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解密】同世界不同視角,華為視網膜投影技術
【嘉德點評】5G前夕,AR/VR產業也引起了不小的改變,上周解密了索尼的隱形眼鏡投影技術,但是實際上,不止索尼,作為5G的技術大拿——華為也布局了不少的AR/VR技術的相關專利。
集微網消息,AR,即增強現實技術,簡單說來就是把信息投影到視網膜上,直接在"視網膜"上收發信息、聊微信、看電影等等,基本可以取代手機。
視網膜掃描投影顯示技術是指通過光束掃描的方式,直接向用戶視網膜投射圖像的新型顯示技術。該顯示技術通過高速掃描裝置控制光源產生的光束,使得光束按照圖像信息,按一定路徑時序地進行調製,光學投影系統將掃描裝置的出射光投影至人眼,直接在視網膜成像。由於該顯示技術無需實體顯示面,且只產生和調製所需的像素點,非常適合增強現實(AR) 、混合現實(MR)、虛擬實境(VR)等近眼顯示場景。
今天給大家介紹的就是華為在19年3月20日申請的一項名為「波導組件和近眼顯示設備」的發明專利(申請號:201910212609.8),申請人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根據目前公開的專利資料,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項視網膜顯示技術吧。
在具體講述之前要先給出三個相關的術語:出瞳距離、視場範圍和人眼窗口。
1)出瞳距離(eye relief):指波導表面中心到出瞳中心的距離,此時出瞳位於人眼瞳孔處。
2)視場範圍(FOV):也可以稱為視場角或視野,指由透鏡看到物體的角度,可藉由測量該物體在水平方向的角度及垂直方向的角度得到。FOV的大小決定了光學儀器的視野範圍。通常FOV用角度來衡量。
3)人眼窗口(eyebox):透鏡或視覺顯示器形成的有效可視圖像的空間,和出瞳尺寸與目鏡到眼睛的距離相關。是指眼珠在不影響顯示效果的前提下,可以移動的程度。較大的eyebox用戶在轉動眼球時越不容易丟失圖像,使用感受越好。
如上圖所示為視網膜投影顯示的場景示意圖,該圖展示了圖像是如何投影在視網膜上的。通常瞳孔的直徑是4mm。假設目鏡到眼睛的距離為20mm,FOV為34°,顯示光圈為36mm,瞳孔的橫向位移約為6mm,則eyebox至少要10mm才能使得用戶在眼睛旋轉的情況下保證圖像不會丟失。
而這樣的視網膜投影顯示技術能夠用於視網膜掃描投影顯示,將圖像投射到用戶的眼睛內。近眼顯示設備通常佩戴在用戶的眼部,例如近眼顯示器可以以眼鏡形式呈現,或者以頭戴顯示設備的形式呈現。通過近眼顯示設備,用戶可以同時觀察到該系統投射出的增強內容和現實世界的真實景物。
下面讓我們來看一個具體的近眼顯示場景。
如上圖所示,掃描類投影儀例如包括圖中的顯示控制器、光引擎和光融合器。掃描投影儀發出的圖像經光融合器投射至人眼的瞳孔,並進一步在視網膜成像。光引擎通過掃描投影的方式,輸出掃描圖像,主要包括光源、掃描裝置。
光融合器能夠對光引擎的出射光束進行透射或折射進入人眼,同時真實景物發出的光線也會透過光融合器達到人眼,光融合器可以對光引擎的出射光束進行出瞳擴展,光融合器例如為波導組件或者反射陣列波導。其中,入瞳結構用於將光引擎產生的圖像的光束耦合至波導組件,出瞳擴展結構用於實現對光束的出瞳擴展,以實現較大的eyebox。而較大的eyebox可以有效的提升用戶佩戴舒適性。
在介紹完具體的視網膜投影技術以後,我們最後再來看看這項技術和我們生活中常見的眼鏡相結合的方式吧。
如上圖所示,眼鏡中包括兩個近眼顯示設備,左側近眼顯示設備和右側近眼顯示設備,兩個近眼顯示設備分別對應於用戶的左眼和右眼,這樣用戶的雙眼都可以看到採用視網膜掃描投影顯示技術的增強實景圖像。近眼顯示系統還可以只包括一個近眼顯示設備,該近眼顯示設備對應於用戶的左眼或右眼,這樣用戶對應於近眼顯示器的眼睛可以看到採用視網膜掃描投影顯示技術的增強實景圖像。
視網膜投影技術,這樣聽起來類似於科幻小說中的東西,現在卻可以真真實實的出現在我們的身邊,對於喜愛AR以及VR的朋友來說是不是迫不及待想要體驗這樣酷酷的穿戴式設備,同樣的世界,不同的視角,期待這樣的技術可以早日落地實現產量化。
2、慧智微:起訴飛驤惡意提起智慧財產權訴訟及不正當競爭已獲法院受理
集微網消息,2019年5月,飛驤公司分別在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並在其微信公眾號指稱慧智微的「射頻前端可重構技術」和多款產品涉嫌侵犯飛驤ZL201110025537.X號發明專利權(簡稱「537號發明專利」)。
