠小於後置攝像頭像素的問題,而且節省了成本!
2、漢天下起訴飛驤科技一案告終,漢天下敗訴並承擔受理費用
集微網消息(文/Jimmy),今(25)日,深圳飛驤科技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近日,我司得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書面通知,北京中科漢天下電子有限公司訴我司侵害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一案,以我司勝訴而告終。
公告表示,法院駁回北京中科漢天下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一切訴訟請求並判令其承擔本案的受理費用。此前我司也多次聲明並向公眾做出過鄭重承諾,飛驤科技的產品不存在侵犯其他公司智慧財產權的情形,均為自主研發。我們會一如既往的重視和保護智慧財產權、堅持創新,促進射頻晶片行業的蓬勃發展,維護行業的良性競爭秩序。
該智慧財產權案要追溯至去年年底,12月20日,北京中科漢天下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發布聲明稱,深圳飛驤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型號為「5124」和「5169」兩款晶片涉嫌侵犯漢天下的晶片智慧財產權。21日,飛驤科技回應稱,漢天下的行為涉嫌不正當競爭,對此公司也發出嚴正聲明。
漢天下稱,飛驤科技的「5124」和「5169」兩款晶片涉嫌侵犯了公司於2015年3月13日創作完成並於2016年3月17日獲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登記號為BS. 165000422,名稱為HS8231的布圖設計。
飛驤科技在回應中指出,飛驤科技的產品均為自主研發,不論是2G/3G/4G還是明年量產的5G,其核心技術均為公司內部的原始創新,並通過智慧財產權進行保護,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隨著中國半導體行業迅猛發展,專利糾紛也越來越多。智慧財產權是一個公司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源泉,但在保護創新的同時,也不應當作為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出現。對於資金、技術、人才密集的半導體產業而言,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愈發顯著,它甚至決定著中國半導體產業的未來。
3、搶佔先機?vivo在歐洲註冊「6G」徽標
集微網消息(文/holly),據Letsgodigital報導,vivo已於2019年10月22日在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註冊了6G徽標。
從商標中可以看出,三條斜線穿過「6」和「G」,表示著6G的速度會更快,該商標被歸為9/38/42類。
據悉,vivo的「6G」商標部分說明為:智慧型手機;計算機軟體;可穿戴設備;耳機、蜂窩電話通信;行動電話通信服務;移動通信網絡服務;電信技術領域研究;電信網絡設計與開發。
此前NoteBookCheck的報導稱vivo一直專注於6G的研究,「雖然5G的商業化才剛剛開始,但該公司意識到,未來數據的爆炸性增長和人工智慧技術的廣泛應用將帶來新一輪的通信挑戰。」
此外,Letsgodigital還預計6G標準會在2030年左右完成,首批6G智慧型手機、耳機等問世仍需要數年時間。
4、美媒:對中國智慧財產權制度的3個誤解
美國《哈佛商業評論》網站10月23日文章,原題:有關中國智慧財產權制度的3個錯誤看法中國的智慧財產權制度真那麼糟嗎?通常認為,當前中美經貿摩擦部分是在回應中國強制技術轉讓及極差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實際上,中國的智慧財產權制度並不像描述的那樣差。有關中國智慧財產權制度的3種錯誤看法阻礙了公司高管的投資。
第一個錯誤看法是說中國存在普遍的政府支持的「強制」技術轉讓。事實上,筆者在中國採訪和調查跨國公司高管發現,近年來外國企業普遍並未遇到過分的強制技術轉讓的政策。媒體常提到的一些例子也是涉及不太過分的政策,通常都是以市場換技術,且僅限於少數行業。這也解釋了為何貿易戰前對一個外國行業協會的調查中,只有8%的受訪者稱中國的技術轉讓會是他們所面臨的頭號智慧財產權挑戰。
第二個錯誤看法是認為,相比美國這樣的富裕國家,中國的智慧財產權制度更弱,從而對營商不太友好。事實上,雖然中國的智慧財產權體制存在一些不足,但總體來講,它們能夠合理地保護智慧財產權。而且,在某些方面,中國的智慧財產權制度對知識密集型企業——包括外國企業——比富裕的發達國家還出色。比如,在法律方面,競業限制條款在中國是允許的,而在美國一些州不可以。在中國,申請發明專利的等待時間要比歐美短,而且發明專利審查比歐洲一些國家質量高。
第三個錯誤觀念是認為,中國不是一個西式自由民主國家,所以不會尊重智慧財產權。實際上,在任何國家中,經濟治理肯定離不開政治,但自由民主制國家未必會充分保護智慧財產權。事實上,一些標榜自由民主的國家經常違反國際法律規範,歧視外國企業。
從對上述三個錯誤看法的分析可見,中國的智慧財產權制度要比西方高管所認為的風險低得多。事實上,在華跨國公司經常能夠利用技術和品牌,與日益創新的中國企業競爭。(作者丹·普呂多姆,喬恆譯)環球網
5、半導體業降溫,矽智財廠力旺第3季獲利表現平淡
芯科技消息(文/羅伊)今年半導體產業降溫,矽智財(IP)廠運營連帶受影響,IP廠力旺公告第3季獲利1.2億元新臺幣(單位下同),季增4.4%,年減28.7%,是近4年來同期新低,每股盈餘1.62元;累計今年前3季淨利4.12億元,年減14.26%,累積每股盈餘5.56元。力旺預計於11月13日召開線上財報會,進一步說明運營展望。
力旺日前宣布,今年再度榮獲晶圓代工廠臺積電「IP Partner Award」,是自臺積電2010年創設此獎項以來,連續10年獲選為「嵌入式存儲器」項目的最佳IP夥伴。
據了解,力旺與臺積電自2003年起展開合作,至今已於臺積電開放創新平臺佈建435項IP,並完成1430項新產品設計定案(Tape-Out)。力旺表示,累計內嵌公司IP的晶圓數已突破1300萬片,涵蓋單次可程式(One-Time Programmable,OTP)和多次可程式(Multiple-Times Programmable,MTP)等多項存儲器解決方案。
此外,力旺目前在臺積電先進位程上持續有突破性進展,其中,NeoFuse已於臺積電7納米平臺完成特徵測試(Characterization),同時也在臺積電12納米、22納米平臺完成可靠性驗證(Qualification),在臺積電備受矚目的5納米製程也已完成產品設計定案(Tape-Out)。
力旺也積極開拓車用市場,2大產品線NeoBit與NeoEE日前也通過德國萊因ISO 26262: 2018 (ASIL D)與IEC 61508:2010 (SIL3)認證,成為半導體界少數具有完整車用功能性安全的IP解決方案,目前力旺也是大中華區唯一獲此雙認證的IP公司。
圖片來源:力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