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傳統風俗婚前男方送給女方結婚彩禮,那麼什麼是彩禮?定義如下:彩禮,也有的地方稱為聘禮、納彩等,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按照這種風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為妻時,應當向女方家下聘禮或彩禮。
彩禮的多少,隨當地情況、當事人的經濟狀況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數額一般不在少數。彩禮一般包括金錢、首飾等其他物品。在農村,這種行為尤其嚴重。那麼,根據2018婚姻法新規,男女雙方因感情不和或其他事情發生分歧,婚前一方悔婚結婚彩禮怎麼辦,因一方悔婚另一方是否需要返還結婚彩禮。返還標準是多少。請看如下說明。一方悔婚結婚彩禮需要返還嗎,返還彩禮標準是多少?
因一方悔婚結婚彩禮需要返還嗎,返還彩禮標準是多少?
標準有4個。那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生活在一起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當一方悔婚時,應返還彩禮,但不是全部返還,應返還全部的百分之三十。如果雙方生活在一年之中三個月以內的,應返還全部的百分之五十。如果生活在三個月以內的,應返還彩禮全部的百分之七十。如果雙方在同居期間男方導致女方懷孕或流產的,在上文的基礎上減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
以上是對一方悔婚結婚彩禮怎麼辦,返還彩禮標準是多少進行的概括描述。婚前男方給付女方是我國的風俗習慣,因婚前感情不和或因問題爭議等,一方提出悔婚,不僅給另一方帶來精神上的傷害,名譽上也收到了傷害。不僅僅彩禮返還問題,嚴重者會因兩家的糾紛牽涉到人身安全等問題,所以在生活中遇到此類事件,建議諮詢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幫助解決因毀婚約所帶來的相關問題。