2019年11月21日,廣州慧智微電子有限公司向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深圳飛驤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惡意提起智慧財產權訴訟及不正當競爭,法院業已立案受理,案號為(2019)粵73知民初1634號。
今日,廣州慧智微電子發表聲明表示:飛驤公司在明知涉訴產品不侵犯其537號發明專利,且涉訴專利也因存在創造性缺陷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無效的情況下,仍然向社會公眾大肆宣稱和傳播片面和誤導性信息,涉嫌以排除、限制競爭目的,而惡意提起專利權訴訟及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致使慧智微遭受巨大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害。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促進國產晶片良性競爭,我司依法向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相關訴訟。
慧智微電子也指出,「射頻前端可重構技術「是通過軟體配置實現不同頻段,模式和場景下的器件復用,使方案化繁為簡從而獲得性能、尺寸和成本等多方面優化,而不在於用低成本的晶圓材料來部分替代高成本晶圓材料降低製造成本。
其實早在11月13日,廣州慧智微電子就曾發表聲明稱:飛驤公司對慧智微侵權訴訟無成立基礎,因為此前公司已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了宣告涉案專利權全部無效的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於13日正式發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第42255號),宣告飛驤公司涉案專利權全部無效。
14日,飛驤作出回應:該審查決定僅是行政裁定,尚未進入司法程序,並無法律效力,公司已決定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由司法機關對專利的有效性進行最終評判。
以下為聲明全文:
2019年11月21日,廣州慧智微電子有限公司(下稱「慧智微」)向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深圳飛驤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飛驤公司」)涉嫌惡意提起智慧財產權訴訟及不正當競爭,法院業已立案受理,案號為(2019)粵73知民初1634號。
2019年5月,飛驤公司分別在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並在其微信公眾號指稱慧智微的「射頻前端可重構技術」和多款產品涉嫌侵犯飛驤ZL201110025537.X號發明專利權(簡稱「537號發明專利」)。
飛驤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的聲明中拆解分析了慧智微產品,認為被起訴產品是採用SOI工藝做前級放大和GaAs工藝做後級放大,並指稱「無論體矽(bulk CMOS)還是CMOS SOI工藝,均系CMOS工藝,屬於537號發明專利的保護範圍」。然而,在飛驤公司作為專利權人提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意見陳述文件中明確陳述稱,「CMOS裝置和SOI、SiGe、GaAs等裝置根本就是兩種不同類型的裝置,權利要求1中的CMOS前級功率放大器和權利要求10中的CMOS裸片不可能採用GaAs、SiGe,SOI/SOI、GaN和InP等材料」。在涉案537專利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全部無效後,飛驤公司仍發表聲明稱:慧智微啟動無效宣告是因為沒有自信通過「證明技術沒有侵權」來獲勝。
