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又到三伏天中最熱的中伏。
火辣辣的太陽成功的把我們「鎖」進了空調房,只待到日落後的傍晚,才陸陸續續邁出家門,約上哥們、蜜友,或陪著家人親友,走出家門來溜達溜達,夜生活的情趣便日趨盎然了。
當然,逛逛夜市,去路邊攤吃一個宵夜,也是必不可少的。
恰在這會兒,如果能夠輕描淡寫地談一談你對於這夜市的起源、發展的了解,走在你身旁的你心儀的對象,或許便會為你深厚的學識所折服呢;倘若身邊是你的家人、子女,也不失為一個培養孩子學習興趣的最理想的「家教」呢。
那麼,夜市是從哪一個朝代開始,又經歷了怎樣的發展過程呢?
其實關於夜市出現的具體朝代,目前的史學界尚存在這一點爭議,究其根源則是對「夜市」概念的不同理解。
如果寬泛地將「夜市」理解為夜間交易市場或夜間的商業活動,由來就甚為久遠了。比如,最早在夜間經營的歌樓酒肆,便陷入是否可以視之為夜市的兩難的境地。儘管如此,我們的專家學者們依然對唐宋以前的諸如此類的夜市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我們也不妨了解一下。
漢代時期的夜市
早在1978年時候,倪根金髮表了《漢代夜市考》一文,在隨後的幾十年裡,又將諸多學者的關注點,牽引到了這一時期。
這一時期裡,較為典型的夜市,當屬源自漢代楊孚《異物志》(原書已經遺失,因被其他論著引用過,輾轉得以流傳至今)中的一條記載,稱:「狼『月荒』(引號中為一個字,因輸入法拼寫出,用兩個字放在一起來表達) 民與漢人交關,常夜為市,以鼻嗅金,知其好惡 。」意思是說狼「月荒」人經常與漢人有交易上的往來,在夜裡,用鼻子嗅一嗅,去分辨金子。
狼『月荒』,是秦漢時期活躍於我國南方的一支少數民族,他們建有自己的國家。《廣韻·唐韻》上說:「狼月荒 ,南夷國名 。」狼月荒民在漢晉歷史文獻中多有介紹,上邊這一條在《藝文類聚》、《太平御覽》等書裡也曾多次出現,所以是頗值得我們信任的。
在這一事例中,我們不難發現出其中是有些違法的味道的。類似這種的交易,其實也多是出現於漢人、與其他少數民族相交,又比較偏僻的地方。錢君以為,這樣的交易似乎是不太好稱之為夜市的。至少,與我們今天理解的基於商業經濟的繁榮、開放型的夜市,是有不少出入的。
唐朝時候的夜市
真正的基於商業經濟繁榮而出現的夜市,當是到了唐朝,才開始發展起來的。
我們知道,唐朝的長安,已經是一個國家化的大都市。據相關專家的考證,正如我們在近期火熱的電視劇《長安十二時辰》中看到的那樣,唐朝中期以後人口眾多,遠在歐洲、今中東地區的外國商人來華貿易的數量也十分的可觀,從而促使長安達到所未有的繁榮。
此時出現的夜市,自然與我們上文中談到的漢代的夜市,是大不相同的。學者們關於唐朝「夜市」的研究,也很充分,主要有張鄰的《唐代的夜市》、遊秀雲的《唐詩夜市考論》等等。
其實唐朝時候的夜市,已經初具宋代繁榮時期的夜市的雛形了。
不過是,這時候的夜市是時常受到「宵禁」制約的。以長安城為例,仍然存在著專門從事商品交易的市,與人們日常居住的坊,在固定的時間以後,要被隔絕開的情形。只是在極特殊的時候,才相對開放。只有在如《長安十二時辰》的故事所發生的元宵節,朝廷才會依例接觸「宵禁」,給市民們一個狂歡的機會。
宋朝的夜市
到了宋代,首先是商品經濟有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我們都知道,宋兩都都是極繁華的商業大都會。其實,當時建都於斯,便是基於統治者們出於其地水路交通便利,有利於商品經濟發展的考慮。也足可見,宋代的朝廷本身就很看中商業經濟的發展。
歷經五代十國戰亂後,宋代的安定,是人口規模在前期便出現了井噴式的暴漲。相對而言,可開墾的荒地就極為有限了。迫使大量的農村人口,開始進入城市,打破了城市原本的景觀、格局。最重要的是「坊」,被打破了。
在宋以前,尤其是唐代的時候,坊是用四面牆封閉起來的,宛如一座城中之城。宋以後,坊的城牆逐漸被拆毀,大街小巷於坊之間穿過,這使得唐朝時候的宵禁,不再可能了。合法的夜市,便在這街頭巷尾,迅猛地發展了起來。
我們的專家學者,對此事的夜市的研究尤其的充分,如全漢升的《宋代都市的夜生活》,許芳滋的《宋代夜市研究》。大致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打破了時間限制的藩籬在宋初的時候,宋太祖就曾專門下令開封府,「京城夜市至三鼓已來,不得禁止」。
到了宋中期以後,夜市的發展,又進一步突破了時間的限制。不僅是「四鼓方止,五鼓又開」,甚至都已經出現了不少通宵達旦經營的商鋪。
經營方式更靈活多樣宋都夜市的繁榮還表現在,其經營方式的靈活多樣上。我們大致可以劃分為以下三種:
其一,是固定型經營的店鋪,如酒樓、茶肆、藥鋪等等。這些店鋪裡有官營的,更多是個體私營的;主要集中在十字路口或商業鬧市區。
其二,則是半固定型的地攤。地攤上販賣的東西更加五花八門,豐富多彩,從日用百貨到各種小吃,應有盡有。
其三為流動型的「浮鋪」、「車擔」等,主要經營以食品為主。他們遊走叫賣,穿梭於各街巷之間,而且可以送貨上門,大大的方便了城市居民的生活。
結語
在宋都的夜市裡,最引人注目的莫過於各種風味小吃了。有賣南食的,有賣北食的,在商店裡且都有專櫃銷售。如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稱,「 北食則礬樓前李四家、段家斌物、石逢巴子;南食則寺橋金家、九曲子周家最為屈指 。 」
其次,宋代時候的夜市也已經不再局限於繁華的大都市了。除了《東京夢華錄》、《鐵圍山叢談》、《武林舊事》等典籍上,我們還可以通過宋人的筆記、傳奇、話本小說中窺探到,在宋代部分州鎮,也已經出現了夜市。
此時的夜市,與我們今天常常會去逛一逛的夜市,幾乎沒有多大差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