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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遊樂場辦卡不退不換 消費者質疑「霸王條款」
近日,紹興市民吳女士向晚報反映:她在市區多家商場的兒童遊樂場辦過卡,現在孩子大了,不想玩了,這些卡卻退不了,這讓吳女士感到很苦惱。多家遊樂場拒絕退卡吳女士告訴記者,她之前在越城區銀泰城的茉莉幻想和柯橋區萬達廣場木馬王國都辦了遊樂卡。其中,木馬王國的卡是500元25次,只玩了五六次,還有近20次,茉莉幻想的充值卡辦了以後還沒有用過,去退卡都遭到了拒絕。對此,茉莉幻想遊樂場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這裡的卡不退不換,這是公司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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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維權|押金遲遲不退 消費者投訴「酷奇單車」討說法
,298元的押金「酷騎單車」未給他退一分錢,但是APP上顯示金額已清零,這讓他非常擔心。到了當年7月,他不打算再使用「酷騎單車」,所以通過電話客服等方式多次要求「酷騎單車」退還押金,可是對方以各種理由推諉,他自行操作退費也未能實現。而到後來他竟發現自己的帳戶押金無法打開,充值金額是零元,這讓他非常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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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銷商品「不退不換」不合法
「季末清倉」、「全場夏裝3折起」、「換季買一送一」……近日,街頭的服裝店都貼上了打折促銷牌,換季時節的服裝打折促銷活動,吸引了不少消費者。不過,梁園區消費者協會提醒市民,要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謹防消費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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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商品不退不換」不具有法律效力
此類諮詢內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一是單位與勞動者籤訂勞動合同後沒有給勞動者合同文本應如何處理;二是用人單位強迫員工與第三方籤訂勞動合同是否合法;三是合同到期後,單位不續籤合同能否要求經濟補償;四是勞動者要求離職,單位不給辦理離職手續應如何解決;五是單位不給繳納保險應如何處理;六是就職單位屬於分公司,發生勞動爭議後到哪申請勞動仲裁;七是申請勞動仲裁時被告知超出仲裁時效,應該怎樣解決;八是公司單方面變更員工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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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記者 上壹點|高價置換的金項鍊戴一天就斷了,商家:只換不退
「我說想要把斷掉的項鍊退了,他們也不給退,因為單據上面寫的是商品售出不退不換,這是不是屬於霸王條款呢?」於女士質問。商家回應:金飾屬於新工藝按件計價不退可換「當時這個顧客是拿了一些舊的黃金來置換,在換的過程中我們都給她講得挺明白的,顧客也是自主選擇,我們沒有強買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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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清倉產品遭遇不退不換 特價不等於有瑕疵必須換
近日,市民於女士在李滄一大型商場內買了一雙運動鞋,原價328元,清倉價138元。「商場以該款鞋是清倉處理品為由,拒絕退換,這明顯是欺騙消費者。」於女士說,她自己對商場的這種單方面行為表示不能接受。「該款鞋雖然是清倉處理品,但是有質量問題也不能讓消費者自己自認倒黴吧?」於女士稱,自己不能接受這種說法,折扣再低也不能買一雙有明顯質量問題的鞋!隨後,於女士立即投訴到李滄浮山路市場監管所,經過監管所工作人員的調解,該商場為於女士更換了一雙鞋。「『清倉特價,不退不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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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尾款不付,定金不退」等玩法是否合理合法?
李佳琦介紹:「加入購物車的產品不可以一次性勾選全部一起付定金,因為每一個產品都要勾選定金不退協議,所以只能一個一個付定金,所以10月20日晚零點,手速一定要快。」消費者小許告訴記者,本來不打算在今年「雙十一」買東西了,因為感覺「雙十一」優惠活動的規則一年比一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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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換貨不退貨也不退差價 LV規定「很霸道」
「售後只換貨不退貨,且換貨後有差價不退,而是抵充下次購物金額或讓消費者選購等值商品。」路易威登LV專賣店售後服務最近引起消費者不滿,僅江岸工商12315今年六七兩月就接到3起該品牌的投訴。 換貨差額不退款 7月14日,王先生在該專賣店購買了一條價值5250元的皮帶送朋友,朋友不喜歡這條皮帶的款式,拿到專賣店去換了一條價值4950元的皮帶,還餘了300元差價,商家不退餘額,讓王先生另買店裡其他商品時抵用。經江岸工商部門調解,專賣店向王先生贈送了等值的小禮品彌補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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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屢次投訴「旅划算」 電影票退不了,酒店約不上也不給退
「客服說電影票要在規定時間內使用,過期不退。我反問電影院沒開門讓我怎麼使用,客服人員說讓我轉贈給親朋好友。」任女士表示,無法理解客服的回應,「就算我轉贈給親朋好友,電影院沒開門,他們怎麼看?」隨後,任女士再一次聯繫了客服,「客服這次又說電影票可以延期至8月份使用,但是卻沒有給我一個憑證,萬一到時候我去看電影,電影院不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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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品只換不退如何維權 國內外售後服務差異大
隨後,在工商部門的介入下,消費者很快便接到Gucci金融街門店同意退貨的回覆。 當消費者到店進行退貨時,店員再次推脫責任。消費者表示希望可以儘快收到退款時,相關店員只反覆表示自己無法解決退款時間問題,需要向上級匯報情況,消費者只能等待上級協商結果。然而消費者在店內等待近4個小時,一直無實質進展,該位店員也始終未能提供令消費者滿意的解決方案,致使消費者只得妥協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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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券不退?臺灣「經濟部」無視消費者保護法