就飛驤公司上述一系列行為,廣州慧智微電子認為:飛驤公司在明知涉訴產品不侵犯其537號發明專利,且涉訴專利也因存在創造性缺陷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無效的情況下,仍然向社會公眾大肆宣稱和傳播片面和誤導性信息,涉嫌以排除、限制競爭目的,而惡意提起專利權訴訟及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致使慧智微遭受巨大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害。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促進國產晶片良性競爭,我司依法向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相關訴訟。
在此,慧智微電子也指出,「射頻前端可重構技術「是通過軟體配置實現不同頻段,模式和場景下的器件復用,使方案化繁為簡從而獲得性能、尺寸和成本等多方面優化,而不在於用低成本的晶圓材料來部分替代高成本晶圓材料降低製造成本。
特此聲明。
廣州慧智微電子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
3、OPPO首款晶片名字叫做M1?相關商標曝光
集微網11月22日消息(文/數碼控),集微網記者在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官方網站上查詢後發現,OPPO首款晶片或命名為M1。
有趣的是,早前我們集微網就報導了OPPO在晶片方面的布局。
在2017年底,OPPO在上海註冊成立「上海瑾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瑾盛通信」),由OPPO聯合創始人、高級副總裁金樂親出任總經理、執行董事。OPPO官網顯示:金樂親於 2004 年至 2017 年負責OPPO工業設計中心的管理工作,相繼實現 A103 笑臉手機、N 系列旋轉攝像頭、Find 系列旗艦機型等奠定OPPO領先地位的工業設計。
2018年9月,瑾盛通信將「集成電路設計和服務」納入經營項目,OPPO手機晶片正式啟航。兩個月之後的OPPO科技展上,OPPO陳明永宣布:「OPPO明年的研發資金將從今年的40億元提升至100億元,並且將逐年加大投入。」如今來看,OPPO在當時已經確立了晶片戰略,大幅提升並且逐年增加的研發資金,將有大部分投入到晶片業務中。
在明確了資金之後,OPPO的人才布局也同步啟動。值得一提的是,立身於上海徐匯綠地中心的瑾盛通信,與聯發科毗鄰而立。在中國最大的集成電路產業集群,擁有數十萬從業者的上海為OPPO提供了足夠的人才資源。
4、因不滿售後服務,網友起訴魅族勝訴
集微網11月22日消息(文/數碼控),因魅族以屏幕有劃痕和邊框有細微磕碰痕跡認定網友@ zerosoul人為損壞手機不給保修,網友@ zerosoul憤而起訴魅族,獲得了法院的立案。
網友@ zerosoul起訴魅族的訴訟請求是這樣的:
1、依法判決被告對原告手機進行保修,並為之前拒不履行保修義務的行為向原告道歉,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1元;
2、依法判決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對於起訴魅族一事,網友@ zerosoul表示如果能勝訴,這個判例他想對整個售後行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都是有幫助的,即使敗訴他也不後悔,因為他做了所有他該做的,所以他很期待開庭。
時間過了幾個月,網友@ zerosoul起訴魅族終於迎來了宣判。
11月21日,網友@ zerosoul公布了起訴魅族的宣判結果,他簡單總結是這樣的:
1.魅族保修手機,法院支持
2.魅族道歉,賠償1塊精神損失費,法院不支持
魅族承擔訴訟費,總體來說勝訴。
對於這個判決結果,網友@ zerosoul稱雖然勝訴,他也感覺法官有偏袒魅族的嫌疑,整個過程法官給他提出了重重阻礙,最終判決也想給魅族留一個面子,還好他信心堅定,無論如何他都會堅持要一個結果。
至於魅族是否會上訴,我們集微網也將關注事情的最新進展。
5、「浴霸」四攝+雙屏幕?小米最新專利曝光
集微網消息(文/holly),近日slashleaks網站爆光了小米新設計專利的草圖,後置「浴霸」四攝像頭,且搭載兩塊屏幕。
根據草圖顯示,這款手機採用了無打孔的全面屏設計,四周邊框極窄。手機正面搭載兩個傳感器,並沒有顯示前置攝像頭。
