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幹10年臨時工,被提前辭退,怎樣補償?
辭退員工經濟補償或賠償金,如何要求賠償或籤訂長期勞動合同
事業單位臨時工有兩種情況分別處理,一個是與單位有勞動關係,一個是勞務派遣。現在勞動法上沒有臨時工這個法律關係了,在法律都是勞動合同關係。
一,你與事業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話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等級勞動法系來調整
1.你與單位籤訂有勞動合同才有提前辭退你的問題,這要看單位辭退你的原因是什麼?如果單位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以你有嚴重過錯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話,也證明你確實有重大的過錯,這種情況下單位無需要向你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與你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你的,單位要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你支付經濟補償,標準是工傷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另加一個月的工資。哪就是支付給你11個月的工資。
3.如果單位沒有理由違法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回去上班,或者要求單位支付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二倍的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你工作10年以上的,如果與單位之間是勞動關係的話,你可以要求單位與你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長期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勞務派遣工的話,與事業單位沒有勞動關係,與派遣公司是勞動關係。
這種情況下你主張權利的主體是勞務派遣公司,包括主張經濟補償 ,賠償,籤訂長期勞動合同,等級權力是向派遣公司要求,事業單位是用工單位不對你承擔以上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三,被提前辭退後,協商不成的,確定自己的明確訴訟請求,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者權利受到損害的,應該在一年內提出要求,超一年的超過勞動仲裁訴訟時效。會給自己千萬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