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鏡報》12月8日消息,一名64歲的英國男子查爾斯·阿伊-庫米(Charles Ayeh-Kumi)認為英國的法律太容易通過離婚,他決定向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自從前妻瑪麗恩(Marion)2018年以「查爾斯工作太多,並且周末和假期也從不陪伴和參與孩子們的成長以及家庭活動」為理由提出離婚後,從未接受過法律培訓的查爾斯開始研究立法。
圖為查爾斯·阿伊-庫米和前妻瑪麗恩
查爾斯認為瑪麗恩所謂「不合理行為」在法律上完全沒有明確的定義,他堅稱在他們的婚姻中從來沒有過任何虐待行為。他強調,瑪麗恩在離婚訴訟中特指的時間是二十年前,那時候他為了償還抵押貸款所以才不得不努力工作,儘管他錯過了幾次家庭活動,幾乎全天二十四小時都在為客戶服務,但他也是為了他的妻子和女兒。
在此之前,瑪麗恩從未有示意過想要離婚,直到她60歲生日那天,她才決定提出分開。
因此查爾斯表示,所有這些所謂的「不合理行為」其實都缺乏正當理由而違反了法制,因為每條律法都應該尤其明確的定義和界限。並且離婚財產協議中要求公開個人財產信息,查爾斯認為這侵犯了他的人權。
不僅如此,查爾斯還在試圖改變英國的離婚法,他表示1973年的《婚姻訴訟法案》違反了《法治原則》、《人權法案》以及《歐洲人權公約》。他說,如果在存在家庭暴力或者通姦的情況下可以離婚,但是如果僅僅因為丈夫不放下馬桶蓋等小問題,這根本就是違反了法治原則。
查爾斯還在努力推動廢除即將於明年生效的「無過錯法案」,即更容易使分居成立。他認為這項法案簡直荒謬,法案中規定法官必須接受任何離婚申請,這實際上就已經是在迫使法官偏向於另一方。不過他必須於下周(12月16日)在高法院出庭辯護,然而法庭已經申請駁回了他的案子。
查爾斯希望法律可以通過修改允許共同申請,以及保護試圖解決婚姻問題和雙方磨合的夫妻們,還有財務清算的問題。他認為目前法律上關於離婚後的財產清算問題完全是對男性的歧視,因為如果男性有了新的伴侶後,在判斷他支付前任的撫養費時卻需要考慮他們的共同收入,而如果女性有了新的伴侶卻不需要。
查爾斯還補充說:「瑪麗恩申請我支付她的撫養費直至去世,如果我先死了,還得預先考慮進去。甚至有部分法律還規定如果我死了,她可以要求繼承我的遺產。我相信這違反了第八條人權法則。」
查爾斯始終堅持認為法律必須給出明確的規定,不然就不公正,因為這完全意味著所有的一切都取決於法官本人。查爾斯表示自己幾乎每天都想著自己的兩個女兒和外孫,但是其中甚至有一個他都未曾見過面。這對他來說簡直是噩夢,十分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