在手機背面,採用了後置「浴霸」四攝像頭設計,位於手機的左上角;在攝像頭的右側設置了一塊小屏幕,可以用來顯示時間、日期和通知消息等;預計當用戶需要自拍時,這個小屏幕也會起到作用。此外,閃光燈位於手機後部中間的位置。
其他方面,預計這款小米手機將採用屏下指紋傳感器。
6、Galaxy S11還有更多隱藏功能?兩項新商標曝光
集微網消息(文/Vivian),據letsgodigital報導,2019年11月21日,三星電子向EUIPO(歐盟知識產權局)提交了兩項商標申請:「Single Take」和「Video Spin」。
顧名思義,「Single Take」或與拍照功能有關,而「Video Spin」顯然與視頻功能有關。
(圖片來源:letsgodigital)
據了解,這兩個應用程式都歸為第9類,其中包括智慧型手機;電腦;電腦軟體;平板電腦;可下載和記錄的計算機應用軟體,用於創建、編輯、保存以及攝影和錄像;智慧型手機相機。
據悉,這已經不是三星第一次為即將推出的Galaxy S11系列相機功能申請商標。LetsGoDigital曾報導,本月初三星在EUIPO註冊了名為「Space Zoom」和「SAMOLED Display」的新商標。
本周早些時候,XDA-Developers 在三星 OneUI 2.0 Beta 4 的相機應用的代碼中發現了幾項新功能,比如,三星增加了對8K視頻錄製的支持,這意味著Galaxy S11系列將支持8K視頻錄製。
並且三星Galaxy S11可能會採取後置四攝,主攝為1億像素的ISOCELL傳感器,同時引入5倍光學變焦鏡頭,而這也正符合8K視頻錄製對像素的要求。
而三星也宣布了一些有關三星S11相機系統的新細節。其中,三星新款頂級機型將配備一個一億像素的攝像頭的傳言也得到了證實。
核心配置方面,按照以往慣例,Galaxy S11也將會提供Exynos 9830和驍龍865兩種選擇,均支持5G網絡。
在國內,昨日,三星S11 5G手機國行版已經通過了國家3C產品認證,從認證信息上看,三星S11國行版設備型號為SM-9860,5G數字行動電話機,支持25W快充。
letsgodigital表示,三星將在MWC 2020上展出Galaxy S11系列,預計手機將在本屆巴塞隆納年度博覽會的前幾天正式宣布。至於價格目前還尚不清楚,letsgodigital透漏,Galaxy S10的建議零售價為900歐元,Plus機型額外收取100歐元。
7、2018年,湖北省專利申請量、授權量達13萬件和6.4萬件
集微網消息(文/木兮),據長江日報報導,11月21日,第十九屆「華創會」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論壇在武漢召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官員對此發來了賀信。
賀信中表示,此次論壇主題是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構建一流營商環境,展示了湖北省政府對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發展的承諾。
據統計,2018年,湖北省專利申請量、授權量達13萬件和6.4萬件;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遞交的國際專利申請達1500餘件,居全國第七;專利保護指數位列全國第七、中部第七。
同時中國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也受到了外資企業的肯定。美國高通公司斯科特表示,目前全球排名前十的手機製造商有7家在中國,中國發明專利最多的在手機領域,「高通作為世界最大的半導體廠商,與中國眾多企業展開長久合作,是高通一直以來的方向之一。」
近年來中國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制定了一系列獎懲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並且作為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非常重要的成員國之一,中國將繼續加強和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合作關係,加強對企業和個人的產權保護,促進智慧財產權朝優良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