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那麼,沒買車損險能走強制保險賠償嗎,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網友諮詢:只買了交強險,沒買車損險,互碰自賠能報多少?
浙江孚吉律師事務所朱群群律師解答:
沒買車損險符合強制險理賠範圍的能走強制保險賠償。如沒有車損險等商業保險,發生交通事故後,由承包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公司在承包範圍內賠償。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朱群群律師解析:
如在事故中無責任,可以要求對方車主及對方車輛承包的保險公司賠償。賠償後仍不能彌補損失的,責任自擔。
強制險是指有政府部門強制進行保險,此保險保障的是第三人,也就是兩個受保對象出現意外連累第三者的,此時第三者出現損失的由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此保險考慮到受保對象可能無支付條件的卻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為第三者給予補償,最常見的險種為交強險。
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繫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22交警電話,並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付保險金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內不負賠償責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
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