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盱眙龍蝦」首提商標侵權訴訟獲勝
原標題:「盱眙龍蝦」首提商標侵權訴訟獲勝
□本報記者丁國鋒
□本報通訊員石倩
近年來,江蘇「盱眙龍蝦」紅遍全國,受到消費者青睞。然而,在名氣越來越響的同時,類似名號的「李鬼」也越來越多。近日,江蘇省無錫市開發區法院宣判了首例以侵犯「盱眙龍蝦」註冊證明商標權案,支持原告江蘇省盱眙龍蝦協會的維權請求,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行為,並支付賠償金約3萬元。
在無錫開火鍋店的邱某夫妻為了生意,幫朋友王某銷售盱眙龍蝦,但實際上龍蝦來自當地批發市場,僅僅是烹飪中使用的佐料和輔料來源於盱眙。因涉嫌商標侵權,邱某夫妻被江蘇省盱眙龍蝦協會訴至法院。
邱某夫妻在接到法院電話時,還以為遇到了詐騙電話。「不就是在店外牆上打出過『盱眙龍蝦』的招牌,懸掛過海報麼?」邱某在法庭上辯解,「盱眙龍蝦」是地名加商品通用名稱的組合,「總不能因為你取得了商標專用權,我就連『盱眙龍蝦』都不能用了?」
邱某稱,自己曾經去過盱眙,宣傳畫在當地只要20元就能買來。當時只是因為自己的朋友想做龍蝦生意,在自己店裡掛了一下,可是自己店裡從來沒有賣過龍蝦。
原告代理律師陳付國則在法庭上出示了該協會在2004年12月28日取得的「盱眙龍蝦」的商標專用權證書、「中國馳名商標」證書等。律師認為,只有協會會員才可使用這一商標,這一商標不僅證明了龍蝦產地,更證明了龍蝦的來源、烹飪技術等是受協會指導、監督的,換言之,是一種品質的保證。被告邱某在未經協會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張貼帶有「盱眙龍蝦」商標的字牌和宣傳畫,造成公眾混淆,是明顯的侵權行為。
法院審理認為,宣傳畫上的圖案與涉案商標近似,內圈的小龍蝦卡通形象與涉案商標上的小龍蝦卡通形象部分相同,僅是將外圈的文字部分改為了「中國盱眙國際龍蝦節」字樣以及相應的英文內容,與註冊商標相類似,且涉案商標是中國馳名商標,知名度較高,構成侵權行為。
法院還認為,無論是宣傳畫還是店招燈箱,都把「盱眙龍蝦」及類似商標作為標識性信息來使用,極易導致消費者對龍蝦產品來源、烹飪方法及其龍蝦成品的品質產生混淆,誤認為龍蝦菜品從原料到烹飪都接受龍蝦協會監管,具有一定品質保證,實際上龍蝦並不是來自盱眙。
法官在審理後表示,類似侵害商標權案件大部分都是個體工商戶,不少人坐上了被告席仍不知商標權為何物,對法院作出的判決不僅不服判,甚至存在埋怨心理。然而,在大部分消費者眼中,一個小小的圖標不僅代表了一個品牌,更代表著一種品質保障,甚至蘊含著文化內涵。應當為此加大農副產品商標侵權案例宣傳力度,加大司法裁判對法治意識的引導力,鼓勵農副產品業主樹立自主品牌意識,淨化誠信經營環境。
「通過工商部門投訴查處難,走司法程序實屬無奈。」江蘇省盱眙龍蝦協會趙秘書長坦言,近幾年,「毒龍蝦」、「洗蝦粉」等事件頻出,大多數都被冠以「盱眙龍蝦」名號,不僅給廣大蝦農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更對盱眙龍蝦的品牌和信譽造成了不良影響。「如果效果好,我們會繼續走司法維權的道路,讓更多的人更放心地吃到正宗的盱眙龍蝦。」據介紹,該協會將在部分地區成立分會,就近對本地的盱眙龍蝦協會會員進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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