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鑑真東渡日本之前,佛法早已東傳日本。
公元720年的唐朝官修正史《日本書紀》記載了佛教傳入日本的過程:欽明天皇十三年(552年),百濟國聖明王將佛陀的銅像、幡蓋和經卷傳入日本,但倭國內部對於能否信仰佛教,意見並不統一。
反對者大臣物部尾輿和中臣鐮子說:「我國向以天地社稷百八十神,春夏秋冬,祭拜為事,方今改拜蕃神,恐致國神之怒。」而其同僚蘇我稻目卻堅稱,既然「西蕃諸國」都對佛教以禮相待,「豐秋日本」豈有「獨背」之理?天皇最終同意蘇我氏在自己家中供奉佛像。
用明天皇二年(587年),日本發生政變,主張「崇佛」的蘇我氏藉機消滅了主張「排佛」的物部氏,並擁立崇峻天皇,掌握了實權。五年後,蘇我氏又暗殺崇峻天皇,改立推古女皇。推古女皇又任命用明天皇次子聖德太子為攝政王。聖德太子與蘇我氏站在同一陣線,在蘇我氏的支持下,同為佛教徒的聖德太子,開始大規模推動引進包括佛教在內的東亞大陸文化,以求加強中央集權,削弱貴族權勢,挽救社會危機。佛教最終在日本列島站穩了腳跟。
在其後的歲月裡,眾多佛教流派通過遣唐使、留學僧等途徑,進入日本。但顯而易見,日本佛教體系最初並不完整。
日本養老元年(717年)制訂了《養老律令》,其中專闢一節《僧尼令》,對僧尼的行為、活動、戒律進行了詳細規定,把宗教活動嚴格限制在寺院範圍內,防止佛寺有任何的世俗特權。此令對剃度也有相應規定,嚴禁私自剃度為僧尼,知情者隱匿不報要同罪處分。
為何要禁止私自剃度呢?因為根據律令,僧尼具有一定的免稅權,出於對國家利益的考量,就必須限制僧尼的數量,防止有人鑽法律空子逃稅。然而,當時的日本並沒有完善的佛教戒律,雖然出臺了《僧尼令》,但妄圖逃稅的「私度僧」還是層出不窮,一些僧人又不守清規,敗壞山門,屢屢引發官民不滿。
因此,為維護國家政治體制的運轉和社會安定,日本急需一位大德高僧前來設立戒壇,整頓戒律,規範僧尼出家的體制。
大唐開元二十一年(733)日本遣僧人榮睿、普照隨遣唐使來我國留學。日本僧人榮睿、普照受日本佛教界和政府的委託,請鑑真去日傳戒,為日本信徒授戒。
十年之內五次泛海,歷盡艱險,由於海上風浪、觸礁、沉船、犧牲以及某些地方官員的阻撓而失敗,終在第六次,天寶十二年(753)十一月十五日,鑑真率弟子40餘人在日本薩秋妻屋浦(今九州南部鹿兒島大字秋月浦)登岸,經太宰府、大阪等地,於次年入日本首都平城京(現日本奈良),受到日本朝野、僧俗的盛大歡迎。鑑真實現了東渡宏願,被日本譽為"文化之父"、"律宗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