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後於歡:正當防衛「甦醒」的1678天(含視頻)

2020-12-26 南方周末

相關焦點

  • 「於歡案」、「崑山案」辦案檢察官與法學名家共議正當防衛
    「崑山案」)的辦案檢察官,國家檢察官學院教師、受訓學員代表等40餘人,聚焦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問題,從「理、法、情」的維度,分別就正當防衛的「實務理解與適用誤區」「政治哲學與規範理解」以及「『於歡案』『崑山案』的法律意義」等內容進行了深入討論。
  • 面對哪些侵害可以正當防衛?七問「正當防衛」認定新規
    新京報訊(記者 王俊)近年來,「於歡案」「崑山龍哥案」 「福州趙宇案」「淶源反殺案」等涉正當防衛案件引發廣泛關注。此前被稱為「沉睡條款」的正當防衛制度也逐漸被激活。
  • 正當防衛是「以正義對非正義」,當然允許反擊式傷害
    ▲崑山砍人案定性正當防衛。圖片來自新京報我們視頻截圖2018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了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涉及的四個案例均是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的案件。我國現行刑法第20條對正當防衛制度的起因、條件、限度等因素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但司法認定正當防衛,需要同時具備起因、時間、對象、限度等多個要素條件,而每個要素涉及很多具體問題,受執法理念和執法環境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各地對正當防衛的尺度把握不夠統一,有的甚至爭議很大,立法倡導的「以正義對非正義」的制度設計很多時候沒有得到實踐的踐行。
  • 從「趙宇案」到「淶源反殺案」,喚醒「正當防衛」休眠條款
    從"於歡案"到"崑山反殺案",從幾天前作出糾偏的"趙宇見義勇為案"(點擊回顧案件)再到"淶源反殺案",它們關涉到正當防衛的認定問題,雖然最終都迎來了符合世道人心與司法正義的結果,但過程中也引發了不少爭議。這實際上是暴露了司法實踐中對當防衛認定的"模糊地帶"。在這幾起引起廣大輿論的案件中,司法機關的最終決定都順應民心,撫平了之前對近年司法實踐狀況的部分擔憂。
  • 騎車男「反殺寶馬男」是正當防衛?律師:涉嫌故意傷害罪
    他的行為究竟是屬於正當防衛,又或是防衛過當,這件事很值得人們探討。一、事件回顧在分析案件之前,我們先來回顧一下這個事件(以下截圖出自監控視頻,花臂男即劉某,騎車男即於某):十字路口前,騎車男在正常行進,寶馬車則向右拐彎,並與電動車發生衝撞。寶馬車司機隨後攔住騎車男,並與其理論。之後車內同行人將騎車男團團圍住,並將電動車推離馬路,雙方發生口角。
  • 見義勇為14天,強姦未遂打麻將?最高檢:趙宇屬於正當防衛
    見義勇為者反被拘留14天,強姦未遂者卻逍遙法外打麻將?這是趙宇案給關注此案的群眾帶來的第一印象。3月1日晚22時22分、22時16分,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分別發布了題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就「趙宇正當防衛案」作出回應】、【檢察機關依法糾正趙宇案處理決定】的兩則微博,對近期受到輿論關注的趙宇案作出回應並公開了處理決定:認定趙宇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 司法解釋鼓勵正當防衛體現司法人文關懷
    要適時出臺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處罰原則和見義勇為相關糾紛的法律適用標準,鼓勵正當防衛,保護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  毋庸否認,這些年來正當防衛制度的適用極少,未能充分發揮該制度對於弘揚正氣的作用。山東聊城發生的「辱母案」,將這一制度適用不佳的情形突出地擺到了公眾面前。
  • 這些案例,刷新對正當防衛的新認識
    曾經的於歡案和崑山「龍哥」案,喚醒了被稱為「沉睡條款」的正當防衛制度。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再次發布6起正當防衛不捕不訴典型案例。通過這些案例,或許可以讓我們對正當防衛有更深的認識。——為擺脫傳銷困境持刀反擊,檢察機關認定正當防衛高某波被騙至一傳銷窩點,面對多人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對其圍攻,強制其加入傳銷組織,為擺脫困境實施防衛,持刀反擊,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輕微傷。
  • 正當防衛4解析度4096X2160需要什麼配置 正當防衛4配置要求一覽
    正當防衛4解析度4096X2160需要什麼配置 正當防衛4配置要求一覽 鬥玩網(douwan.com)報導:正當防衛4是一款非常火爆的動作遊戲,有少數玩家追擊極致畫面,《正當防衛