逾期不退!臺當局特別授權「經濟部」無視消費者保護法 華夏經緯網6月5日訊:臺灣民眾花一千元新臺幣購買的振興三倍券,逾期未花完不能退費?臺灣「經濟部」槓上消基會。據臺灣「中央社」報導,針對臺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簡稱消基會)提出的「三倍券」應比照禮券屆期沒用完應退費,臺灣「經濟部」次長林全能4日表示,三倍券是為了在疫情緩和後快速振興經濟,跟禮券性質完全不同,限制使用期限並未違法,且若能退費,恐降低民眾消費意願。 日前,臺灣「行政院」宣布振興三倍券方案,以1,000元換購3,000元(新臺幣,下同),引發各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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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押金難退困擾消費者
據交通運輸部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數量接近70家,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600萬輛,註冊人數超過1.3億人次。共享單車的押金多數在300元以內,伴隨著共享單車行業進入最後洗牌期,企業因各種原因導致退押金難的問題,涉及用戶眾多,消費者只能自認倒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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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值卡餘額不退 只能「打水漂」?(圖)
相信很多人會有這樣的經歷:去健身房、理髮店、洗車行、美容院……店員介紹辦儲值卡的種種優惠,腦子裡盤算半天,覺得比不辦卡確實優惠很多。一次性拿了幾千元甚至上萬元辦了一張卡。但是店家的服務能夠始終如一嗎?如果想退卡,能否順利?出了問題該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3月23日,鄭州東區一街頭洗車行正忙於清洗顧客的汽車。如果汽車行換老闆了,車主也不知道自己的洗車卡還能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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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機票"不退不換 律師狀告航空公司敗訴
"打折機票"不退不換 律師狀告航空公司敗訴 2008年11月20日 16:16 來源:新華網 原告張元欣是(新疆)烏魯木齊的一位律師,今年8月1日,張元欣託朋友從春秋航空有限公司的網站上訂購了一張8月26日從上海飛往烏魯木齊的3.5折機票,後因張元欣行程有變,請求延後並改籤機票卻被拒絕,理由是3.5折的機票不能退不能換也不能改籤,春秋航空退還50元的機場建設費和150元的燃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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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推出蘋果11Pro保值換新,消費者投訴京東不履行承諾嚴重侵權
保值換新活動具體說明10月16日晚八點開放預訂iPhone12系列後,該名消費者發現京東在沒有告知他的情況下,私自將折抵返款的部分現金改為京東E卡,並且以本地地址原因拒絕補差價換新全款購買後再進行返款該消費者表示道:京東對不同地區的消費者進行區別對待。有部分地區的人是可以直接抵扣,不用付全款,但是大部分地區的人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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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程退機票扣費80% 退改籤扣費成盈利模式
一些在線旅遊網站的機票產品變身「旅行套餐」,有的改籤費高達70%,退票費高達80%,有的「旅行套餐」甚至不支持「套餐退定」「套餐修改」。一旦購買,立刻「套牢」,這樣坑人的「套餐」該不該管?該如何管?瀋陽消費者史先生表示,通過攜程訂購了「旅行套餐」,「早上的航班,大霧高速封路不能到機場需改籤,客服表示改籤費是70%,我支付後覺得過高,致電航空公司得知改籤費只需要10%的手續費和票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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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國都市報數字報-遊客中途臨時退團「團費一律不退」不合法
你在旅遊過程中,是否遇到過「中途臨時性退團團費一律不退」、「如有財物丟失,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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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價品不退不換成「行規」? 合肥品牌特賣會想說愛你不容易
導語:「買特價的東西感覺像買一次性用品似的,有問題想退換不容易。」回憶起去年在太平鳥內購會上的購物經歷,曹女士還心有餘悸。每逢銷售淡季或換季時,合肥很多品牌商家舉辦的諸如「內購會」「特賣會」等誘人招牌吸引來不少像曹女士一樣愛淘貨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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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訂機票填反地址 3000多元機票只退300多
在網上預訂了兩張機票,發現地址填反了,結果3000多元的機票費只給退了300多元;網上預訂的航班當天被取消,不僅沒有提前接到通知,而且機票都不給改籤和退;提前訂了去法國的跟團遊,當地爆發恐怖襲擊事件想退團,結果只能退10%的團費;宣傳的服務與實際體驗不符,卻投訴無門…… 「網際網路+」時代來臨,旅遊電商究竟歸誰監管?跨區域管轄難題如何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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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兒網成消費者投訴「重災區」 1萬8的機票只退30塊錢
兩張機票的費用加起來一共是20067元,其中一張1600元的沒有收到退款回復,另一張18467元的機票只退給我30塊錢,不知道我的錢到底去哪兒了。」張先生無奈的說。然而,讓王先生想不到的是,此後這申請退款的17424元的機票費卻遲遲退不回來。「去程選擇了國航+紐西蘭航空,回程紐西蘭航空直飛。全程都在去哪兒網預訂的,但是萬萬沒想到回程的機票紐西蘭航空全退了,去程17424元的機票退款從30個工作日一直拖到今年4月份,只給退了1064塊錢,此後再也沒有了退款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