  • 曹操殺呂伯奢是正當防衛麼?
    曹操就是犯了假想防衛的錯誤。你的兒子高某智誤以為對方綁架而持刀捅人,但現實中並沒有發生不法侵害,是你兒子認識錯誤,這種情況叫做假想防衛,而不是正當防衛......」2020年4月14日下午,二級大檢察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永君用《三國演義》中曹操誤殺呂伯奢的故事向信訪人講解正當防衛和假想防衛的區別。
  • 刺死辱母者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人!判決書在此
    特別是於歡自己也說到杜脫掉褲子,露著下體,然後馬金棟(源大工貿員工)等人就勸阻這個人。說到底杜的確有取死之道,但是XX雜誌說的極端手段汙辱在哪兒呢? 根據判決書顯示,在杜志浩來到源大工貿之前,蘇銀霞、於歡、馬金棟、張立平以及另外兩名討債的就在公司夥房吃了飯,然後回到了接待室繼續對峙。XX雜誌的描述為假。XX雜誌提到「職工劉曉蘭坐在蘇銀霞對面」,但是判決書顯示在場四名源大工貿人員為蘇銀霞、於歡、馬金棟、張立平,並沒有一名女性!
  • 關於正當防衛的那些事!如何區分正當防衛和打架鬥毆?
    是判定為正當防衛還是打架鬥毆呢?今天就來聊聊二者的區別和相關規定。首先來看看對於正當防衛的一些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 馮雨瑤:對正當防衛中緊迫性之判斷的反思
    關鍵詞:正當防衛 緊迫性 不法侵害自2016年發生的「於歡案」進入公眾視野以來,正當防衛愈發成為一個炙手可熱的話題,學界也對此進行了激烈的討論。隨著本案二審結果的塵埃落定,正當防衛制度本身的適用也呈現出了向好的趨勢。
  • 從正當防衛實際案例「判點」看「崑山紋身男砍人被反殺案」的性質
    客觀地講,在僅憑比較模糊的一段視頻而不掌握全案詳細證據材料的基礎上,應該不大容易準確地評說電動車男行為的性質。因此,本號就不再刊發有關各界人士對本案的看法,僅收集發布以往實踐中對涉正當防衛問題案件的裁判要點(同時附上原最高法院大法官沈德詠先生的文章《我們應當如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供大家研討崑山「紋身男砍人被反殺」案時參考。
  • 正當防衛有多難?法律還能保護受害者嗎
    2017 年 2 月 17 日,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 在很多人看來,法院的判決實在太離譜,本案被告於歡的行為完全夠得上「正當防衛」,因為被害人的行為實在太過分,於歡的舉動值得同情。
  • 崑山「砍人反被殺」案 是否正當防衛?專家觀點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對於犯罪嫌疑人於某某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目前司法界和法學界持有不同觀點。有律師認為,於某某奪刀後追砍對方,屬防衛過當。但也有刑法學專家認為,於某某奪刀後不安感仍存在,此舉屬正當防衛。
  • 期待反殺案成為出臺正當防衛司法解釋的契機
    在輿論的焦急期待中,崑山市公安局對崑山「反殺案」發布通報:死者劉海龍持刀行兇,於海明為使本人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暴力侵害,對侵害人劉海龍採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其防衛行為造成劉海龍死亡,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對此案作撤案處理。崑山市檢察院的通報中稱:「從正當防衛的制度價值看,應當優先保護防衛者。
  • 從崑山命案看正當防衛的認定
    圖為8月27日崑山命案案發現場視頻截圖 一、案情概要及爭議 近日,江蘇崑山市發生的一起命案引發全國輿論和網民的熱烈討論。 問題還在於,目前對正當防衛認定的概念法思路,導致法庭上正當防衛的認定率太低,遠遠低於立法者修訂《刑法》時鼓勵正當防衛的預期。東南大學法學院王祿生老師在其《讓法院判定正當防衛究竟有多難》一文(財新網2017年3月29日刊出)中指出,每一千名主張正當防衛的公訴案件被告人,只有大致一人能夠成功。
  • 關於正當防衛的那些事!如何區分正當防衛和打架鬥毆?
    是判定為正當防衛還是打架鬥毆呢?今天就來聊聊二者的區別和相關規定。首先來看看對於正當防衛的一些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 從正當防衛實際案例「判點」看「崑山紋身男砍人被反殺案」的性質
    客觀地講,在僅憑比較模糊的一段視頻而不掌握全案詳細證據材料的基礎上,應該不大容易準確地評說電動車男行為的性質。因此,本號就不再刊發有關各界人士對本案的看法,僅收集發布以往實踐中對涉正當防衛問題案件的裁判要點(同時附上原最高法院大法官沈德詠先生的文章《我們應當如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供大家研討崑山「紋身男砍人被反殺」案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